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变成什么局【食药监局宣传工作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形象,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社会共识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继续强化“宣传也是监管力”的理念,运用社会共治的思路、方法,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整合各类资源,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形成立体式“大宣传”的工作格局,着力打造宣传工作品牌,不断扩大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提升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权重地位,为加快建立社会共治格局、圆满完成监管目标任务、树立系统良好形象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紧扣监管主题。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力”的理念,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要部署、重大行动、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评估。
(二)突出正面引导。正确处理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坚持正面宣传报道为主,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新形象,为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健全与宣传部门及政府新闻发布机构等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压缩失实、虚假报道传播空间,切实防止负面炒作。
(三)深入社会民众。下更大力气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新闻宣传的频次、覆盖率和影响力,发挥好新闻宣传在整个宣传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充分运用咨询服务、橱窗板报、讲堂讲座、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渗透到城乡群众的日常生活中。
(四)构建整体合力。健全机制,整合资源,挖掘潜力,充分调动行政监管部门、技术监督机构以及各类协会学会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员参与宣传、人人为宣传贡献智慧力量的局面;
充分发挥镇村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使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得到更多的资源保障,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三、宣传重点
(一)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增强食品药品企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遵章守法、规范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二)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职能。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调整,利用户外广告、印刷品、公益广告、媒体报道等多载体、多渠道对新机构、新职能进行集中宣传,突出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的宣传,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全新要求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
(三)着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坚持“贴近基层、服务民生”的原则,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科学观念,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提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举措与新成效。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举措、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以及形成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和新面貌。
(五)着力宣传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做法。大力宣传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重点宣传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帮扶食品药品产业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食品药品产业集约发展、做大做强。
(六)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风行风建设成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关作风建设文明行业创建、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等方面的情况,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全新良好形象。
四、主要任务
(一)营造新闻宣传“大声势”
1、拓宽宣传的主渠道。在《海安日报》、海安政务网、海安电台等地方主流媒体开设食品药品监管专题专栏,全年不少于4期。积极为各类媒体开设的民生类栏目提供新闻、信息稿件,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的品牌栏目及时宣传解读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重要举措,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发布饮食用药安全消费警示。
2、善于运用新媒体。开通政务微博,努力满足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信息和服务的需求,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发挥相关媒体数字移动终端的作用,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员和回帖员队伍,做好对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掌握舆论动态及其发展变化趋势,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主动加以引导。
3、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使政务信息成为及时、快速、准确地反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有效途径。全年在国家局、省局网站录用政务信息不少于15篇;
在《中国医药报》、《江苏食品药品监管》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6篇;
市局网站政务信息报送数和录用数全市前列;
在《海安日报》、县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不少于40篇。
4、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药监开放日”等活动,以“社会评议”、群众满意度调查为抓手,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参与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近距离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5、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决策公开,深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大公众关注问题的公开力度,定期发布消费安全预警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等。继续做好局网站的升级、更新和维护。
(二)打造科普普法“大品牌”
6、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在发挥好现有科普宣传站作用的基础上,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快进度,成熟一批,组建一批,力争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覆盖到全县所有的村(社区)。
7、组织开展特殊时段和重大活动的集中宣传。借助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等平台,利用广场咨询、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等形式,围绕相关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好“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特殊时段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活动的集中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8、继续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回收“进小区”活动,通过回收过期药品这一形式,普及用药安全常识,吸引群众参与监管工作。全年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回收“进小区”活动4次以上,并延伸到镇区。
9、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充分运用好执业药师、协管员、信息员等队伍资源,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校园”,抓住农村庙会有利时节向基层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6场次。
10、开展各类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宣传活动。对“百佳药师进万家”、“十佳药房”“十佳药店”“十佳药师”评选、创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店”、“假一赔十”诚信服务承诺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利用海安普法网、法制宣传栏、《法治热线》栏目等载体,形成海安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普法工作特色品牌。
(三)构建全员宣传“大格局”
11、构建“全员宣传”的工作格局。宣传工作要由“散兵单打”向“集团作战”转变,局“一把手”对宣传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各科室都要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局信息宣传小组的作用,切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投入宣传。健全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宣传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奖惩办法,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的生动局面。
12、健全宣传工作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宣传部、新闻媒体、基层组织、企业等的宣传联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以社会共识推动社会共治。要借助各类媒体、行业协会、企业、社区相关宣传平台,整合运用各自宣传资源,不断扩大宣传网络,使宣传效用最大化。
13、强化宣传工作“一盘棋”意识。加强全局上下的协调联动,落实宣传工作科室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业务科室直接面向群众开展宣传的优势。重大宣传活动,依据活动方案,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14、健全宣传工作保障机制。健全人员保障机制,加强学习培训,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把宣传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高质量地做好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编辑:果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