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实施方案]
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实施方案 近期,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文章反映,一些地方和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主要有“十种表现”:一些领导干部调研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现场成了“秀场”;
一些单位“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
一些地方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有的地方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
部分地区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
一些干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
一些地方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有的领导干部热衷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
有的干部队伍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
有的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台下台上两个样。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有关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同志也指出,现阶段干部队伍中存在着“懒官、慵官、乖官、巧官”这“四官”问题突出印证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要下决心进行治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中纪委有关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落实刘奇凡书记整治“四官”问题的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传发xxxx文件精神,结合xxx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中纪委有关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等领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深入排查全局警务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表现,重点查找并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促使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总书记“批示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锻造职业化警队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树牢“四个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自觉。2.坚持补齐工作短板。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全面系统深入查找在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整治清单,逐项制定措施,逐个抓好整改。3.坚持全面整体推进。专项行动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全面推进。4.坚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领导负责制,牵头部门、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以党员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重点部门,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5.坚持严格监督问责。对违规违纪、失职失责问题要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局属各部门负责人。
三、工作重点 结合xxx公安工作实际,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通过群众反映、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当前公安机关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三个方面的10种表现和“四官”问题。
(一)履行职责不担当方面。1.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市局党委决策部署要求不重视,安排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开展“四风”整治活动等重点工作,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2.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胡乱猜测,不加辨别、随意传播等问题;
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
“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问题;
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等问题;
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警示教育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等问题;
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召开会议、组织选举、任命党内职务等问题;
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问题。3.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5.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该抓的不抓、该决策的不决策,以加强请示汇报为由上交责任,或者对下级请示的重要事项不表态、不处理,回避责任,以及滥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推卸、转嫁责任,以属地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为由下移责任。
(二)为民服务不作为方面。6.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放责不放权、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明放暗不放,或者对上级下放事项接不住、管不好,又不积极想办法解决,以及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要件多、环节繁、时间长。7.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形同虚设,基层执法和窗口服务单位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制等不落实,部门之间衔接沟通不够,综合协调不力,应当提供的服务不提供,应当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者要求群众提供各种实无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办事折腾群众,服务意识不强。8.工作纪律散漫。存在慵懒之气,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应付,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不作为、慢作为。对重要文件、重要事项压着不办、故意拖延,吃拿卡要乱作为。
(三)落实任务弄虚作假方面。9.在业务考核、指标任务等方面故意造假,搞假情况、假典型,或者对上级调研、检查事先踩点、模拟演练,报喜不报忧。10.联系群众、对口帮扶、为民办实事等活动搞形式、走过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四官”问题。严肃整治“懒官”问题。重点整治履职不主动、工作不积极,懒政怠政;
工作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严重缺乏责任意识的行为。严肃整治“慵官”问题。重点整治自身能力不足,又不进行学习提升,工作浑浑噩噩;
拒绝采纳合理化意见,决策不切实际,专横跋扈,武断专行,小事不想做、大事干不了的行为。严肃整治“乖官”问题。重点整治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照搬照抄,工作中一味上行下效,严重缺乏创新精神;
热衷“好人”主义,对下对上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遇到问题总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行为。严肃整治“巧官”问题。重点整治名利思想严重,唯利是图,好大喜功,数据造假,工作投机取巧;
处世圆滑,看人下菜,对下颐指气使,对上奴颜婢膝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根据方案要求,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二)整治实施。请局属各部门采取如下措施实施整治。1.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相关任务落实;
党委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领导责任;
局属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局属各部门负责人要把自己摆进去,既带头自觉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又以上率下,抓好所管理党员干部的整改工作。审计室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要加入细化“十种表现”和“四官”问题审计内容,对问题情况及时报派驻纪检组。2.深入自查自纠。各党支部、党小组、局属各部门要带着四个方面所附15个具体问题清单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四官”问题,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逐一整改纠正。要根据形势变化梳理新的具体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努力通过自查发现问题,通过自纠解决问题。3.强化监督检查。要定期听取督促检查情况报告,从解决查找出的具体问题延展开去,举一反三,带动类似问题全面解决。派驻纪检组、督察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发现督促整改问题。局属各部门要发挥系统优势,督促指导解决业务范围内的具体问题,需要问责的及时交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督察、信访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的具体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加大责任压力传导力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落实,督促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4.用好“四种形态”。派驻纪检组、督察、政工部门要注意抓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要严格管理监督和教育单位党员干部,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执纪,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发现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整治官僚主义的,要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要充分运用约谈、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成严管严抓态势;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实行“一案双查”,对有关领导干部实施严肃问责。凡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5.健全完善机制制度。要深入查找现有制度的漏洞和缺陷,有针对性地抓好废改立,解决无章可循、失之于空,以制不严、失之于软,行之无序、失之于乱、失之于宽等问题,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要加大培训力度,解决能力不足、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问题。要建立容错机制,消除一些党员干部怕出差错、怕被问责的心理。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把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问题考准考实。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三)汇总分析。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制度,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四)建章立制。针对集中整治发现的倾向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固化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深化纠正“四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党支部、党小组、局属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派驻纪检组要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扣公安工作发展大局,通过深化纠正“四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通过强化“四个意识”维护政令警令畅通,通过解决具体问题,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全xxx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严格履行工作责任。专项行动在xxx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xxx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派驻纪检组负责督促检查日常工作。各党支部、党小组、局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相关任务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效果如何,取决于xxx公安机关两级党委领导是否有力;
取决于派驻纪检组组织协调是否到位,取决于各党支部、党小组、局属各部门对于突出问题是否敢于较真碰硬。
(三)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警的重要抓手。要以坚定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效的措施抓落实,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抓常抓长、抓实抓细,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警善为,恪尽职守、积极作为。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各党委支部、局属各部门要按季度向xxx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突出问题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将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政治站位,促进中央、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和公安工作发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与“四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最终目的,不断强化措施,逐一对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要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销号,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增强整改效果,把整改的问题、目标、措施等及时公开,鼓励群众参与,发挥群众作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切实增强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