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学生管理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高校改革步伐的加快,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增加,学生的思想观念不断变化,学生管理工作更是需要与时俱进,根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先进的管理思想与学校实际结合起来,更好的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思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高校一系列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层面进一步扩展,一系列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前事务越来越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内容涵盖从日常教育管理、评优、惩处管理、宿舍管理等拓展到特困生管理、勤工助学管理、助学贷款审核、毕业生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学生管理”的涵义更加广泛,除学生本人的日常管理外,还包括对学生的事务进行管理;除用学校规章制度控制、约束学生行为外,更重要的是开始给予学生指导,更多的人文关怀,服务学生等的转变。由此,随着学生管理工作内容的拓展,对于学生管理工作者的要求也进一步加强,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难点和新的挑战,笔者根据自己从事多年学生管理工作深刻体会到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更好的去管理好学生,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好务、铺好路。[1]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加强高校对学生管理的法制化。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高校对学生管理要制度化、法制化。
加强高校对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是我国当前“依法治国”在高校管理中的具体体现,是高校管理的最终目标,同时也是对高校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影响高校办学质量、制约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依法治校是现今高等学校重要的办学理念,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是依法治校的直接体现之一。伴随着我国的法治进程,高校管理的法治化已成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趋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法治介入具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性。为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需要更新思维模式,在对学生加强管理的同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利。[2]
2、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是当代大学生维权的必然要求。
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学校招生、就业等都是通过按计划分配,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也通过计划经济下的管理模式进行。计划经济时代下的体制让学生权利意识无法得以显现。现如今,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高校学生迅速从维权的淡薄意识到强调个体创造性的发挥,强调公民权利的保护。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近几年来,学生通过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利的案件在上升,这就要求高校对学生的法制管理的步伐要加快。
3、学生管理法制化让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更加明朗化。
如今高校与学生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主要涵盖两项内容。第一,这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高校根据教育法的授权受国家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当高校行使这种权力的时候,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学生是服从于高校的,双方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第二,形这成了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其理由是高校实行学生缴费上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服务,这就形成了一种教育服务合同。尽管“合同”的“对价”还不完全相等,但双方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是存在的。无论是行政法律关系,还是类似服务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一方主体的学生总是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只有通过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来理顺这种关系,才能更好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3]
二、高校学生管理需要依法治校,以及法制化的途径与方法的思考
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除了要认清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之外,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学校和学生管理人员的责任观念和意识,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管理。
1.提高校方的责任观念和意识,加强对学生权利的保障尊重维护学生权益。
学生与高校间的纠纷年年都在发生,就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校方的责任意识不足、管理措施不到位或是疏于管理而造成的校方的一定责任。由此,校方对自身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制观念的灌输与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由此,明确学校保护学生权利的责任,促进学校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措施,则可以有效地减少纠纷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同时高校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
2.努力加强学生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
高等院校校中辅导员、班主任是直接与学生接触的学生管理工作者,他们不但有拥有自身的人格魅力去征服学生,管理学生,更重要的是,一线的学生管理者自身要对学校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弄懂,在具体管理学生工作中,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不同事件发生,如何合情合理,合理合法来处理好这些“繁琐杂事”赢得学生的信任、尊重,这就是对一个一线管理人员的相当大的考验,由此一线的的学生管理者则必须切实加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去学习相关法律,同时,我们主管一线学生管理者的部门更要积极组织各种法律培训讲座,为辅导员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支持。让学生管理工作者在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用法律规范约束和管理自己的言行,从而更好的与学生沟通,为学生办好事实,依法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4]
3.学生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发展,使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更加全面。
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健全一方面可以更好的保护学生,另外一方面也可更好的维护高校的利益。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引导下制定出适合本校实际的学生管理规定,并进一步做好细化工作,诸如涉及学生管理方面的奖惩规定、违纪处分规定、学分规定、请假规定等等,规定要做到学生任何的行为活动都是有制度可依,让学生知道自己的言行是在合理的制度中展开。同时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有利于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进程。目前,由于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缺乏具体的依据,使学校在纠纷发生时难以明确自身责任。这种状况必然会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因此,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学校责任,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切实的保障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另外,高校在制定规章时要遵循公平、平等、权责统一的原则,且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对于与学生权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应当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确保制度合理合法。[4]
4.在处理违纪学生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处理程序以及建立学生申诉制度或是学生听证制度。
在教育部2003年7月1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学校要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小学一般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高等学校依法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应当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由此,在高校中学生申诉委员会应是学校的常设机构,学生申诉委员会是一条让学生依法保障维护自身权益的一个途径,当学生受到纪律处分时,处理学生的相关部门必须对事件经过予以认真核实,对学生违纪的陈述材料加以认真审理,并确定是根据学生管理的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即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并非凭自身想当然给予学生处分。在对整个事件的调查过程中要允许学生进行申辩,做到处理结果让学生心服口服。同时学生在对其被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以及对违规、违纪处分不服时,应当可以提出申诉,申诉委员会在收到学生书面申请申诉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给予学生申诉的回复,学生申诉委员会也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开展必要的查证,最终给予回复。这是学生对自身受侵害权益的保护与权力,也体现出依法治校以及对的学生管理法制化精神。[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