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下面是无忧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xx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扎实有效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养管运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公路范围内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模式。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指示和十九大精神,以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责任无盲区、整治无死角,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公路管养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连、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监督为主,强化工作落实。各级路长要建立定期检查工作制度,督查交通部门、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认真履行建、管、养、运各项职责,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二)坚持党政领导,强化三级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路长责任,强化逐级检查机制,县、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三级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公开公示,强化社会监督。要将各级路长制责任范围进行公开公示,在各条线路的起点位置设置路长公示牌,公示路长姓名、联系电话、责任路段、工作职责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拓展公众参与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实施范围。在全县21条县道373公里、73条乡道622公里及1756公里村道全面实行“路长制”。
(二)工作目标。总体目标。以“全县域推进、点线面结合、县乡村联动”的思路,确保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县、乡(镇)、村路长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通过“路长制”长效管理的有效落实,不断巩固整治成果,路容路貌明显改善,农村公路洁化、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升,让沿线群众出行更加安全畅通、路域环境更加和谐宜居。具体目标。按照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县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路面无破损的目标。
四、组织体系
根据我县目前公路管理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覆盖全县范围内所有公路,建立总路长、县级路长、乡(镇)路长、村级路长四级“路长制”体系。
(一)总路长: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
(二)县级路长:县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国、省、县道沿养护管理、应急处置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县道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负责乡(镇)、村路长履职考核。
(三)乡(镇)路长:辖区内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第一责任人,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四)村级路长: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由建制村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及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县乡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处置—督查4步法管理流程。
(一)巡查:总路长、县级路长、乡(镇)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
(二)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三)处置:“路长制”巡查中发现问题,各乡(镇)、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各类问题。
(四)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跟踪落实。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交通局、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以及各乡(镇)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具体负责路长制相关协调指导工作。同时,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二)加强公告宣传。在县域内主要农村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手机报”以及广播、电视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道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要全力支持“路长制”运行,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路长制”工作不断完善,要把“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确保“路长制”工作长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