2021年关于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模板
防汛抢险队伍由工程抢险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疏导组及事故调查善后组组成。下面是无忧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年关于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防汛抗旱有关要求,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城市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城市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城市洪涝灾害损失。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根据国家、省市县防汛抗旱工作要求,成立县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城市排水防涝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县城市防汛指挥部体系与职责
1.组织机构
指挥长:(享受副县级待遇干部)
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住建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员: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园林中心、县交通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中心、县卫健委、县人防中心、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工信局、县教体局、火车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关镇人民政府、曹集乡人民政府负责人。
2.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部署,及时了解全县强降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根据发布的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做出是否启动县级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救援预案和响应程序的决定;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抗洪抢险;发生内涝事故后,及时向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事故进展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提出解决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二)应急队伍体系及职责
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兼结合、专业对口、指挥灵便、反应快速、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防汛应急队伍体系。防汛抢险队伍由工程抢险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疏导组及事故调查善后组组成。各成员单位要确保各应急抢险小组基本人员保障,同时,根据应急实际,调配足应急抢险队伍保障力量。
1.工程抢险救援组:工程抢险救援组由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人防中心、县水利局、县消防大队组成,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尤宝剑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进行简单分析、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工程抢险;负责提供抢险物资、提供抽水泵发电机组;负责对施工现场设立警示标志,组织积水点抽排水工作,尽快恢复交通;组织若干抢险队伍配备大型照明设备、常规吊装设备、排水设备、救援设备、搜寻设备等必要的抢险设备、工具、器材,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和指令组织抢险作业相关管线单位负责监测管网运行状况,修复损坏管线。
2.医疗救护组:由县卫健委抽调精干组成救护组,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组长由卫健委主任同志担任,成员由参与教援的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对伤员进行抢救,紧急处置后送至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3.交通疏导组:由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有关单位抽调精干组成,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组长由公安局党委委员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疏导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
4.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县工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气象局、县人防中心等单位抽调精干组成。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杜红星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县供电公司保障出险点附近电力设施的用电安全。县通信部门保障通信畅通,做好防汛指挥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通信工作;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汛期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县气象局分析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信息平台及工具做好重要信息的发布。县气象局随时了解天气预报信息,保证准确性时效性;县人防中心排查并妥善处理附近区域各种人防工程隐患;县财政局保障防汛资金的调配,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5.事故调查善后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人防中心及相关单位抽调精干组成。组长由县应急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査明事故原因,由专家组给出永久处理方案,同时预防、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各部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各部门要成立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足本部门业务实际,制定本部门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部门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汛前预防措施
县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应组织汛前安全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做好检查记录,明确整改进度,强化重点部位检查防范,保障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在汛期能够正常运行。
(二)预警分级
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三个预警级别分别对应预警颜色为黄色、橙色及红色三级。
1.Ⅲ级黄色预警(一般)当收到大雨预警天气预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Ⅲ级预警。此时可能出现的汛情:
(1)路面除主要积水区域外不会发生大面积积水;
(2)个别地下通道、立交桥有可能积水;
(3)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危旧房屋、加固不实的人防工事等可能会发生险情;
(4)近期掘动道路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
(5)如果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有可能出现倒伏。
2.Ⅱ级橙色预警(严重)当收到暴雨、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Ⅱ级预警。此时可能出现的汛情:
(1)路面出现大量径流雨水排水设施收水不及,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积水;
(2)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可能出现积水;
(3)部分地下停车场可能进水;
(4)以住出现过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
(5)近期道路掘动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
(6)城区河道内水量急增、河道水位大幅提升;
(7)若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易出现倒伏情况;
(8)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
(9)出现新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3.Ⅰ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当收到特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Ⅰ级预警。此时可能出现的汛情:
(1)大部分道路出现积水且交通瘫痪,排水设施收水不及时;
(2)部分地下通道出现积水断行现象;
(3)部分地下停车场进水;
(4)近几年出现过大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
(5)城区河道内水位骤升,可能发生漫溢;
(6)若暴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出现倒伏的情况;
(7)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
(8)加固不实的人防工程容易引起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
(9)可能会出现新的、严重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四、预警流程
当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后,安排专业巡视人员对易出现灾情区域进行24小时轮班巡视,并通过城市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测,现场监测数据异常或巡视发现异常时,如河道排水不及,地表或河道水位上升较快,造成道路大面积积水,导致无法通行,巡视人员需及时通知城市防汛办公室,并配合设立警示标志。由城市防汛办公室组织预警分析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参加会议,按照预警标准判断预警级别,启动预警程序。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与预警级别相对应,按暴雨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三个等级。
2.各泵站、涵闸等排涝工程的开启与关闭由其管理单位负责,必要时由县城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
3.内涝等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以及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排涝、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县有关部门在接到内涝灾害信息及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县城市防汛办公室报告情況,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县政府。
5.因内涝等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县有关部门应组织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城防办和县政府报告。
(二)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
1.县城市防汛指挥长主持会议,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及时作出工作部署,并根据预警级别启动响应级别响应,并迅速将汛情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城防指宣布进入紧急排涝期。可在电台、县政府网站发布汛情通告,通告汛情及排涝抢险行动情况。
2.县城防指根据抢险救灾情況和需要,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包括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全力抢险救灾。县城防办向县城防指申请紧急调拨防汛排涝物资;县财政局及时筹集下达防汛和救灾资金;供电公司全力保障抗灾用电和电力抢险维修;县公安局做好交通保障;县交通局做好运输保障;县民政局救助安置受灾群众;县卫健委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环保局加强水质监测和污染源监控;县城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县城防办全面启动防汛排涝应急响应,承担县城规划区内的防汛排涝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并将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县党政主要领导应到一线指挥,县城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到分管区域的重灾区具体组织指挥抢险救实工作。
4.当排涝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或发生严重内灾害时、县城市防汛指挥部或县住建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县城市防汛指挥部的决定,依法实施交通管制;县城市防汛指挥部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
六、各级响应行动
(一)Ⅲ级响应行动
1.由县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依照防汛预案,宣布县城进入紧急防汛期,主持会商防汛事宜,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参加。
2.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同时根据气象部门通报的情况,随时准备作出响应行动升级的准备。
3.各城市防汛成员单位、防汛机构人员全部到岗,防汛物资、设备到位。
4.各抢险队充分做好准备,随时待命投入抢险工作。
5.在全面巡视的同时,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地段、危旧房屋及人防工程的实时汛情。
(二)Ⅱ级响应行动
1.启动Ⅱ级响应,由县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依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主持会商汛情,县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
2.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3.县城市防汛办公室及各城市防汛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汛抢险预案,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应迅速赶到各自的防汛责任区内(险情区域、险情地段),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4.各单位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等待调用指令。
5.各单位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6.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地段汛情,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县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
7.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要重点监视险情易发道路、桥梁等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监控,为可能发生塌陷、漏水等险情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险情或预警升级,需紧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防汛办要全面监视积水区域、河道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控,及时处置各种险情,并服从县城防指统一调度。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县城市防汛办公室,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及时处置险情或控制险情继续发生。
(三)Ⅰ级响应行动
1.启动Ⅰ级响应,由县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依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及时主持会商,县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
2.县城市防汛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3.全县各防汛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要深入一线(险情区域、险情地段),做好防抢险准备工作。
4.各单位、各行业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无条件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5.各单位抢险人员应随时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险情现场,迅速排除险情或控制险情扩大。
6.县城市防汛办公室要加强与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联系,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7.各防汛成员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8.各辖区各责任单位做好地下空间的防汛工作,确保防汛措施到位,防止雨水灌入。
9.当桥涵积水超过30厘米,普通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时,交警和管理部门立即封闭相关路段交通,设置禁止通行标示牌。
其他各城市防汛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管控,及时处置各种险情,并服从县城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各部门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县城市防汛办公室,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及时处置险情或控制险情继续发生。
七、信息的发布、收集、报送
(一)气象信息
县气象局对全县天气进行监测,及时提供天气预报信息。在汛期、当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时,气象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立即将信息报送县政府,做到信息可靠及时。
(二)灾情信息收集及报送
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后,巡视人员对重点区域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城市安全监控系统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根据监控和巡视情况,一旦出现洪水灾情,相应负责人应及时上报。城市防汛办公室设立专门热线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事件发生地主管部门,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手段做好宣传工作。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洪涝灾情的个人或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及城市防汛办公室报告,城市防汛办公室在接到事件信息后立即上报相关部门,最多不得超过半小时;一旦事件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情况。
(三)灾情信息的主要内容
包括时间、地点、范围、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详见附件)
八、应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县城市防汛指挥部应完善城市排水防涝管理组织机制,加强指挥协调,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防汛检查信息发布、防汛值班等有关制度。
(二)队伍保障。县住建局要成立不少于1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搞好战前演习、战前训练,保证在紧要关头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三)物资及经费保障。县城市防汛办公室应储备足量的防汛物资,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动态数据库,建立相应管理、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应急需要。县财政局应在预算中安排资金,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正常开展。
(四)信息保障。县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应明确应急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传递无阻。
九、后期处理
(一)物资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补充到位。
(二)工程设施修复。对灾害中遭到损坏的市政工程设施要尽快修复,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三)灾后重建。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四)工作评价。每年应针对防汛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