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如何立法与行法交流材料:全面从严治党八个方面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为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依法治党强党、治国强国的必然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繁荣兴盛必然要先以规矩立党、立国。当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决胜期,要想取得革命胜利必须完善我党法规制度建设。
如何立法是关键。立好法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关键。“完善、高效、有力度”的党内法规制度是提高党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的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制定必须是以党章为根本。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同时,方向要正确、内容要科学、程序要规范,保证每项党内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怎样行法是根本。“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落地生根”是根本。立法不难,难得是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施行。也就是说,法律的落实是立法的根本。怎样实施?这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党的法规制度的时候,一方面是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以上率下作风,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守法。另一方面是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过程中,要做好监督工作,防止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阳奉阴违和腐化堕落。始终维护好我党至高权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意见》的出台对于目前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依法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绝不是一时兴起,更不能当作一阵风,必须要形成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