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中国自夏朝建立伊始,便有了一套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官 僚体系。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封建制的建立,历朝历代的君主都为了自身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改革前朝的官僚体系。来适应本国的国情,以延续皇家的统治。官僚体系的完善其本质也是社会制度的发展与自我完善。
一、奴隶制国家官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公元前2070年,中国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建立。.自此,中国的历史正式进入文明时代。在夏朝建立之后不久,建立起了在国君之下的官僚体系。在拥有较高权力的国君之下,册封地位较高的官员为“六卿”,又称作“六世之人”。分别辅佐国君分管民事,军队等具体事务。在六卿之下,还有其僚属和下属官吏。由他们又组成了相对应其职责的统治部门。这一基本的中央官僚体系的框架已基本为后世所沿用。
在夏朝建立的官僚体系之上,商朝又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建立了相对复杂和完整的体系。在商王之下的百官之首是“尹”,尹是商王最为重要的辅臣,尹之下的高级政务官称之为“多尹” 或“百僚” 在多尹之下是分管各种具体事务的“多宰、“小臣”武官有亚和服。与中央相对应的是在地方上分封王室贵族在外地的候伯之国。
周朝的中央官制与商朝大体相似,只是在名称上有所变动。.周与商最大的变动在于地方上。周初,武王与成王相继分封诸国已拱卫王幾,以拱固周朝的政权。分封国对王室有着固定的义务,定期朝贡,岀兵助王讨伐敌国。至此,周初建立起了中央官制与地方政权有机结合的官僚体系。不仅加强了自身的统治,巩固奴隶制的统治,并且缓解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周初的分封对王朝的统治和地方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并推动了文化的传播和民族的融合。周朝的官僚体系在继承了夏商原有的基础上并对其有较大的发展,使周朝的官僚体系达到了奴隶社会的顶峰。. 二、封建制国家官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为巩固秦朝的统治,开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秦朝的官僚体系时以统一六国之前的秦国官僚体系为基础,同时采用的关东其它诸侯国的官僚体系,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充满了秦国文化和关东文化。在中央,设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在皇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行政长官,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
太尉是军队的最高长官,协助皇帝管理全国军务;
御史大夫又称之为副丞相,监督百官,牵制丞相,防止丞相权势过大。不过,皇权与相权之间的依赖和矛盾也就此形成。此三者被称之为“三公”。三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分权,最终的权力还是回归到皇帝手中低于三公的就是“九卿”,其实,九卿只是一个泛指,实际上九卿的 人数不仅仅只有9个人。这些卿掌管并处理国家的具体事务。三公和九卿合起来就是三公九卿制匸在地方机行政机制上,秦废除 了古代在地方上的分封制,采用了在战国时期就广泛实行的郡县 制,全国共分为36郡,后增至40郡。郡的最高长官为郡守,掌管全郡事务;
郡守之下设郡尉,分管郡内军务;
同时,设立监,御 史,掌管郡内监察。郡内有县,县内有乡,乡内有里;
同时还有亭,邮的存在。层层相扣,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三公九卿制的形成,在中国官制史上开创了新的一片天地,有利于加强封建国家的中央集权,对后世的王朝有着深远影响。郡县制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统治,减少了地方割据的不稳定因素。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一套有利于君权的统治网,使国家高度集中。这一制度基本为后世所沿袭。
秦之后的西汉,沿袭了秦朝的官僚体系。地方上,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又分封宗室为诸侯,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在西汉初年,郡国制并行有效的维护了西汉的统治,到了中期,造成了地方割据的局面,并引发战争。直至汉武帝实施推恩令,才慢慢结束郡国并行的局面。到了东汉,汉光武帝吸取了西汉的教训,在中央削减三公的权力,成立了新的机构尚书台。加大了尚书的权利。尚书台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决策机构,掌握朝廷里重要的行政权,地位渐渐的凌驾于三公九卿之上,尚书成了朝中的显职。三公九卿却被架空,只剩下了高位。在这种情形下形成了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的局面。为对百官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并削弱御史大夫的职权,汉光武帝在秦,西汉的监察制度上建立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由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州刺史三职构成。御史大夫改为司空,没有了监察职责。原是御史大夫属员的御史中丞成为御史台主官。御史中丞监督朝中百官,司隶校尉监督贵勋外戚并兼领一州,州刺史监督地方郡守。在地方上,州刺史有了固定的治所,可以直接将地方事务上奏皇帝,而不通过三公。这加强了皇权对地方行政的统治力。并逐渐形成了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制度。东汉通过加强尚书台权利;
强化各级监察机构;
提高州刺史的权利等措施 从而完成了东汉的重建,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