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2020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2020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一、组织保障 (20分) 1.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党组会研究本年度普法教育工作不少于1次。( 2分) 提供会议记录。 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单位或行业工作总体布局。(2分) 提供相关文件或会议记录。 2.落实普法工作经费。 普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占执法经费的20%。( 6分) 查看财务账目 3.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 制定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提前1个月将方案报市普法办备案。(5分) 由市普法办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直接考评打分。 及时报送宣教信息、工作总结、活动图片等其他资料。(5分) 由市普法办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直接考评打分。 二、“四个一”活动(80分) 4.制作一件“三微”普法作品。 制作完成微动漫、微视频或微电影等任意一件作品并予以推广。(20分) 提供作品和相关图片、报道资料等。 5.开办一堂法治宣传课。 组织党员干部上法治宣传课,对授课进行录音、录像并推送至部门宣传平台。(20分) 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报道等。 6.开展一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教活动。(20分) 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报道等。 7.参与一期法治节目录制。 对接市广播电视台,通过做客直播间、线上互动、法律知识竞答、录制普法宣传专题栏目等形式开展法治宣教。(20分) 提供录制的相关图片、视频、报道等。 三、创新加分 (20分) 8.制作的“三微”普法作品获奖。 获得国家级奖项。(5分) 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获得省级奖项。(3分) 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9.普法工作信息。 被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或本系统、本行业国家主管部门内刊、新媒体平台采用的每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提供相关刊物、网络截图等佐证材料。 被省级媒体、平台采用的每条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提供相关刊物、网络截图等佐证材料。 10.创新性普法活动。 开展形式新颖独特的创新性普法活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效果好的。(4分) 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