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业有哪些【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几点思考与关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几点思考与关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围绕劳动者就业和职业规划,用人单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提供服务的生产性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新兴重要门类和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其发展程度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一、加快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是促进产业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但要保持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尽早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人力资源服务业具有附加值高、关联度强的特点,不但能提高服务相关产业的水平和效能,推动相关产业发展,还能通过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条,丰富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和内容,加强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互联互通,不断引导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业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从而培育各地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拉动经济持续增长。
(二)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人才配置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是最活跃的资源。各产业对人力资源服务的依赖性日益增强,完善与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才能满足当前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不仅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引领和主导我省未来产业格局,破解传统产业发展瓶颈,而且可以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调动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市场在优化人才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是促进就业创业,稳定就业局势的根本保证。人力资源服务业提供了众多的就业岗位,促进了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产生了与就业联动的发展效应。从我省情况看,2017年全省举办大型和日常型招聘会8937场次,为38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为816万流动人员提供求职服务,帮助222万人次实现就业,为全省就业局势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在国内经济增速趋缓、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叠加的背景下,作为一个劳动力输出大省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唯有大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我省就业大局的稳定。
二、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特别是省政府举办中国(xx)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论坛、出台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意见以来,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与江浙沿海发达省市比,总体上还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综合发展水平偏低。一是产业规模总量偏小。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44万亿元,我省仅为190亿元,约占全国的1.3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9个百分点。二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不足。2017年,我省生产总值达到20818.5亿元,其中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仅占全省GDP的0.9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83个百分点,比浙江省宁波市低1.69个百分点。无论产业规模,还是经济贡献,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现状不相匹配。
(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据统计,2017年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人数13069人,其中大专及以下学历10800人,占总人数的83%,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足五分之一,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2682人,占总人数的21%(见图1-2)。以上海为例,早在2011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占比双双超过50%,由此可见,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总体偏低,直接导致一些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国际化能力不足,市场营销意识薄弱,高端服务能力欠缺,这成为制约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三)低端竞争问题突出。截至2017年底,我省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41家,但当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不到10家,占机构总数的0.96%,龙头企业总数偏少,大部分处于规模小、层次低阶段。由于高低搭配不均衡,低端企业过度集中,一些企业不惜成本降低人均服务费打价格战抢占市场,减少盈利的同时,破坏了市场秩序,限制了自身发展。
(四)业态结构比较单一。目前,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态主要集中于职业指导与介绍、人才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培训、测评等传统服务项目,服务产品和内容比较单一化和同质化,人力资源外包、猎头、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等新兴服务项目开展不多,如2017年全省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用人单位2859家,猎头服务18919人,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情况尚无相关统计数据。
三、几点建议 结合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围绕《xx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建议在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上做文章,从“建系统、定标准、育人才、创品牌、降门槛、强监管”等六方面入手,谋篇布局、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建系统。初步考虑分三步走,第一步“建”,第二步“联”,第三步“融”,逐步实现信息化发展目标。首先是建。依托xx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或通过信息化软件采购项目招标等形式,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xx省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机构,而是包括机构在内的全业务信息管理),将涉及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查询、信息发布、许可证审批、诚信等级评定、领军人才评选、高层次人才培训、高级人才寻访、产业园建设评估、孵化基地认定等相关业务全部“打包”融入系统,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层级,分设相应模块、相应权限,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从县级到省级,从经办到决策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其次是联。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以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的联网贯通,形成一体化、多元化、全方位的区域性公共就业和人才信息服务系统。最后是融。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人力资源与互联网深度融合。鉴于目前现状,当前首要任务是建好系统,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定标准。标准是衡量服务是否符合市场需求的标尺。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目前尚无完备的标准化体系,因此必须抓紧制定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和规范,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主要设想是:在充分学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力指数》、《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规范》等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国家标准和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建立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体系,重点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人员配置、服务产品、服务行为、服务流程以及绩效评估等内容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并积极实施与推广。
(三)育人才。一是培养人才。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一支职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涵盖人力资源服务业各领域的国际化、复合型、领军型人才队伍。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引进和留住人才。力争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所需人才纳入国家和地方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加快引进一批具有专业背景、通晓规则的行业人才,给予一定服务奖励和补助的同时,在户口、居住、养老医疗、子女入学等各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
(四)创品牌。一是创建品牌企业。推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体制改革,鼓励以委托经营、公司性改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先培育一批我省人力资源服务重点品牌企业上市并纳入“映山红行动”,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创建品牌园区。围绕我省产业规划布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计划,提升国家级中国南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水平和打造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五)降门槛。贯彻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人力资源服务业准入门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能够依法平等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切实增强市场发展的内生动力。健全我省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制度,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实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项目。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支持非公有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强监管。一是提供法律保障。以贯彻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为契机,加快启动我省人力资源市场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监管法制化进程,为强化监管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坚持常态化“巡航”。定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关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xx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常委会委员,到市人民法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资料、汇报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市人民法院 2016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审判队伍和机制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深入了解。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一项重要司法活动,主要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近年来,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要求,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7863件,诉讼标的额139.96亿元,审结17173件,结案率96.41%,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㈠着力服务发展大局。设立金融审判庭,开展了“金融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审理金融案件攻坚战”等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共审结涉金融案件5150件,标的额80.87亿元,审结破产案件9件。成立了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司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一庭专设“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开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2016年以来,共受理涉军停偿案件169件,已全部按时审结。与xx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涉企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开展巡回驻点服务和 “访百企、进千户、听民声、解民忧”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业、重点项目25个,提供法律服务41次,征求意见建议42条。
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共审结物权确认、土地承包、相邻权纠纷等权属案件616件,交通事故、医疗、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594件,劳动争议、涉农民工工资等案件477件,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2529件,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保护纠纷等涉农案件2500余件。与市公安局、司法局等9个部门和行业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三年多来,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撤诉案件5524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30.42%。开辟维护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7.9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53.3万元。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理、就地办案1800余件。加强法庭建设,交通法庭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130件,兑现赔偿款5571.35余万元,调解率82.92%。畲区人民法庭于2017年10月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审结民事案件435件,其中涉畲案件97件,涉及畲族群众100余人,方便畲区群众诉讼。
㈢有效推进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责任制,设立民事审判团队10个,建立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或者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及时提交研究,统一裁判标准。目前,已召开法官会议58场次,对111件案件作了研究;
出台《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若干意见》,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把繁简分流贯穿于民事审判各环节。2016年以来,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占59%。2018年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6个“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速裁团队,至目前共通过“分调裁”机制审结民事案件3215件,占同期民事案件结案数的66.18%;
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发布民事案件庭审直播200场、上网公布民事裁判文书11388份。通过“两微一网”开展诉讼指导、判后答疑等司法服务,发布民事典型案例100余篇。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职能,人民陪审员参审民事案件6872件,一审民事案件陪审率达97.99%。
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论武装,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截至目前,共有12名法官荣获省级先进,其中,民一庭叶晓明荣获“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三年多来,共组织民事审判人员完成639天的各类培训,开展庭审示范观摩教学、学习交流会等活动34场次,开展对青年法官“一对一”的指导、培养,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化解矛盾等能力。同时,积极鼓励法官自学,加大从优待警力度,让法官心无旁鹜,专注审判,提升业务技能。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在提高司法能力、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审判改革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㈠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司法体制改革后,办案员额法官减少,未入额的审判人员和法官助理不能作为主审法官直接参与审理案件,使原本审判力量不足的状况更为严重,市法院年人均结案量达200件左右,工作压力大,法官队伍不稳定,影响审判工作持续平稳开展。
㈡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增大。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丰富和网络的普及,各种案件出现新形式,财产类型日趋多样化,给法官带来新的挑战。在婚姻家庭、权属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传统民事案件之外,房地产买卖、财产租赁、物业服务、民间借贷等各种合同案件所占的比例逐年加大,涉及到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各种矛盾的成因更加复杂,审判案件的敏感性、关联性增强,民事纠纷矛盾比以往更加尖锐,法院利益平衡和矛盾化解的难度不断加大。尤其涉及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的案件,当事人往往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特别是民事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低等问题,如处理不当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㈢矛盾化解机制有待完善。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大量的普通矛盾纠纷应该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这类矛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既可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可节约宝贵的审判资源,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去审理应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我市有多个专业调解机构,包括交通事故、医患矛盾、土地纠纷、校园伤害等,一些类似案件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来化解,但由于机构之间、机构与法院之间相互缺少沟通和交流,所以未能取得最佳的合作效果。
㈣法官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市人民法院在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和实体处理等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部分法官的司法观念、业务能力、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有的法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影响了办案效果;
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强,司法水平有待提高;
有的法官应对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少数民事审判人员群众观念不强,在接待群众和当事人时不够冷静、耐心、热情,司法为民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发挥有限,多数仅在开庭时或开庭后才介入案件,加上专业知识缺乏,司法经验不足,参与案件审理时往往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审判员之间难以形成优势互补,存在“陪而不审”现象。
四、意见建议 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㈠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法官素质事关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市人民法院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民事法官队伍。切实增强法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时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会,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依法调解和民事法律理论的能力。有重点地培养办案能手和办案高手,既要有全能选手,也要有专业选手,提高民事审判法官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水平。加强对法官助理及其他辅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搞好传帮带,为法官队伍后继有人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政建设,完善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审判人员与律师等诉讼代理人的关系,对违反廉洁纪律的法官实行零容忍。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要坚持向内挖潜,针对各个法庭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通盘考量,合理配备司法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
㈡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市人民法院要适应新时代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保证公正的关系,既要程序公正,也要实体公正,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程序的完整性,提高审判机关的社会公信力。继续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优化繁简分流办法,当简则简,力争化繁为简,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不断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案件审理的动态管理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加强对主审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规范审判活动。高度重视对民事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大力开展对可能影响民事审判工作有关情况的调研,建立相应预警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依法化解和审理有关项目建设、重点工程中出现的民事纠纷和诉讼。对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要认真研究,加强相关法律宣传,注重调解,减少诉讼。认真分析物业管理纠纷、网络等新型案件的特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依法审理判决的同时,对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要有预先评估机制,及时做好判后释明工作和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减少当事人的对抗心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对个别当事人干扰纠缠的民事案件,要注意防止矛盾激化。
㈢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建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工作机制,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情况,推动宪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开展民事审判活动,除了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外,还要通过案件审理让社会公众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接受法律教育。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长效机制,经常性组织群众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扩大民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优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逐步提高守法、用法意识。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做好释案释法说理工作,坚持正面引导,积极争取理解支持,提高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加强同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既要宣传法律法规的条文,又要形成典型案例;
既要运用多媒体等高科技的宣传工具,又要运用传统的简易宣传图板、图片、图册面向基层进行宣传,使法治宣传工作专业化、亲民化、常态化。特别是要注重校园的法治宣传工作,培养孩子们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并通过孩子影响他们的父母、家长,从而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风气。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大力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特别是对法院办案环境、基本装备和人民法庭建设多给予财力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