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大纲(会议验收用)
附件3 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验收大纲 (会议验收用)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承担单位:
四、项目起止时间:
五、验收依据:
□项目任务书(申请书) □其它 六、验收组织:
□省教育厅组织并主持 □省教育厅组织,委托 主持。
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 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 名。
七、验收内容:
1、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2、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申请书)要求。
3、经费是否及时到位,使用是否合理、规范。
4、对研究内容、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情况、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做出评价。
5、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八、验收程序:
1、主持单位宣读验收大纲。
2、主持单位宣布验收专家组的组成。
3、验收组长主持,听取项目汇报:(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
(4)、检测(测产)报告;
(5)、用户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意见;
(6)其它文件(说明)。
4、考察现场、观看演示,或现场测试(计算机软件等需要进行测试的项目)。
5、验收专家组质疑,主研人答辩。
6、项目研究人员回避,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
7、验收专家签字。
8、验收会结束。
九、提供的验收资料:
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大纲;
2、项目任务书(申请书);
3、项目工作总结;
4、项目技术(研究)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
6、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7、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8、经省教育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9、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证书(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填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