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宣誓 在人民陪审员宣誓大会上的致词
在人民陪审员宣誓大会上的致词 ——不辱使命 勇立潮头立新功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并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南岳区2019年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密切配合,通过“随机抽选”“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报名、审查、考察等各项工作,确定了在座的30名同志为我区本届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在此,我代表南岳区司法局向新就任的各位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人民陪审员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的确立,将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
陪审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肩负着人民的重托,责任重大。依法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是你们的神圣使命。在此,我提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意愿代言。二是要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审判员”、“ 咨询员”、“ 调解员”、“ 监督员”、“ 宣传员”等作用。三是要严守纪律规矩,按时参加审判活动,公正客观发表意见,规范履职,杜绝“陪而不审”。四是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可能影响审判的诱惑。五是要做到“七个要”。要充分认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要强化陪审责任,切实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实到所陪审的每一个案件当中,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要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充分发挥陪审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以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