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县人大常委会上讲话:
县委书记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应邀出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主要想就人大工作和与会同志作一些讨论和交流,共勉之。
近两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行使监督权,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既有监督,又有支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制度建设有了新突破。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制定(修订)并实施有关规定、规则、办法。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增强了工作实效,增强了常委会的工作力度,保证了常委会工作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为进一步发挥人大职能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是监督工作有了新起色。县人大常委会能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促进了工作。在视察调研中,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县委反馈,向政府建议,避免了重大工作不走弯路,人大监督抓到了点子上去。通过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向前发展。20xx年全县gdp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4.2%,财政收入增长44.6%,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29%,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突破发展,全县各项事业发生了巨大变化。
三是人大自身建设有了新变化。县人大在工作中定位准确,心态平和,作风扎实。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积极主动的争取县委的领导、重视和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证人大工作与党的工作思路同向、行动同步,形成了团结干事、和谐相处、促进工作的局面。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这次工作评议,是按照人大工作有关规定,报经县委同意后开展的一次监督活动。目的在于通过评议促进政府部门切实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工作效能。为了全面真实地反映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科学客观地为评议对象改进工作提供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应该说,依法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工作的尝试、创新,应该保持发扬,继续完善。评议的方法和标准应随着实践检验不断完善改进,以达到更好推动政府工作的目的。
总的来讲,县人大在推进全县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中作出了巨大努力,在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县委对人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和感谢。
20xx年,县人大在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中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在此,我就如何搞好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县人大党组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自觉接受县委领导,主动报告和请示工作,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提出人大年度工作任务,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传达县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在人大工作中贯彻执行。要始终立足宪法和法律、按照县委的决定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择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既是对监督目标、方向的规定,也是对监督重点的指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监督权上,既不懈怠职责,也不越位;
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弃职守。如果放弃手中的权力不去监督,那就是失职。
二要摆正各方关系。《宪法》规定,“一府两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既要接受党委领导,又要对人大负责。要坚决执行人大的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使依法治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实际上是对“一府两院”的关心、帮助、支持和鞭策。随着人大监督的不断深化,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必然更加严格,这样更能有效避免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对工作的促进会更大。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大胆履行职责,要通过积极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保障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就是支持”意识,摆正位置,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可以说,这不仅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对大家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更要深刻认识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被监督,做一个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好干部。落实人大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必须要体现到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上来。一方面,“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把落实人大审议通过的报告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做到逐项分解量化,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间,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人大代表的视察、调研,认真听取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中提出的意见,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另一方面,要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目标,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为富民强县做出更大的努力。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把促进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作为首要职责,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作为根本任务,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工作准则,努力在依法履行职能中创新突破,为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紫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