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高校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比较与启示
摘要:当前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成为决定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及大多数国家都对此十分重视。德国学校的公民教育倡导责任,强调公民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和我国的教育方式、内容、途径等方面有着诸多的不同之处,通过比较其异同,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中国;德国;社会责任感;比较;启示
社会责任感是指每个人都是一个社会人,个人在社会处于大时代背景下在心里和感觉上对国家、民族、集体、他人、家庭、自然等所承担的责任,自觉履行各种义务的意识。他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国家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基础。高校大学生作为未来国家建设的生力军,对高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一方面是促进自身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
德国的公民教育以倡导责任为突出特征,青少年责任心的培养占据重要地位。《联邦德国教育总法》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其中巴伐利亚州规定:“尊重人的尊严、自我克制、责任感、乐于负责与助人,能接受一切真、善、美的胸怀,以及对自然和环境的责任心”是对18岁以上学生在道德方面的培养要求①。这种依据德国特色所构建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通过中德两国的比较有利于促进我国高校社会责任感教育工作的改进。
一、中德对社会责任感教育的目标与内容
社会责任感教育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遵循教育方针提出的“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责任”的主要目标定位于为人民、国家服务的社会责任上。其核心内容是培养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精神。
对公民责任心的培养,在德国已成为一种传统。其社会责任感教育与个人的个性发展密切相关,以重视个性发展为基础,突出个体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那么,个体要想肩负社会赋予的重任,必将提高自我,才能有足够的能力为社会服务。基于此理念,德国教育更为强调个体个性的培养,并对个性赋予了特有的内涵,包括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尤其是终身学习和自我教育的能力,以适应和推动迅速发展的社会。
二、中德社会责任感教育途径与方法的比较
我国高校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沿用以显性教育为主的理论灌输。强调课堂责任理论教育同时结合具体的责任实践教育环节。主要途径有两课教学、主题仪式教育、实践活动类教育、媒体宣传教育。其中两课教学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形势政策课等课程;主题仪式教育较常见的有:主题团日活动、升旗仪式、党支部活动等;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三下乡、支教活动等。我国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形式较为丰富,国家也十分重视,但在各类活动的开展中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在如何取得实效上还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我国正逐渐走出传统责任教育模式,认识到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各种方式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辨别能力以增加具体的责任实践教育环节等,同时也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在创新其他责任教育的新途径。
德国学校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来实施的,与其他国家相比,有其自身显著的特点:
第一,以宗教教育为根本。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突出宗教信仰和教会的作用,凡是涉及人生、信仰方面的问题都归于那冥冥之中至高无上的神灵。通过把社会责任感教育与宗教教育相融合,使公民的宗教信仰逐步转化为对集体、政府的认同。
第二,注重渗透的方式开展教育。德国的渗透教育体现在各方面,较为显著的是生活、课程学习和大众媒体的宣传方面。其一,在生活中,对孩子从小进行责任心的培养,这已成为德国教育的传统特色,且在家庭教育中体现的尤为突出,如德国小孩饲养一只宠物比成年人养一个小孩更为需要责任心和耐心。首先,家长考虑小孩是否有独自饲养的能力,通过召开家庭会议的方式决定是否同意饲养,其中喂养、清扫、照顾等事宜都由小孩独自承担;然后小孩要学习饲养的相关知识,在掌握必要的知识后宠物店才会将宠物卖给你;最后,在你购买全套饲养设备后要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喂养。其二,通过课程学习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但是主要通过伦理学、神学、法学、经济学等其他课程来渗透德育的内容,区别与我国的显性教育方式。其三,在大众媒介宣传上内容和监管体制的把控严格,在内容上时刻向国民透露着民主以及社会责任道德规范。
第三,注重社会实践增强教育实效。除了在课程教学中渗透社会责任感内容,德国高校较为注重将理论知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使学生在活动中感受社会责任感和合作精神。在德国,青年学生参与服务学习的范围非常广泛。并且相关部门对此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培训机制和监察机制。
第四,注重通过心理咨询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德国高校特别注重心理咨询服务,从业人员大多有着较高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学生主动寻求心理帮助,旨在通过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来促使社会责任感发挥实效。
三、中德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的施教主体
在我国,社会责任感教育要想取得实效,必然是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形成合力。在我国,学校发挥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地位较为突出。学校主要是通过系统的社会责任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学生在认识社会责任的基础上树立责任意识,培养爱的情感,从而转化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养成践行责任的习惯。但在教育实践中由于长期应试教育的局限,学校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成效甚微。相比之下,家庭和社会作为同等重要的施教主体,发挥的主观能动性相对较弱。
德国的社会责任意识教育也强调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其一,学校是主要阵地,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的培养,纳入德国教育培养目标的体系之中,并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其二,已形成传统的责任心培养,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从小开始尽量多地让小孩参与家庭生活筹划之中,协助父母持家守业,适度分担家务劳动,通过“家庭会议”学会沟通,注重文明修养等,让孩子们的责任意识先建立在小家庭上,而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发展成为对社会、对人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三,在德国,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孩子的行为习惯中,都把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纪律、爱护公共环境、讲究公共文明道德,当作自己的本分和毋庸置疑的事情。在这样的大社会环境中社会责任心顺其自然的内化成自身根深蒂固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