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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的读后感2000字最新7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4-05-30 13:01:38     阅读:

读后感是我对作者用文字展现的世界的感悟和反思,在写读后感时,我们要勇于表达自己的独特见解,以吸引读者的关注和讨论,以下是无忧文档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漂的读后感2000字最新7篇,供大家参考。

漂的读后感2000字最新7篇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1

林黛玉薛宝钗可谓贾宝玉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从宝玉梦游太虚,得知“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头一首诗开始就注定了贾宝玉和林、薛这辈子都脱不了干系。正册上的畿语是这样说的:“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是曹雪芹第一次将二人的命运联系杂一起。“玉带林中挂”预示了林黛玉孑然一生,孤单飘零;“金簪雪里埋”注定了薛宝钗一辈子葬送在封建社会中,不得其所。一代人,三缕魂,纠缠解不得,宿命人奈何?三人的名誉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躲不过,也逃不过。

一个是潇湘无暇,一个是蘅芜仙葩。

在贾宝玉眼中,林黛玉是一个这样的人:“两湾似蹙非蹙罥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皎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弱女子,病美人,可怜可爱。而薛宝钗:“头上挽着漆黑有光的髻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面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守云拙。”标准的贤妻良母的形象,是大家闺秀,气度不凡,更是封建社会中男性的择偶标准。也许是因为如此,令后来贾母更喜欢宝钗而非黛玉。黛玉就像一个瓷娃娃,让整个贾家疼着、惜着;宝钗就像一块翡翠,高贵得体,她的雍容华贵、细心聪明能为贾家撑起半边天。论外貌,两人都是绝世佳人,但论气质,则黛玉则活出真性情,做事只随着性子,不愿巴结,不愿讨好,孤高自傲。宝钗则处事圆滑,做事得体,言行举子顾全大局。在封建社会中,无疑宝钗的性子更胜一筹。

芙蓉傲岸芳自赏,牡丹雍容人皆怜。

有那么一回,在贾宝玉的处所“怡红院”里林、薛都得了一句判词。林黛玉是:“莫怨东风当自嗟”即“芙蓉花”。薛宝钗的判词是:“任是无情也动人”即“牡丹”。芙蓉没有艳丽的色彩,没有扑鼻的芳香,那般的清高,那般的孤清。牡丹则是富贵的象征“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牡丹的华丽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富都爱上了这群芳之首——牡丹。黛玉如芙蓉,宝钗如牡丹,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看《红楼梦》的人都知道,林黛玉说话只随着性子,不管别人爱不爱听,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有时不但不讨好别人甚至为了逞一时之能而出口伤人甚至是伤害了好友,而已她还容不得别人说她的半点不是,动不动就闹得梨花带雨。她之所以性情孤僻,与她的童年有很大关系,黛玉三岁时,一个瘌头和尚让她除了父母外不见他人方可平安了一世。虽然,林家人对和尚的话不太在意,但也养成了黛玉不喜热闹的性格。“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拢空月痕。”“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黛玉所做之诗无不透露着忧郁的气息,引宝玉之花便是:“林妹妹曾经离丧,作此哀音。”黛玉幼年丧母,继而丧父,又岂能不悲?相比之下,宝钗与人随和,稳重和平,就像王夫人逼死金钏儿一事上,宝钗不仅为王夫人解脱,还想出了用财物打发金钏儿家人的法子,宝钗将她圆滑的.处事手段展露无遗。平时对待下人也是松紧有度,记不过亲也不过疏,“事不关己不开口”明哲保身。宝钗幼年丧父,还有一个不长进的兄长,硕大一个薛家全靠她与母亲苦苦支撑,如此环境下长大的宝钗岂能不精明能干?宝钗曾说她与黛玉是一样的,在贾家他们同是寄人篱下,虽宝钗有母有兄,但不长进的兄弟有无又有何区别?但她们又是不一样的,一个观看人情世道、春月秋风,一个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们的性情又怎能相同呢?

命途多舛谁能异?

黛玉与宝玉是青梅竹马,两人朝夕相处,暗生情愫。但宝黛两人相爱却不能相守,最终成为“宝二奶奶”的是比黛玉迟来且关系更疏的宝钗。因为贾家一直爱惜着黛玉,将她捧在手心,但是终有一天他们倦了、厌了,贾家终于意识到他们想要的不是一个精致的花瓶而是一个精明能干、能够保住家业兴旺的主家母。命运的路线偏生不按两人的想法而行,两人都是得不到他们想要的结局。一个泣前尘,一个叹无缘;一个魂散销香,一个独守怡红,她们的缘起缘灭都因一个宝玉。宿命依旧是宿命,躲不过,逃不过。

有人说黛玉和宝钗都是封建“齿轮”下的牺牲品,牺牲的是幽魂,葬送的是幸福。或许贾宝玉的出家也有一大部分原因起于二人。许是黛、钗使他看破功名利禄、勘破红尘。他们的结局,谁也不能怨,谁也不能恨,他们是一个悲剧,也是那个时代的宿命,躲不过,也逃不过。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2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读了四遍。第一次是在刚工作不久,老校长身边有一本简读本,一二百个页面。他推荐我阅读,我用一天时间把它读完了,情节比较简单,而且人名很长,很复杂,只记得一个大体的情节,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唐泰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情景,几天时间一直在脑海里沉浮,挥之不去。后来有幸搞到了一本无删节的长篇,读得也是云里雾里,后来又读了一遍,记得的还是一些情节片断。这次在网上阅读,终于将小说的人物及情节都搞清楚了。

法老号货船的代理船长爱德蒙·唐泰斯,被船上的会计员唐格拉斯和同样爱慕他女友梅色苔丝的弗尔南两人,狼狈为奸设计陷害。负责审理此案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发现此事与自己父亲有牵连,将唐泰斯关进孤岛上的死牢。

唐泰斯在牢里度过了14年暗无天日的岁月,一天,隔壁牢房的老神甫挖地道时计算错误,到了他牢中。老神甫教会唐泰斯各种知识,使唐泰斯明白自己的敌人。老神甫告诉他,某个叫基督山的荒岛上埋藏着无与伦比的财富。

老神甫病死后,唐泰斯为了达成他的遗愿,将他的尸体搬入自己牢里,自己躲进老神甫的裹尸袋,被狱卒当成尸体扔出了监狱。唐泰斯四处游荡,找到基督山,发现了宝藏,重回社会,先报恩,后复仇。

唐泰斯证实了唐格拉斯、弗尔南和维尔福陷害自己的事实,并得知未婚妻已经嫁给弗尔南,父亲则病饿而死,他开始做复仇的准备工作。8年后,唐泰斯已经变身为基督山伯爵,以大银行家的身份回到巴黎。这时,维尔福是巴黎法院检察官,唐格拉斯成了银行家,弗尔南成了莫瑟夫伯爵及议员。

基督山伯爵借助媒体的力量在报上披露了弗尔南19世纪20年代在希腊出卖和杀害了阿里总督的事实,引起质询。听证会上,基督山伯爵收养的阿里总督的女儿海蒂出席作证。弗尔南名声扫地,狼狈不堪,妻子认出了唐泰斯,与儿子一起离开了这个肮脏的家。失魂落魄、走投无路的弗尔南开枪自杀了。

基督山伯爵设计让唐格拉斯出售债券,损失惨重。走投无路的唐格拉尔窃取济贫机构的505万法郎逃往意大利,被基督山伯爵的强盗朋友抓住。基督山伯爵后来以真实身份出现在唐格拉斯面前,唐格拉斯饱受惊吓与折磨,吓得肝胆俱裂,须发皆白。

基督山伯爵现在全心对付维尔福,揭开旧事,让他受精神折磨。然后,基督山伯爵巧妙利用维尔福的后妻。借用她手,毒死了维尔福的一些家人,让维尔福与后妻相互残杀。维尔福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纠缠、被各色人等揭发。他知道自己落入复仇之神的手里,任人鱼肉。失败落魄的维尔福回到家中,发现妻子因为罪行败露服毒身亡,并且毒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处于巨大打击之下的维尔福又看到基督山伯爵出现,并且表明身份,他崩溃了。

基督山伯爵完成了一切复仇,并且帮助了想要帮助的人,他认为,上帝想要他所做的一切都已经完成了。最后,他带着收养的阿里总督的女儿海蒂远走天涯。

除了这些主要情节外,小说还有许多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弗尔南是政界人物,他与唐泰斯的恋人结为夫妻后,生育一子。唐格拉斯是个银行家,他与夫人貌合神离,利用夫人情人获得内部机密,从而从事金融投机,他们育有一女。另外,唐格拉斯的夫人与维尔福有染,生有一子,一出生,就被维尔福活埋,他们以为其人已不在人世。维尔福是检察官,法律的化生。他与前妻育有一女,与后妻育有一子,当后妻自杀时,将这无辜的孩子一起毒死。

唐格拉斯的女儿,先是与费尔南的儿子订婚,随着费尔南的事情败露,没有成功,后又同自己母亲与维尔福的私生子订婚,又没成功,最后与自己的钢琴老师远走他乡,追求艺术之路去了。维乐福和前妻的女儿,遭遇了继母的迫害,与自己的祖父相依为命,先是反对与费尔南儿子的朋友订婚,后与唐泰斯恩人的儿子情投意合,最后,在唐泰斯的撮合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唐泰斯的恋人离家后,与唯一的儿子相依为命,她拒绝了唐泰斯的感情,当儿子立志从军干一番事业时,她孤身一人,艰难度日。

小说的最后,唐泰斯恩报了,仇也报了,可无辜孩子的介入、初恋情人的拒绝,使他并没有产生快感,他只得和养女一起远走天涯。

小说之所以成为传统名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作者善于把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放到一个小人物身上体现出来。看过一部《黑郁金香》的电影,它与这部小说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对我们来讲,不太适应的地方就是人物的名字太长,变化太多,不易记住。另外,某些对话太长,有话剧之嫌,也显得情节拖沓。

小说主人公因偶然得到了一个无穷的财宝而得以使他挥金如土地完成了自己的复仇大业,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财宝从何而来?小说中无数次地提到万能的上帝,然而这万能的上帝又在何方呢?放眼望去,腐败、卑鄙、丑恶、肮脏、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无所不在,无所不至,上帝惩罚了吗?有人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自我安慰吧了。

相信上帝,因果有报应。善良的人们也只能这样了。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3

家里有各种版本的《平凡的世界》,对于我来说,应该在十年前就要拜读的,但是由于近年来对学习没兴趣和不学无术,导致让这么经典的读物成了一份迟到的礼物。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认真看的一本小说。“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关于少平,我认为他们的爱情有点不平凡,有点牵强。如果说他们有缘分,那么他们谈恋爱也说得过去。但是感觉总有点别扭,对于少安来说,他也必须舍弃点什么。之前,少平说他的理想是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苦役,当晓霞来到矿井找到他后少平对晓霞说:他要报考局里办的煤炭技术学校,准备重新学习数理化,以便参加考试。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迫切的说出他的计划。我想他在潜意识里也为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担忧,他迫切的想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为此,他不得不对他的理想做出妥协。到最后,晓霞牺牲后,他还是去重拾他的理想了。

是的,也许路遥也不知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让他们之间一人离去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当然,任何书中主人翁是不能死的,所以我们的晓霞注定成为了牺牲品,为成全主人翁的完美而牺牲的。从而也锻造了一部凄美爱情。向来凄美的爱情更能打动人心,所以晓霞啊,可惜了。

书中还有一人,跟少安一样,我非常的喜爱,那就是我们可爱的润叶。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因为他的善良,还有他的坚强。润叶与少安不能在一起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误。润叶相对来说更加的积极,她是主动示爱的,可是结果让他措手不及。她难以接受,润叶对感情是极为专一的,这也决定了她注定要承受痛苦。她很平凡,在少安结婚后她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在长辈们的压力下,她冲动的屈服了一次。可是之后她再也没有屈服过,她并没有接受他的丈夫。直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的大爱无私终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真正的大爱无私啊!令人钦佩。如果在一个好一点的时代,他与少安就是天生一对,他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的与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感叹,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

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4

看了很多名著,一直都不敢妄加评论,并不完全因为怯懦,更多的是一种尊敬的心理;因为作为名著其实都有他深刻的一面,在看似平淡的书写里,透出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传世名著以散文和小说居多的原因,诗歌和评论就因为其鲜明的个性和观点,使其成为时势英雄,最后或者被利用成工具,或者因为时间的推移成为花瓶式的摆设。或许看到的也只是海明威所写的,露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水下的呢,还有它的八分之七的根基呢?

老人圣地亚哥出海挑战大海的时候,那是人类都会引为自豪的象征,勇于挑战和渴望征服浩瀚的大海,渴望和一条真正的鲨鱼面对面的挑战;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鲨鱼出现了,大海只派了他的小小的鲨鱼出现了,老人和小船,大海派来的小小的鲨鱼,老人是人类的代表,老人眼里是条真正的鲨鱼;于是,老人抖擞精神,和鲨鱼进行着殊死搏斗,一场征服和反征服的搏斗,“大块的鱼肉”和后来的争夺,局部的胜利之后,当老人感觉胜利在握的时候,“鲨鱼忽然……”,老人最后是空着双手,幸运地“凯旋”。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依然还是这样的感叹,在911之后和之前,布什也许从来没看过他故乡的老人给他的忠告;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这断不平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也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份童心,一份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了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了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作品是没有局限的,作家却是有局限的,作家的精神是没有局限的,作家的人却是有局限的,海明威在留下思考的同时,也留下了耐人寻味的话:我试图塑造一位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一片真正的海、一条真正的鱼和真正的鲨鱼。如果我能将他们塑造得十分出色和真实,他们就将意味着许多东西。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5

我这个人不太“喜欢”读书,总感觉同样是心灵的交织和精神的解放,我宁可去球场打上几个小时的球,也很难踏踏实实坐在一处安静地读一本好书。在读书方面我可能比起大家要欠缺的很多,但是慢慢地我的想法也发生了改变。记得刚上研一的时候,张老师向我们推荐蒋勋细说红楼梦,张老师说自己一直在听,感觉蒋勋说的红楼梦给他的感受颇多,后来去二七厂实验有时搭乘张老师的车,张老师都会悠悠的放上那么一小段。

说到这,似乎耳边又飘来那悠扬的二胡声。既然读书不行,听书兴许会成为另一扇通往智慧之源的窗户,经过一个多学期断断续续的听讲,任务式的听完了前四十回,现在回想起来,除了蒋勋老师讲的几个有趣片段,引人发笑的事情,其他也记不得什么了。所以,这一次我结合着蒋勋老师写的《蒋勋说红楼梦》,一边看着一边听着,感受红楼梦带给我的经典。

在开始之前,我读了蒋勋老师的自述,我发现我从来没有以这种想法去看待事物,但细细品味的确是这样的道理。他说人生看起来简单,却很难说“喜欢”或“不喜欢”,在不同的年龄读,都会有不同的领悟。

?红楼梦》是一部长篇小说,但是,《红楼梦》的每一章、每一回都可以单独当成一个短篇小说来看待。接下来我与大家分享一下《蒋勋说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小说里第一个出场的人的名字叫做“甄士隐”。《红楼梦》里面人物的名字常有谐音,甄士隐,就是将“真事隐”藏了。对于作者来说,回看自己家族的历程,他既要透露,又要隐藏,在隐藏里包含着对活过的人的爱恨,他已经超然了,他要留给活着的人一点点可以活下去的安慰或者鼓励,有一种厚道在其中。

第一回借着甄士隐这个角色连接一个神话故事,甄士隐在做梦,“梦至一处,不知是何地。忽见那厢来了一僧一道”,一僧一道似乎永远是性灵里的一些提醒。人做梦是因为在现实里逃避掉真实之后,会面对性灵里的真实。一僧一道是要了结一段“风流公案”。和尚笑着说:“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边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这里面神瑛侍者指的就是贾宝玉,绛珠草就是林黛玉的指代。

接下来林黛玉说了一段非常动人的话:“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的过他了。”这种非常现代的小说写法,写到人世间的深情,非常动人。读到这里我也明白了林黛玉为什么总是无缘无故为贾宝玉落泪,宝玉爱她她哭,宝玉对别人好一点她哭,宝玉被妈妈赞美她也哭,她一生的眼泪,就是要还给这个人。在别人看来,这简直是疯了,但是宝玉觉得他懂。有神话里的前世深情,才有以后这人世间的'“痴”。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是甄士隐在梦中牌坊上看到的对联。这个人叫甄士隐,他是真的,但后来出场的所有人物都是假的,贾政、贾宝玉、贾琏,在真与假两个字上做文章,真事隐去了,而“贾雨”是假语的谐音,“村言”就是街谈巷议小说的意思,贾雨村受甄士隐帮助,来家中做客窗外识得娇杏,两人眼神交流示好。后来贾雨村努力当上了林黛玉的家教,认识了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和贾政。最后在甄士隐的资助下进京赶考,一句“真是闲处光阴易过”带过了贾雨村的离开,甄士隐应验了一僧一道的话,女儿走失,家里失火,最后只能到乡下栖身。一天偶遇一跛足道人,口中念着这一回最重要的《好了歌》,甄士隐开始领悟,随之解注《好了歌》,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儿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袍长。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这里我反复听了蒋勋老师的解释,很精彩,其中暗示小说中不同角色的下场。《红楼梦》的第一回,不管是神话故事,还是现实故事,最后都终结在“好了”这件事情上。神话本身是要历劫情缘,现实当中也让你看到一切的东西就是过眼云烟。甄士隐梦一醒,看到的就是现实世界。接下来,他又看到跛足道人,又进入神话世界。整部小说中,梦的世界、现实的世界一直在交错。“了”是结束,“好”才有意义。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6

一句话,一段话读再多遍,头脑中还是一片空白,在此情况下,不得不放弃对微观的学习,下定决心看一看《资本论》第一卷,花了一个半月,除了书中描述资本家对工人,特别是儿童、妇女的剥削的残酷感到愤怒外,应该说再没有其他任何感受,因而,在边看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每个字都认识,为什么它被马克思组合在一起,对我来说就变成了一本天书?这种从读《资本论》中的深切感受——文科的知识不是只要努力去背,就能学好的。而是有着严密的思维逻辑过程,并且是一种比理科更加自由,更有发挥空间的抽象思维。原因在此也就出来了——作为理科生,抽象思维能力严重缺乏。因而当务之急就是培养自己的抽象思维能力。应该没有那个学科比哲学更加抽象呢?因而,我选择了哲学,由一种习惯的、长期的思维方式转向一种很陌生的思维方式,其中的困难也是可想而知的,它有一个很长的磨合过程,对我来说,初始阶段维持了两个月,在这两个月里翻了许多关于哲学知识的书,但没有看懂任何东西,每次都是看得自己不知不觉的爬在了桌子上,当有几天看书时,竟然没有睡觉,我知道,我能够看下去了,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吧,当时,是这样认为的。为了使这种进步继续下去,我想一直维持到大学毕业。

由“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开始,这是一位许多问题想不明白的研究生(自己这么说的)向我们提出的问题,从什么是物化劳动,一直到能发表自己的一点观点总共用了一个半月,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并不在于把这个问题想清楚了,而是借签了别人分析问题的方法、思维。让自己也具有一点抽象分析问题的能力,这又是我当时感到的一个不小进步。更重要的是肤浅的感受到了《资本论》的不朽和对马克思的敬仰,只有认真阅读过他的著作的人才会感到这一点。那些高呼马克思理论过时了的人都怀着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在这位巨人面前实在是太渺小了,只有马克思倒下了他们理论才可站起来。任何一种理论必是时代的产物,适应某一特定的时代,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理论,也不可能有永恒的理论,但理论背后所承载的人类思想却是永恒的,而《资本论》承载的恰恰是人类几千年光辉思想的结晶,马克思的某些理论也许是过时了,但因此而拒斥马克思,除了可以表现自己的无知,再没有别的了。其实,高傲的现代人并不比几千年前的哲人高明多少,人类思想的框架他们早已为我们设好,后人更多的是在框架内修修补补罢了。试问从古到今,又有谁曾跳出过亚里斯多德的三段论呢?拒绝前人光辉的思想,就等于是慢性自杀。

现代西方许多不错的经济理论,就完全超出了《资本论》呢?我想并不是,正如牛顿所说,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些罢了。换句话说,一些现代西方经济理论有着《资本论》思想的痕迹,试以自己感觉比较明显的两例以作说明。

马克思在简短的论述超额剩余价值的产生时,提出了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后来又提到了国际价值),超额剩余价值就是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的差额,但由于资本家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随着新技术的普遍化,超额剩余价值又要小于这个差额,直到这个差额为零,即超额剩余价值为零,马克思只是指出了可以归结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超额剩余价值的存在,由于时代的限制,问题论述到此,但若在此问一下,为什么是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的差额,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既由超额剩余价值产生的结果追溯到了超额剩余价值产生的原因,而这样一追问产生了现代西方经济许多理论的理论基础。为此,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我要向某一衬衫生产厂商进一批货,根据衬衫生产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情况为每件10元,而作为要进货的我必想低于10元一件购货,而只有劳动生产率高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的厂商才能满足我的要求,而厂商为了赢得客户,压跨竞争对手也愿意低于10元向客户供货,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超额剩余价值要小于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的差额,接下来的问题是超额剩余价值比差额要小多少呢?这逻辑的推理必然是取决于客户对生产厂商个别价值的掌握情况,对于社会价值每件10元,这是厂商与客户都十分清楚的。不会存在太大的误差,而个别价值,厂商是完全了解的,但客户并不知道厂商的个别价值到底是多少,厂商为了尽可能接近差额,在交易中占尽可能接近差额。在交易中占尽优势,会全力隐瞒自己的个别价值,由于客户对厂商的个别价值不是完全掌握,因而根据不完全信息。猜测想一个个别价值作为参考,——9元一件。因此,给自己规定了进货的波动范围——9.4—9.6元一件,对厂商而言,清楚知道自己的个别价值是8.9元一件,厂商也不会不断的根据客户的不完全信息,猜想客户猜想个人别价值。(厂商与客户利润的分成应是假设不变的),假设厂商的判断为9.1元,这样生产厂商与客户都高估了“个别价值”,对客户的估计,厂商取得了优势,同时,客户对厂商的估计客户占了优势,在交易中,两种优势趋于抵消,以社会价值为标准,以对个别价值的水完全判断为基础。厂商与客户很可能以偏离9.45元一件不大的价格成交(假设厂商与客户名义利润分成是1:1,取决于社会生产水平)由于厂商与客户都认为自己占了优势,因而厂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换是愉快的,公平的。若厂商实际个别价值为9元,厂商猜想客户猜测想的个别价值也为9元。因而交易时为9.5元,谁也没有吃亏,也没有占便宜,说不上愉快,但公平,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假设的个别价值列出无数种情况,看到厂商与客户悲伤、欢乐、公平与不公平各种排列组合情况,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每一次交易是那一种组合情况,取决于厂商与客户猜想的个别价值的值的组合情况,而个别价值的组合情况又取决了厂商与客户根据对方不完全信息的判断情况,而不完全信息的判断情况,又取决于对信息的掌握情况,一句话谁了解的信息多,谁就能在交易中取胜,显然,就一般情况而言,生产厂商总是掌握着更多的信息。

一种新理论的产生,绝不是某个人的凭空创造,而是总有一定的问题根源、思想根源,对“0

如果说把“超额剩余价值”与“信息不对称原理”联系起来还有一定的难度的话,那么托宾的资产选择理论与马克思货币资本的循环第一阶段g—w的分析联系起来,后者只能相当于体力劳动。实在没有太多比马克思的思想高明之处,或者说是对马克思思想的抄袭,当然,这是值得鼓励的一种抄袭。

“从内容来看,g—w是表现为g—w ,……货币额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购买劳动力,另一部分购买生产资料,……一个属于真正的商品市场,另一个则属于劳动市场”“g—w 际事表示g所转化成的商品额有这种质的分割之外,还表示一种最具有特征的量的关系”。这种是的关系实际上指:“生产资料的数量,必须是以吸收劳动量,是以通过这个劳动量转化为产品。”

托宾的资产选择理论,即理性的经济行为主体,将怎样选择一定的资产组合(资产结构)以实现利益的极大化,比如1000美元的资产怎样分配于持有货币和持有其他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

前者是实现剩余价值最大化,后者是实现利益最大化,前者涉及的是能创造价值的生产过程,后者是能通有对资产怎样占有获得最大价值的非生产过程,前者论述的只是怎样分割货币来实现剩余价值最大化,后者论述人是资产,不仅包括货币,而且还有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通过三者的分配情况来实现利益最大化。总之,托宾的资产选择理论比前者有了很大发展,解决的问题也不同了这天是为了适应时代需要修改性的理论创新,而思想上,完全没有何独到之处。

此处需要说明一点即是,马克思对货币分割的分析是以实现剩余价值最大化为基础的,这一思想本身也可能是从前人那继承过来的,并不是对托宾的偏见,主要在于说明《资本论》的思想性。

对此两个问题的分析是对《资本论》第一卷第二遍阅读之后的一点感受,第一遍阅读明显比第一遍有了很大进步,不但可以看下去也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但是还是由于思维的缺陷,还有许多看上去不流畅之处,思维跟不上文字所需要的思维速度。我想也坚信。通过第三遍、第四遍……的阅读,问题一定会慢慢的解决。

以上是本人读《资本论》第一卷的一点感受,不仅获得了知识,更一步体会到了怎样阅读,仅仅为了读一本《资本论》,扩大了自己的知识面,也增加了自己思考问题的能力。

马克思不仅是一位伟大的经济学家,更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没有一定的哲学基础,去读《资本论》,或是只把它当作一本经济学巨著来读,相信不会有大的收获。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7

昆德拉在《帷幕》中曾感慨,《堂吉诃德》与《汤姆琼斯》一类,其叙事艺术被奇怪地搁浅几个世纪。随着小说转入精细化的描写时代,它被“历史”的阴影所笼盖。(大意如此)

关于这本写作于17世纪初的作品(1605-1615,上下部先后出版),就其叙事技巧而言,可以写就一本书。

它存在四个或更多层面的“现实”:隐指作者、叙述者、虚拟作者、虚拟译者、主人公。存在虚构层面的主人公与“现实”层面的主人公穿越叙述层的相遇、交叉、对比。存在一种虚构层面的主人公对另一更加“不可靠”的虚构层次进行评说、矫正、辩白。存在叙述者的跳接、变幻。存在叙述者对自身叙述的议论(通过虚构一个译者,达到了合理的效果)。存在预叙、补叙、插叙。存在不完全的套盒(这种不完全是各层错位的结果,在后现代文本中发扬光大,化为无形)和拼贴式的故事结构。存在下部对上部的修正、辩解,对上部叙述手法的议论,并且,它甚至干脆把读者的反应写入下半部,与读者形成对话。

除此之外,它是一本粗野与狡猾之书。由于塞万提斯本人对其主人公主仆二人的态度在写作中发生了极大变化,他本人为自圆其说,在第二部中将众人对主仆二人的捉弄描述得极为过火。这种过火的捉弄固然能够一如既往地产生逗乐效果,但由于主仆二人的形象愈发超出了作者控制,使这种对主人公命运的安排显得过于刻薄,残酷,不近人情,让人无法开怀与容忍。作者便巧妙地站在读者一边,指责捉弄他们的人比他们更傻更疯,赋予他们一定的尊严。

毫无疑问,堂吉诃德是个让人心碎的真正骑士。在死前,作者按预期目的使他清醒于世,看到“骑士小说害人发疯”的“真-相”,知晓世上从未有什么骑士,现在也没有。骑士小说也许真的就此绝迹了,这是来自戏拟反讽的解构的力量。然而,让人心痛的却是,温柔多情、好侠仗义、才情国人的堂吉诃德,却就此堕入一个更加可怕可鄙的世界。这难道就是作者想看到,所期望他生存其中的世界么?

在堂吉诃德“发疯”的时候,凡尘俗世的一切都是“着了魔”的,他用这个词语解释世界的丑。解释他心上人为何是村姑,巨人头颅为何是酒袋,军队为何是羊群,巨人为何是风车。在那个“着了魔”的世界,桑丘也可以成为海岛总督,一切理想得以实现,一切不平得以铲除。那些捉弄他的人们诱使他发出的议论,篇篇高明无比,字字句句都来自于天赋与自尊。作为“幻想+行动”的代言人,堂吉诃德不是疯子,却是一个勇士与艺术家,是英雄和诗人,是世上最美好的词汇的结合,世上最美好品质的拥有者。以捉弄他为乐、为业的伯爵夫妇二人,很遗憾,是整个故事中最坏的人物。他们貌似清醒,实则是迫-害艺术家和勇士的、以操纵他人命运为乐的残酷的政治家、统治者。作者对他们的态度不够明确,这恐怕就是此书在“残酷”问题上遭人诟病的原因吧。此外,堂的朋友,参孙学士、神父和理发师三人,他们从开头烧掉书房起,到扮演镜子骑士与白月骑士诱使其还乡,以致堂吉诃德因郁而终,他们撕毁勇士的美梦,毁灭其幻想的彼岸世界,正是这种从魔界、英雄界到凡界、现实世界的落差,造成了堂吉诃德的死亡,以及这个梦一般的故事的彻底终结。他们作为堂的朋友,却不知如何去爱他,拯救他,如同唤醒一个窗边的梦游者,使其因恐惧失足坠落而亡。这是十足的悲剧,以现世的绝对力量压倒勇士诗人的着魔的幻想世界告终。此外,此书细节处问题丛生,对主人公的掌握过于专制或过于漫不经心,对人物的命运态度过于残酷,偏又赋予主人公太多美德,以致自相矛盾。尤其后半部,已全然不能引人发笑,惟有引人揪心、锁眉、厌恶。这一切,都与作者过于绝对的创作初衷相关:“消灭骑士小说”。在这个狡猾的初衷掩饰之下,许多应当注入的成分还未及注入就已丧失,这是作者与作品的遗憾,也是纳博科夫当中撕毁此书的原因。

对叙事技巧的关注是重要的,然而,在这种关注下,尤其将叙述“委托”给一个虚构的叙述者时,隐指作者所需要担当的责任并不就此淡化、转嫁了。相反,它会受到读者更多的关注,应千万慎重。这是衡量一个作家是否强大有力的重要因素。

最后,附上纳博科夫对堂吉诃德骑士的溢美之词。它适用于所有遭命运捉弄的、有才能、有自尊的,“着了魔”的诗人:

“他的纹章是怜悯,他的旗帜是美,他代表一切称之为文雅、孤苦、纯净、无私和英勇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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