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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3-11-24 15:01:14     阅读:

大家在面临某些紧急事故时,一定要启动应急预案,朋友们知道怎样拟订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吗,无忧文档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篇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指导思想

落实区文教局有关安全教育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建设平安和谐校园。通过地震应急预案现场演练,让低年级学生在在发生地震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自救,能够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组长:年段组长

组员:一、二年级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三、演练程序

班级演练: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学生讲解地震自救知识,进行班级模拟演练。

参考资料:从你意识到这是一次地震,到地震结束,一般只有十几秒钟的时间,很少会持续一分钟以上。要把握好最早的几秒钟,赶紧躲到最近的安全地方。躲避到地面停止摇动,再也没有东西落下来为止。

当听到地震发生的信号后,应该做到: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学生就地躲避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2.在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旁、墙角或桌下,以保护身体不被砸,尽量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边。

6.在厕所内的同学,也要采取应变措施,就近躲避。

7.在室外的同学,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8、老师要正确指导学生,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及时纠正。

四、演练时间:

各班班队课时间。

五、注意事项

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是各位教师切记提醒学生不要慌张,安全第一,防止学生以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烟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生产、销售、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的(iv级)以上烟花爆竹爆炸或火灾事故。

1.4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企业成立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企业烟花爆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条块结合、信息共享。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主管部门为保卫科,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现有资源,实现相关信息共享,确保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 依靠科学、注重实效。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装备,提高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 企业危险性分析

2.1 企业概况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省××市××区

从业人数: ×××人。

隶属关系: ××区××××??

主要原材料: 包装纸,火药

主要产品: 烟花爆竹系列产品

产量: 5000吨/年

周边重大危险源: ××××××××××××××××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可能发生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2.2.1 自燃自爆事故

这类事故是一种不需外因作用的化学反应,其原因如下:

(1)原材料问题。原材料纯度不够、含杂质高,或材料超过保质期等。

(2)原材料或药物受潮湿等。

(3)配伍不当或辅助材料(如米汤、浆糊等)变质等。

(4)烟火药散热不彻底、干燥不彻底等。

2.2.2 机械能作用事故

机械能作用事故是一种物理因素的反应,是外力(机械能)作用产生的结果,其原因如下:

(1)违反操作方法。操作时摩擦、撞击、拖拉、用力过猛;不使用专用的工具等。

(2)干燥方法不当。干燥(日晒、烘房)时超过规定的温度、倒架、使用明火烘烤、药架离热源太近等。

(3)处理销毁废品方法不当。

(4)机械设计、制造缺陷或机械发生故障引发事故。

2.2.3 自然灾害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指由山火、山洪、地震、雷击等难以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导致的事故。

2.2.4 其他原因引起的事故

(1) 厂房布局不合理,厂内安全距离不够;

(2) 未严格按照“五分开”设置和使用厂房;

(3) 超过核定储存量储存药物、产品。

(4) 人员拥挤、集中,疏散通道不畅等。

(5) 其他由静电积累、火源、电源、小动物啃咬等引发的事故等。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与职责

企业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当发生重大、特大的烟花爆竹事故时,在事故发生地附近成立现场指挥部。

3.1.1 应急指挥部

企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

总指挥:由分管副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保卫科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 保卫科、安技科、生产科、检验科、供应科、技术科、销售科、财务科、宣传科、车队等。

3.1.2 应急指挥部职责

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烟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

(2) 作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抢救方案和决策;

(3) 授权各职能部门实施应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

(4) 负责建立和维护应急信息平台;

(5) 甄别烟花爆竹事故等级,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6) 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

(7) 必要时,协调武警、公安系统迅速调集武警部队和公安干警参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1.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企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企业内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2) 负责收集和汇总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3) 组织烟花爆竹事故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 制定企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和总结评估。

3.1.3 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分析、判断烟花爆竹事故发展趋势和确定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2)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3) 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机构的通信联络,随时报告应急救援情况,及时向本企业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应急救援的指示或要求;

(4) 涉及重大事项应先报告上级领导后处置,情况紧急时也可以先处置后报告或越级报告;

(5) 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物资;

(6) 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抢修和伤员紧急救护工作;

(7)编写灾情评估报告。

3.1.4 应急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根据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组织6个应急工作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各工作小组组成及其职责分别如下:

(1)安全警戒组:

由保卫科牵头,由企业警卫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2)安全疏散组:

由保卫科牵头,由企业警卫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保证救援顺利进行,做到消防车、救援车及其他有关车辆能畅通进出事故现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3)灭火救援组:

由保卫科牵头,由企业义务消防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烟花爆竹火灾的扑救;现场伤员的搜救。

(4)医疗救护组:

由卫生所牵头。主要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抢救现场撤出的受伤人员(包括受伤抢救队员);与当地及外地有关医疗单位联系抢救事宜;现场急救药品的联系和提供。

(5)物资供应组:

由供应科牵头。主要负责保证现场救援所需的各类生活物资和抢救物资及器材的供应;事故现场的照明及通信联络;事故现场所需的物资、器材及车辆调度。

(6)善后处理组:

由劳动人事科牵头,工会、财务科、后勤科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周围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项。

4 预测预警机制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由保卫科和安技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危害因素和安全隐患采用安全检查、安全评价(评估)和隐患整改的方法进行监测。

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急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事故对象、事故原因、事故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扩大的范围、事故单位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对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确保的物资、建议需要启动的事故级别等。

区应急指挥机构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赴事故现场救援,当确定事故有发展为重(特)大事故趋势时,立即上报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委,确定应急级别。

4.2 预警预防行动

4.2.1 预警

企业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后,企业应急指挥部应迅速作出判断,决定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情况严重,超出本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安监部门报告报告,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需要启动区级应急预案或上报至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市应急办)。

4.2.2 先期预防措施

(1) 企业应急指挥部接警后,立即由应急办通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各应急工作小组和企业各职能部门,要求所有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由总指挥在第一时间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和决定应急救援初步方案;

(3)尽快组织撤离事故区域附近职工或群众,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人员伤亡。

(4)决定启动本预案或专项预案,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级别: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 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 0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 响应程序

5.2.1 应急指挥

烟花爆竹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主要由企业应急指挥部指挥,企业各职能部门和各应急工作组要积极参加抢险救援行动及配合支援工作。

5.2.2 应急行动

烟花爆竹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采取应急行动的主要原则是救人为本,尽量将事故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保证现场工作人员与抢险人员的安全,经过企业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分析,制定有效的抢救方案,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5.2.3 资源调配

在应急指挥和应急行动过程中,烟花爆竹企业要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各种通信与信息工具:应急队伍资源、应急物资装备资源、交通运输,医疗等保障措施。

5.2.4 应急避险

烟花爆竹企业在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冷静思考并落实应急响应时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险措施,防止次生生产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5.2.5 扩大应急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或根据各自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等是否满足应急行动的需要,及时向企业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请示扩大应急;企业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及时向当区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出请求支援的信息,并负责协助当区政府或企业以外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实施应急行动。

5.3 信息报告与处置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单位负责人。

总指挥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区安监局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当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先向110指挥中心、120急救站及区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然后向本企业应急办和企业领导报告,以便尽快得到外部专业救援队伍的支援。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确保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以及值班人,保证应急电话更新后及时通知到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及各个应急工作小组成员。一旦发现事故出现征兆或发生事故,企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按照本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

报告事故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4 报警标准用语

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或120急救中心报警时报警人可按以下内容叙述预警信息:

(1)我们这里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地址在××区×××路××号;

(2)我企业(厂)今天早上/中午/下午××点,发生(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厂房设施倒塌/其他)事故;现有××人受伤/死亡/无伤亡;

(3)报警人×××、报警电话号码 029--×××××××××。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企业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保卫科、安技科等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监局报告。

(2)企业工会、后勤科、供应科等部门要迅速设立员工和附近群众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事故善后,做好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

(3)卫生所要设立医疗救治站,对伤员进行救治,为群众提供常用药品;对食品、饮水进行检测、监督。

(4)保卫科应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事故区域社会秩序。

6.2 损失评估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组织由保卫科、安技科、财务科、生产科等相关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及损失评估。应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须对事故损失做出定量评估,按照事故级别划分,事故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后,立即调查事故情况,并确定事故损失的评估范围。事故调查组须评估由事故导致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汇总事故中人员伤亡情况。

6.3 调查和总结

企业烟花爆竹事故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情况,由应急办以事故报告形式报区安监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7 保障措施

7.1 应急装备保障

企业应急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设备、急救药品等由供应科负责采购和提供,并由各部门负责妥善存放和保管;

7.2 应急队伍保障

当地公安(治安、消防)和紧急救护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抢险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各联动单位的组织协调,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7.3 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交通保障,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交通设施、设备工具、运行秩序等。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保卫科要及时协助当地公安、消防、交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或周边地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7.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所和医疗救护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灾发生重大、特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后,卫生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站,并积极配合急救站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

7.5 治安保障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保卫科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线,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7.6 物资保障

供应科、后勤科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并根据烟花爆竹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储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所需的物资。对于企业应急救援所需的大型机械设备、设施和运输车辆由供应科负责与有关企业联系。

7.7 经费保障

企业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由财务科予以保障;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企业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工作项目以及用于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日常运作和保障,预案修订等;财务部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审查资金使用。

7.8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较大、重大、特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企业后勤科和供应科应负责为受灾群众大家搭建临时性简易住房或避难所,并配备必要的供水和卫生设施。

8 宣传、培训和演习

8.1 宣传和培训

企业应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及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科学知识。

企业应制定计划定期对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人员、专业救援抢险队伍等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展开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烟花爆竹事故紧急救护知识。

8.2 应急演练

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验证本预案的适用性,提高职工群众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企业应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演练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以检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协调配合能力以及企业应急资源的储备是否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等。

9 奖励与惩处

9.1 奖励

在企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地方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烟花爆竹事故应急任务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成绩显著的;

(4)对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因事故情况测报准确和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事故损失的;

(6)及时供应用于应急救援的物资和工具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7)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2 惩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虚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处理应急事故中不坚守岗位、不听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违抗或不认真执行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或拒绝提供应急物资的;

(4)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救济钱款和物资的;

(5)阻碍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和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秘密的;

(7)其它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10 附则

10.1 预案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

10.2 预案修订

本预案将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更新和企业对应急演练活动的评估结果由应急办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修订或完善。

10.3 预案实施日期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在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规范消防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快速处置能力,使之有组织、有计划 、有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因火灾引起的危害的扩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制订《国鸿公司消防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企业”、“平安汽车站”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公司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体系以及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公司能以最快速度、最高效能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火灾事故,需要实施救援和处置。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上级部门和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各处室和各单位按照处置火灾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4、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建立应对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人员时,各单位、部门应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三、组织体系

(一)由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组织。

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应急救援的其他事项。

(二)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稽查处,由安全稽查处负责人任主任。

办公室是公司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对预防火灾事故的基础管理工作、台账的建立、监督检查,不安全因素的汇总、分析协调火灾事故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负责指导各单位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和演练。

(三)现场处置机构。火灾事故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小组和成员,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处置工作。

(四)另设立三个处置小组,分别为:

1、旅客(员工)疏散组。

组长为公司相关单位安全分管领导,成员为公司(各单位)安全部门人员(客运站为综管办、安全部门人员、站务员);

职责是在接到疏散指令后,打开所有通道,稳定旅客(员工)情绪,引导组织旅客(员工)有序、迅速向安全地带转移。

2、车辆疏散组。

组长为各车辆单位负责人,成员为车队长(值班长)、各车辆单位机动驾驶员;

职责是在接到疏散指令后,迅速打开各通道疏散车辆,有条件的应当先撤高档车,后撤普通车。

3、灭火组。

组长为公司(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成员为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员、安全部门人员(客运站为综管办、安保人员和义务消防员)。

职责是在疏散人员和车辆的同时,对火情实施扑救,在消防部门人员到达后,听从专业消防员指挥,积极配合消防员进行扑救。

四、事故报告

(一)报告内容

1、火灾、火警发生的时间、地点(场所);

2、发生火灾的实际情况;

3、初步采取的预防、控制、处理等措施情况;

4、信息畅通保障情况;

5、火灾应急的其他有关情况。

(二)报告程序及要求

各单位在接到有关火灾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内,向公司消防应急办公室报告,并立即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公司消防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慌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有关火灾情况。

五、启动条件

当在公司、各单位经营场所、办公场所或营运车辆上发生火灾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启动应急预案。

六、应急响应

(一)客运车辆营运途中发生火灾应急处置:

1、当客运车辆在营运途中发生火灾时,驾驶员应立即靠路边停车,同时稳定旅客情绪;

2、驾驶员立即打开前后客车门,并立即切断电源,随车司乘人员立即通过车门有序疏散旅客(当车门不能打开时,驾驶员应立即用逃生应急锤或其他应急器件,击碎车窗玻璃,疏散旅客);

3、当旅客全部撤离车厢后,驾驶员立即使用随车配置的灭火器实施灭火;

4、在灭火的同时,向“119”火警报警,并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

5、司乘人员将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域,检查旅客是否有受伤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抢救伤者,同时对受伤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登记;

6、驾驶员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立即在车后方设置车辆紧急停车警示标志,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7、在灭火过程中如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驾驶员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二)候车室、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当候车室、停车场等场所发生火灾时,客运站应立即向“119”火警报警,并立即向公司消防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利用广播设施向旅客喊话,稳定旅客情绪,要求旅客服从车站管理人员指挥。由旅客疏散组人员立即打开所有通道,引导组织旅客和客运站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向安全地带转移。

2、同时,车辆疏散组人员迅速打开消防通道,先撤高档车,后撤普通车。当驾驶员不在时,可组织人员将车辆推到安全地带。

3、如火势已将汽车驾驶室燃烧,无法疏散时,要及时疏散该车周围的汽车。

4、当疏散通道很窄,不能将车辆迅速疏散时,可驾驶汽车撞开障碍物,开辟疏散通道。

5、在人员、车辆撤离的同时,灭火组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

(1)当车站建筑物起火时,汽车尚未被引燃,应首先扑救建筑物火灾,并同时将汽车疏散或转移。

(2)当汽车发生火灾,建筑物尚未着火,应将主要力量用于扑救汽车火灾,用一部分力量保护建筑。

(3)汽车火灾,当火势处于初起阶段时,用手提式或手推式(干粉)等灭火机将火扑灭;当火势发展到猛烈阶段,油箱还未爆炸时,应用消火栓灭火,同时还要冷却燃油箱;

(4)当汽车与建筑物同时起火,应根据轻重缓急,决定主攻方向;

(5)当公安消防到达现场后,应积极服从和配合公安消防队员实施救活,并保护好现场。

(三)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场所发生火灾应急处置:

1、当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场所发生火灾,事发单位应立即向“119”火警报警,并立即向公司消防应急办公室报告。人员疏散组立即打开所有通道,引导办公人员迅速、有序向安全地带转移。

2、在人员撤离的同时,灭火组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当公安消防到达现场后,应积极服从和配合公安消防队员实施救火,并保护好现场。

3、注意事项:

(1)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燃烧中产生的热空气被人吸入,会严重灼伤呼吸系统,严重的也可导致人员死亡。所以,逃生时应把毛巾浸湿,叠起捂住口鼻。无水时,干毛巾也行,身边没有毛巾、餐巾布、口罩,衣服也可以替代,要多叠几层。

(2)浓烟中避难逃生,应尽量放低身体或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因为浓烟及毒气比空气轻,贴近地面的空气一般比较清新且含氧量较多。烟雾较浓时,非上楼不可的情况下,必须屏住呼吸上楼。

(3)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消防队员及时发现组织营救。

(4)在高层办公的人员,当发生火灾、火警时,不得使用电梯进行逃生,应使用高层消防安全通道逃生。

七、现场恢复

(一)现场恢复

火灾得到控制被扑灭后,事发单位进行现场清理等工作,视情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二)事件调查

公司安全部门和事发单位组成事件调查配合小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八、预案演练

公司及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救援演练、专项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 。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救援技能。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保证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突发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锅炉、压力瓷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

6、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办事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告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值班室。

事故单位、当地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民众将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大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办事处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指挥机构

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办事处主任李旦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刘德行任副指挥长,安监办与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办事处安全监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是发布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抢险施救,并保护现场。

二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生救援请求。

三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取证调查工作,写出有关书面调查处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根据实际情况下设:

(1)综合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办各项任务。

(2)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及其亲属离开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并负责施救及相关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死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报告,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中,发生事故所在地社区和办事处相关部门抽调办量,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办事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2)办事处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3)党政办协助办事处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协调工作。

(4)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安排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新闻。

(5)武装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并指挥事故发生地的民兵应急分队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工作。

(6)林业站具体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及时向上报部门请示调用灭火设施。

(7)民政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排和尸体处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重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库区船舶事故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10)劳动保障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的协调处理工作。

(11)安办、劳动、工会、妇联、纪检等有关部门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所辖各单位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适合于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细则,做到有备无患,保证万无一失。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臵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的应对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现场处臵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臵、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公司是一家水泥生产企业,位于,从业人数200人左右,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经过现场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交通意外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爆破伤害、粉尘、火灾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设应急救援小组: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厂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

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臵: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____x。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⑦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臵等。

3、应急结束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7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逐步进入了微机化管理阶段。为了预防因停电而造成医院药事管理的混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保证药房的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药剂科“停电药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钟雪琴

成员:药房全体人员

二、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院部汇报。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帮助药房划价取药、安抚取药病人,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处理程序

1、药品物价员在大规模的药价调整后,须打印新的药品价目表下发中、西药房,如少数品种(5种以下)就须在中西药房药价黑板上通知,以备停电时手工划价使用。

2、如预先得到通知了停电,组长可以事先安排好工作,预先与总务科、微机室取得联系做好发电、微机转化工作。

3、临时停电的情况:药房当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组长,由组长和微机室联系,确定停电原因及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4、组长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安排人员到药房前取药大厅做好病人解释工作。

5、如果停电时间较长(超过30分钟)应启动“停电药事应急预案”药房应执行手工划价,首先由药房人员划价、发药,保证窗口病人取药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如药房人员不能保证药房工作顺畅,组长立即通知库房、临床药学组、采购等所有药剂专业技术人员到药房帮助划价发药。

6、组长要及时向院部汇报工作情况。

7、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库房、药房应将冰箱内的药品放到具有冷藏条件的地点。

四、事后处理

组长安排人员将各药房手工划价的'处方在微机上重输一遍,已备将来查询方便。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第一组:邢彦宏周炳宏刘锦飞丁大伟柳安苏维正华凌霄吴建新何亚龙王世泽杜立乔桥刘锦业张良孝许广德。

第二组:李海瑞何永祥刘海宏贾志远杨虎郑玉斌刘春雷冀涛郑建国黄国录詹升海李树金杨伟。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三、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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