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水电厂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2008年我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平安社会,保障我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为全厂广大干部职工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提出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望各车间、科室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工作
各车间、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把创建和谐、平安水电厂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和谐、平安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会至少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重点解决车间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管好的问题,充分调动水电厂各方力量,形成专群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厂。以提高职工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为切入点,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为着力点,对创建工作的满意率为落脚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全厂上下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强化车间综治小组建设,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
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资料规范完整;
要建立健全综治小组工作制度,针对车间的不同特点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开展安全文明车间、安全文明班组、安全文明楼院创建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切实加强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各车间、科室要把创建平安单位作为和谐平安建设的重点,将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从夯实综治基础抓起,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打造平安“细胞”,积小安为大安,发挥基层组织建设平安细胞的主体作用,确保基层平安,促进基层和谐。实现单位内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滋事事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刑事案件,无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人员,无突出治安问题,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职工对单位内部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车间、科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矛盾纠纷的信息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尽量把不稳定的隐患降到最小,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要从稳定是大事,信息无小事的高度,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稳妥处理好,杜绝不作为。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关心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生活。要建立定期排查和解决本单位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制度,及时疏导、化解内部矛盾。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综治小组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重点部位、重点事件实行“滚动式”排查,并将排查调处结果报厂保卫科。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落实化解责任。对跨车间的矛盾纠纷,由厂保卫科负责,协调有关车间共同化解。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苗头,尽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教育,层层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集中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切实抓好治安防范重点工作
加强电站、大坝、水库、物质仓库、摩托车库及其他重点复杂场所和周边乡镇结合部的治安防范,消除事故隐患。完善车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范保卫工作台帐,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每天至少两次巡查。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违章用火用电行为。加强门岗值班,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巡逻,防止“三无”盲流人员危害水电厂的治安。
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及时制止和处理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扰乱单位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坚决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贩毒、吸毒、制黄贩黄、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进一步健全并落实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发生群体性纠纷戒斗、群体性闹事事件、集体越级上访,杜绝发生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恶性事故。做到信息灵、启动快,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五、切实抓好法制教育和综治宣传工作
加强职工法制教育,灵活利用基层宣传阵地,开展政策宣传、法制教育,使法深入人心;
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高职工守法意识,把依法治厂和以德治厂结合起来,把加强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使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守法、用法、护法,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工青妇和老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提高和谐平安建设层次和水平。
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厂广播站、有线电视台和黑板报、《﹡﹡通讯》等舆论工具在综合治理宣传中的作用,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精神,大力弘扬人间正气,努力营造群众乐于参与、敢于参与综治工作的社会氛围,激发职工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六、切实抓好综治责任制督查考核工作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综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职工综治风险金制度和对综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励制度。进一步强化综治一票否决权制的功能。建立健全综治督查制度,加强监督,对长期不重视综治工作和治安问题突出又不及时解决的车间、科室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对年度综治考核不达标的车间、科室,以及年度内出现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等危害稳定、平安建设的车间、科室,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车间、科室当年的综合性评先资格,并扣除职工的综治风险金;
同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优。要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推动综治责任制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