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设备的验收质量,保证检修设备正常送电。
二、职责:变电所长、当班值长对设备的验收质量负责。段长、工程师负责监督新设备验收质量。
三、管理要求:
1. 变电所新增、更换设备工作完成后,必须经过值班长、所长验收合格,变电段长、工程师在场时必须参加验收,必要时应经车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工作负责人应在设备档案填写新设备安装情况、遗留问题及结论等。一周内资料移交齐全、完备,移交资料包括: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记录、安装竣工图纸、安装记录、试验报告。
2. 新安装、检修后的开关柜,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完善、可靠,否则不得投入运行。
3. 新设备按设计或说明书要求安装、调试完毕,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已消除,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设备名称标牌齐全,安装调试报告齐全,具备投运条件。
4. 变电所大小修、定检、定试、仪表校验、二次回路检查工作完成后,由所长、当班值长组织验收。由有关修、试工作负责人将情况记入设备档案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问题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双方签字生效。(新增内容) 5. 验收内容:施工设备上不能留有遗物,各部螺丝紧固,无渗漏油,油标在合格范围内;
红绿灯指示正常,合切闸指示器正确;
开关电动合切闸1次、手动合切闸1次,是否来音响。刀闸拉合是否正常、三相接触是否严密。工作现场应清扫、整洁。
6. 验收合格后,由修、试工作负责人填写设备档案、缺陷记录。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新增)无问题后方可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一个月内移交资料包括:定检卡片、检修报告、继保试验报告、绝保试验报告、仪表试验合格证。
7. 验收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对于暂时无法处理、且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新增),急需投入运行时,必须限期处理,经车间领导批准后方能投入运行。
考核办法 1、对不按规定验收的责任人每发现一次扣10元。
2、因验收不到位使设备留有遗物对责任者扣2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所长监督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所长20元。
相关文件:
1、两票管理制度 2、变电所标识管理制度 3、变电所工作票受理标准化程序 相关记录:
1. 值班运行记录 2. 设备缺陷记录 3. 检修试验记录 4. 工作票 5. 设备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