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年死因分析报告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死因年度分析报告 (2014年) 目 录 摘 要 1 一、背景 2 二、目的 2 三、监测对象、方法和内容 2 (一)监测对象 2 (二)监测方法与内容 2 四、质量控制 3 (一)查重 3 (二)逻辑查错 3 (三)质量评价 3 五、统计方法 5 (一)死因编码 5 (二)死因归类 5 (三)分析指标 5 六、结果 6 (一)数据质量评价 6 (二)总体死亡情况 9 (三)全人群死亡水平居前五位原因分析 15 (四)期望寿命 16 七、主要发现及建议 18 (一)主要发现 18 (二)建议 19 摘 要 本报告利用建水县居民死因登记报告数据,采用率、构成比等指标,分析了2014年建水县居民死亡水平、死因顺位、期望寿命,以及恶性肿瘤和伤害的主要死亡原因,为当地政府制定相应的策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结果显示:2014年建水县居民全人群粗死亡率610.45/10万,男性死亡数为1942例,粗死亡率为716.52/10万,标化死亡率为501.76/10万;
女性死亡数为1338例,粗死亡率为502.49/10万,标化死亡率为345.93/10万;
感染性、母婴及营养缺乏性疾病、慢性病、伤害死亡率依次为47.46/10万、497.67/10万和64.40/10万,占总死亡的构成依次为7.82%、81.40%和10.58%;
前5位死因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传染性和寄生虫病,粗死亡率分别为233.39/10万、113.34/10万、79.28/10万、64.40/10万、28.48/10万,构成比依次为38.20%、18.55%、12.98%、10.54%和4.66%,前5位死因占总死亡人数的84.92%。男性前五位死亡原因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传染性和寄生虫病;
女性前五位死亡原因依次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精神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全人群死亡率为113.34/10万,男性140.94/10万,女性85.25/10万,前5位死因依次为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和直肠癌,占恶性肿瘤死亡的56.05%。2014年建水县居民的期望寿命为78.42岁,其中男性75.23岁,女性81.93岁。损伤和中毒、恶性肿瘤和循环系统疾病是造成建水县居民寿命损失的主要疾病。
分析发现,慢性病已成为建水县居民主要死亡原因,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损伤与中毒、呼吸系统疾病、传染性与寄生虫病,是导致居民死亡的常见原因,损伤中毒死亡是减寿的首要原因。建议政府部门加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及相关政策的开发,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全面掌握慢性病流行趋势及主要危险因素,为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一、背景 居民死亡报告和死亡原因统计工作是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死亡资料分析可产生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等健康指标,死因统计信息可反映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水平和文化发展状况的重要的科学指标,为国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也是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科学研究的基础资料,因此死亡报告的统计分析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和科学价值。
20世纪7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期,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过两次以恶性肿瘤为重点的居民死亡原因的回顾调查,调查基本摸清了当时我国城乡居民死亡率水平及其主要死亡原因。根据两次调查经验,我国从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了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死亡原因报告工作,监测结果为我国开展相关疾病的干预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为了解建水县居民死亡水平及主要致死疾病分布,为政府制定相应的疾病预防控制策略,2009年建水县开始死因监测工作,并在2013年实现了辖区内网络系统上报全覆盖。
二、目的 为政府制定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策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对象、方法和内容 (一)监测对象 建水县全辖区全人群。
(二)监测方法与内容 采取被动监测与主动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1、死亡信息的收集和填报 由辖区各级医疗机构收集常住居民的死亡信息并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填报内容包括:
1.1死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婚姻、教育程度、报告日期、报告单位等。
1.2死者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1.3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则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背面的“调查记录”一栏填写死者死前症状、体征和临时方式等情况便于作死因推断。
2、死亡信息网络直报及审核订正 医疗机构将填报完整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通过“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县疾控中心指定专人对网络报告信息进行审核订正。
3、死亡数据下载 按照户籍地址,从“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下载经审核订正的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内死亡的全部个案。
4、死亡漏报 每年开展一次覆盖全辖区全人群的死亡漏报工作,补充死亡报告数量。
四、质量控制 (一)查重 分为两步,第一步基于身份证查重,第二步基于姓名查重,对重复的数据进行删除。
(二)逻辑查重 逻辑错误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年龄小于0或大于120岁或缺失,二是年龄与根本死因矛盾,三是男患女病及女患男病。对查出的存在逻辑错误的个案进行逐个审阅,根据死因链和人口统计信息等核实修正根本死因,并对根本死因编码进行校正和确认。
(三)质量评价 1、人口数据年龄构成合理性 将建水县2014年人口年龄结构与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年龄结构进行拟合优度检验。人口年龄构成拟合优度检验步骤如下:
1.1计算样本年龄构成(Si);
1.2计算全国2010年人口普查年龄构成(Pi);
1.3计算χ2值:
V=(k-2)-1 s: 建水县2014年人口各年龄段构成;
P:全国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各年龄段构成;
K:年龄段组数;
V:自由度。V=(k-2)-1 1.4查χ2界值表,得出P值。P>0.05,样本与全国人口年龄构成无差别,反之,有差别。
2、死亡报告数据 2.1 完整性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以报告的粗死亡率作为客观反映报告的完整性情况。其计算公式为:报告粗死亡率=某年报告的死亡数/同年该地的人口数 2.2 覆盖率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必须覆盖辖区所有人口,覆盖率100%。
2.3 可靠性 评价死因判断可靠性的指标有两个:分别为死者生前最高诊断单位构成和死者生前最高诊断依据构成。
死者生前最高诊断单位:分为省级医院、市级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未就诊和不详。
死者生前最高诊断依据:分为尸检、病理、手术、临床+理化、临床、死后推断和不详。
2.4 准确性 采用根本死因编码不准确的比例来评价死因编码的准确性。根本死因编码不准确包括以下情况:
2.4.1 将编码首字母为R者,定义为“症状或体征”类型。
2.4.2 伤害部分仅有内部原因没有外部原因(编码首字母为S或T),或编码范围在Y10-Y34或编码为Y87.2者,定义为“伤害无外部原因或其意图不明”。
2.4.3 编码为I47.2、I49.0、I46、I50.-、I51.4、I51.5、I51.6、I51.9、I70.9者,定义为“心血管病缺乏诊断意义”。
2.4.4 编码为J96.-、K72.-,定义为“其他错误如呼衰、肝衰”。
2.4.5 编码为C76.-、C80.-、C97.-者,定义为“肿瘤未指明位置”。
2.4.6 其余的定义为“无明显错误”。
根本死因编码不准确的比例:常见根本死因编码不准确的卡片占本地区全部报卡数量的比例。
五、统计方法 (一)死因编码 按照ICD-10(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要求统一进行死因编码和报告,使用根本死因编码进行死因构成及顺位分析。
(二)死因归类 采用ICD-10疾病分类标准和我国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分类标准(卫统8表-1)。
(三)分析指标 1、死因构成 死因构成是指某类死因的死亡数占总死亡数的比例。计算公式:某类死因占总死亡数的构成比=因某类死因死亡的人数/总死亡人数×100%。
2、死因顺位 按各种死因死亡数占总死亡数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主要死因包括: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恶性肿瘤、血液造血器官及免疫疾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并发症、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先天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伤害。
3、死亡率及性别、年龄别、死因别死亡率 死亡率=死亡数/人口数×100000/10万 在性别死亡率、年龄别死亡率中,相应的死亡数分别为某性别死亡数、某年龄组死亡数,相应的人口数分别为某性别人口数、某年龄组人口数。在死因别死亡率中,相应的死亡数为因某类死因死亡数,人口数与计算死亡率时的人口数相同。
4、标化死亡率 利用同一人口年龄构成(标准人口构成)与实际年龄别死亡率计算出来的死亡率即标化死亡率。标化死亡率用于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口年龄结构存在差别的地区进行全人群死亡率的比较。
标化死亡率的计算步骤:(1)计算年龄组死亡率;
(2)以各年龄组死亡率乘以相应的标准人口年龄构成百分比,得到相应的理论死亡率;
(3)将各年龄组的理论死亡率相加之和,即标化死亡率。计算公式:标化死亡率=∑nPx×nMx/∑nPx (式中,nPx是标准人口的年龄别人口数,nMx为待标化人口的年龄别死亡率,n为各年龄组间距,x为各年龄组起始年龄)。
本次分析中,以我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为标准人口进行计算。
5、期望寿命 期望寿命是指同时出生的一代人活到X岁时,尚能生存的平均年数。一般以0岁期望寿命作为人群平均期望寿命。期望寿命是评价居民健康状况,是反映一个社会生活质量高低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期望寿命(eox)=生存总年数(Tx)/生存人数(Ix)。
6、潜在寿命损失年 潜在寿命损失年也称潜在减寿年数(PYLL),是指人们由于伤害未能活到该国平均期望寿命而过早死亡,失去为社会服务和生活的时间,是某病某年龄组人群死亡者的期望寿命与实际死亡年龄之差的总和,即是指死亡所造成的寿命损失。
潜在减寿年数是人群中疾病负担测量的一个直接指标,也是评价人群健康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可用于衡量某种死因对一定年龄组人群的危害程度,即可反映出对各年龄组人群的危害大小。
7、减寿率 减寿率是反映人群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它利用死亡人口的年龄分布计算,用来反映不同人群、不同死因的危害程度。计算公式:减寿率(PYLLR)= 潜在减寿年数(PYLL)/统计组总人口数×1000‰。
六、结果 (一)数据质量评价 1、人口数据质量评价 1.1 2014年人口信息 2014年建水县户籍总人口537306人,男性为271032人,占总人口的50.44%;
女性为266274人,占总人口的49.56%(见表1)。
表1 建水县2014年分年龄段平均人口数 年龄组(岁) 总人口数 男性 女性 0~ 4725 2471 2254 1~ 24139 12475 11664 5~ 33468 17301 16167 10~ 33377 17175 16202 15~ 38793 20037 18756 20~ 39039 20294 18745 25~ 39696 20194 19502 30~ 37846 19244 18602 35~ 44529 22458 22071 40~ 50884 25692 25192 45~ 47825 24108 23717 50~ 34067 17173 16894 55~ 26909 13308 13601 60~ 27020 13117 13903 65~ 19438 9631 9807 70~ 14202 6956 7246 75~ 11272 5306 5966 80~ 6220 2666 3554 85~ 3857 1426 2431 合计 537306 271032 266274 人口金字塔可以形象地反映人口年龄构成。2014年建水县常住人口金字塔显示,5-14岁组人口扩展是由35-40岁组扩展,70年代的生育高峰又导致40岁组人口的扩展,而80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30-34岁组人口明显减少,65岁以上人口数54989人,占10.23%,金字塔呈现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过度形态,见图1。
图1 建水县2014年人口金字塔 1.2 人口数据质量评价 建水县2014年人口年龄结构与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年龄结构拟合优度检验无差异(见表2)。
表2 建水县人口年龄结构与全国人口普查年龄结构拟合优度检验 年龄组 (岁) 合计 男性 女性 样本() 全国 () 样本 () 全国 ) 样本 全国 ) 0~ 5.37 5.85 0.04 5.51 6.26 0.08 5.23 5.42 0.01 5~ 6.23 5.48 0.10 6.38 5.85 0.05 6.07 5.09 0.19 10~ 6.21 5.79 0.03 6.34 6.13 0.01 6.08 5.45 0.07 15~ 7.22 7.22 0.00 7.39 7.39 0.00 7.04 7.04 0.00 20~ 7.27 9.11 0.37 7.49 8.91 0.23 7.04 9.32 0.56 25~ 7.39 7.29 0.00 7.45 7.12 0.02 7.32 7.46 0.00 30~ 7.04 7.07 0.00 7.10 7.00 0.00 6.99 7.14 0.00 35~ 8.29 8.72 0.02 8.29 8.67 0.02 8.29 8.77 0.03 40~ 9.47 9.33 0.00 9.48 9.26 0.01 9.46 9.41 0.00 45~ 8.90 7.98 0.11 8.89 7.91 0.12 8.91 8.05 0.09 50~ 6.34 6.01 0.02 6.34 6.01 0.02 6.34 6.02 0.02 55~ 5.01 6.29 0.26 4.91 6.21 0.27 5.11 6.38 0.25 60~ 5.03 4.58 0.04 4.84 4.55 0.02 5.22 4.61 0.08 65~ 3.62 3.22 0.05 3.55 3.18 0.04 3.68 3.26 0.05 70~ 2.64 2.58 0.00 2.57 2.51 0.00 2.72 2.65 0.00 75~ 2.10 1.87 0.03 1.96 1.73 0.03 2.24 2.01 0.03 80~ 1.16 1.04 0.01 0.98 0.90 0.01 1.33 1.19 0.02 85~ 0.72 0.58 0.03 0.53 0.42 0.03 0.91 0.74 0.04 χ2=1.11 P>0.05 χ2=0.96 P>0.05 χ2=1.44 P>0.05 注:自由度ν=(K-2)-1=(18-2)-1=15;
查表;
,K是子区间数,r是参数个数,n≥50,理论频数大于5。
2、死亡数据评价 本报告所使用的死亡数据为:按照户籍地址,死亡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范围内,并在已审核条件下导出年度数据和主要内容。
2.1覆盖率 建水县死亡监测报告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
2.2完整性 2014年建水县共报告死亡病例3280例,粗死亡率为6.10‰。
2.3及时性 院内死亡病例1周内、院外死亡病例1月内网络登记报告,报告及时率为73.94%。
2.4可靠性 2014年报告的3280例死亡病例中,死者生前最高诊断单位构成最高的是二级医院占53.24%,其次是三级医院占15.57%,未就诊占15.29%(见表3、图2)。
表3 2014年建水县居民死因最高诊断单位构成(%) 最高诊断单位 报告卡数 构成比 三级医院 511 15.57 二级医院 1746 53.24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机构 331 10.08 村卫生室 158 4.81 未就诊 501 15.29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33 1.01 总计 3280 100.00 图2 2014年建水县居民死因最高诊断单位构成分布图 死者生前最高诊断依据:具有尸检、病理、手术、临床+理化和临床明确诊断依据的占82.08%,死后推断占14.04%,不祥占3.87%(见表4)。
表4 建水县2014年居民死因最高诊断依据构成(%) 最高诊断依据 报告卡数 构成比 尸检 3 0.09 病理 87 2.65 手术 9 0.27 临床+理化 1954 59.58 临床 640 19.49 死后推断 460 14.04 不详 127 3.87 总计 3280 100.00 (二)总体死亡情况 2014年建水县通过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报告,经过数据清洗,删除重复卡片及无效卡后,2014年建水县共报告死亡病例3280例,其中,男性1942例,女性1338例。
1、死亡水平 1.1 粗死亡率 本次分析共包括死亡个案3280例,粗死亡率为610.45/10万,以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标准人口计算标化死亡率为425.56/10万(以下标化死亡率如无特殊注明均指以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标准人口计算)。
1.2 全县各乡(镇)死亡报告情况 全县共报告死亡病例3280例,粗死亡率为610.45/10万,其中,西庄镇报告粗死亡率最高为746.00/10万,青龙乡最低为353.66/10万(见表5)。
表5 2014年建水县各乡镇(街道)死因登记报告病例情况 乡镇(街道)名称 总人口数 死亡数 死亡率(1/10万) 临安镇 155469 1117 719.76 曲江镇 72600 443 610.19 西庄镇 36327 271 746.00 南庄镇 53363 264 494.72 官厅镇 37566 174 463.18 面甸镇 40862 247 604.47 青龙乡 16117 57 353.66 岔科乡 26446 144 548.29 普雄乡 13796 64 463.90 李浩寨乡 17647 95 538.34 甸尾乡 15319 85 554.87 盘江乡 12074 81 670.86 利民乡 14933 92 616.09 坡头乡 24787 146 589.02 合计 537306 3280 610.45 1.3 不同性别、年龄人群的死亡率 建水县2014年总死亡病例中,男性死亡数为1942例,粗死亡率为716.52/10万,标化死亡率为501.76/10万;
女性死亡数为1338例,粗死亡率为502.49/10万,标化死亡率为345.93/10万。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39例,粗死亡率为135.12/10万,60岁以上人群死亡率最高为2989.92/10万(见表6)。
表6 2014年建水县居民年龄别死亡率(1/10万) 年龄组(岁) 合计 男性 女性 死亡数 死亡率 死亡数 死亡率 死亡数 死亡率 0~ 33 698.41 20 809.39 13 576.75 1~ 6 24.86 4 32.06 2 17.15 5~ 13 38.84 7 40.46 6 37.11 10~ 12 35.95 5 29.11 7 43.20 15~ 30 77.33 23 114.79 7 37.32 20~ 39 99.90 24 118.26 15 80.02 25~ 26 65.50 18 89.14 8 41.02 30~ 43 113.62 28 145.50 15 80.64 35~ 65 145.97 53 236.00 12 54.37 40~ 99 196.53 78 303.60 21 87.33 45~ 125 261.37 89 369.17 36 151.79 50~ 148 437.37 100 582.31 49 290.04 55~ 190 706.08 130 976.86 60 441.14 60~ 278 1032.57 172 1311.28 106 769.62 65~ 302 1553.66 195 2024.71 107 1091.06 70~ 432 3041.83 266 3824.04 166 2290.92 75~ 535 4746.27 308 5804.75 227 3804.89 80~ 450 7234.73 230 8627.16 220 6190.21 85~ 454 11770.81 192 13464.24 262 10777.46 合计 3280 610.83 1942 716.52 1338 502.49 2、三大类疾病死因分析 2.1 全人群三大类疾病死亡水平及构成 将疾病分为三大类,慢性病占据主要死因位置,粗死亡率为497.67/10万,占死亡病例的81.40%;
其次为损伤和中毒,粗死亡率为64.40/10万,占死亡病例的10.58%;
最后是感染性、母婴及营养缺乏性疾病,粗死亡率为47.46/10万,占死亡病例的7.82%(见表7)。
表7 2014年建水县三大类死因构成(%)及死亡率(1/10万) 年度 疾病分类 合计 男性 女性 2014 死亡数 构成比 死亡率 死亡数 构成比 死亡率 死亡数 构成比 死亡率 感染性、母婴及营养系病 255 7.82 47.46 178 9.17 65.67 77 5.74 28.92 慢性病 2671 81.40 497.67 1535 79.04 566.35 1136 84.94 427.75 损伤与中毒 346 10.58 64.40 224 11.53 82.65 122 9.10 45.82 不明原因疾病 8 0.20 1.49 5 0.26 1.84 3 0.22 1.12 总计 3280 100.00 610.45 1942 100.00 716.52 1338 100.00 502.49 2.2 不同年龄人群三大类疾病死亡水平及构成 各年龄人群中,婴幼儿以伤害为主;
随年龄增长,慢性病所占比例逐渐增高,至老年组达到最高(见表8)。
表8 2014年建水县分年龄三大类死因构成(%)、死亡率(1/10万) 三大类 死因 0— 15— 35— 65+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死 亡 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感染性、母婴及营养缺乏性疾病 29 45.31 5.40 21 15.21 3.91 92 10.13 17.12 113 5.21 21.03 慢性病 15 23.44 2.79 57 41.30 10.61 683 75.22 127.12 1919 88.31 357.12 伤害 19 29.69 3.54 60 43.48 11.17 133 14.65 24.75 134 6.17 24.94 不明原因疾病 1 1.56 0.12 0 0.00 0.00 0 0.00 0.00 7 0.32 1.30 总计 64 100.00 11.91 138 100.00 25.68 908 100.00 168.99 2173 100.00 404.43 3死因顺位 3.1 全人群死因顺位 2014年建水县前五位主要死因顺位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传染性和寄生虫病,粗死亡率分别为233.39/10万、113.34/10万、79.28/10万、64.40/10万、28.48/10万。
3.2 不同性别死因顺位 男性前五位死亡原因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传染性和寄生虫病;
女性前五位死亡原因依次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精神系统疾病(见表9)。
表9 2014年建水县主要死因顺位、构成比、死亡率及标化死亡率 死因顺位 死因 死亡人数 构成比(%) 死亡率(1/10万) 标化死亡率(1/10万) 全人群 1 循环系统疾病 1254 39.37 233.39 164.09 2 恶性肿瘤 609 19.12 113.34 81.71 3 呼吸系统疾病 426 13.38 79.28 54.50 4 损伤和中毒 346 10.83 64.40 55.08 5 传染性和寄生虫病 153 4.80 28.48 23.19 6 消化系统疾病 150 4.71 27.92 20.33 7 精神系统疾病 92 2.89 17.12 10.15 8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75 2.35 13.96 9.91 9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48 1.51 8.93 9.26 10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 32 1.00 5.96 4.22 男性 1 循环系统疾病 702 37.26 259.01 188.19 2 恶性肿瘤 382 20.28 140.94 101.78 3 呼吸系统疾病 261 13.85 96.30 68.75 4 损伤和中毒 224 11.89 82.65 72.81 5 传染性和寄生虫病 111 5.89 40.95 33.28 6 消化系统疾病 100 5.31 36.90 27.65 7 精神系统疾病 38 2.02 14.02 6.09 8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33 1.75 12.18 9.12 9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21 1.11 7.75 10.87 10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 12 0.64 4.43 3.14 女性 1 循环系统疾病 552 42.43 207.31 149.73 2 恶性肿瘤 227 17.45 85.25 64.88 3 呼吸系统疾病 165 12.68 61.97 44.51 4 损伤和中毒 122 9.38 45.82 37.99 5 精神系统疾病 54 4.15 20.28 15.09 6 消化系统疾病 50 3.84 18.78 13.69 7 传染性和寄生虫病 42 3.23 15.77 12.56 8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42 3.23 15.77 11.32 9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27 2.08 10.14 7.99 10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 20 1.54 7.51 5.66 3.3 不同年龄组的死因顺位 2014年建水县0-4岁儿童主要死因是损伤与中毒,死亡率24.25/10万;
5-14岁儿童主要死因是损伤与中毒,死亡率为20.94/10万;
15-44岁组主要死因是损伤与中毒,死亡率为418.69/10万;
45-64岁组主要死因是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死亡率为343.10/10万;
65岁以上主要死因是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为3044.25/10万(见表10)。
表10 建水县2014年分年龄段主要死因顺位、死亡率及构成比(1/10万) 死因顺位 0- 5- 15- 45- 65+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顺位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顺位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顺位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顺位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顺位 传染性和寄生虫病 1 7.14 3.46 3 2 8.00 2.99 3 40 14.65 159.50 3 42 5.73 30.92 6 68 3.18 123.66 6 恶性肿瘤 1 7.14 3.46 3 4 16.00 5.98 2 32 11.72 127.60 4 186 25.38 136.94 2 386 18.04 701.96 2 循环系统疾病 1 7.14 3.46 3 0 0.00 0.00 1 51 18.68 203.37 2 280 38.20 206.15 1 922 43.08 1676.70 1 呼吸系统疾病 3 21.43 10.39 2 2 8.00 2.99 3 12 4.40 47.85 6 43 5.87 31.66 5 366 17.10 665.59 3 消化系统疾病 0 0.00 0.00 — 0 0.00 0.00 — 13 4.76 51.84 5 43 5.87 31.66 4 94 4.39 170.94 5 损伤和中毒 7 50.00 24.25 1 14 56.00 20.94 1 105 38.46 418.69 1 86 11.73 63.32 3 134 6.26 243.69 4 精神系统疾病 1 7.14 3.46 3 1 4.00 1.50 4 7 2.56 27.91 8 6 0.82 4.42 9 60 2.80 109.11 7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0 0.00 0.00 — 0 0.00 0.00 — 3 1.10 11.96 9 23 3.14 16.93 7 49 2.29 89.11 8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0 0.00 0.00 — 2 8.00 2.99 3 8 2.93 31.90 7 18 2.46 13.25 8 37 1.73 67.29 9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 0 0.00 0.00 — 0 0.00 0.00 — 2 0.73 7.98 10 6 0.82 4.42 10 24 1.12 43.65 10 合计 14 100.00 48.50 25 100.00 37.40 273 100.00 108.86 733 100.0 539.68 2140 100.0 3891.69 (三)全人群死亡水平居前五位原因分析 1、循环系统疾病 共计报告死亡1254例占死亡总数的38.20%,死亡率为233.39/10万,男性死亡695例,女性死亡549例,男女之比为1.27:1。
1) 心脏病 共计死亡415例,死亡率为77.24/10万,男性死亡252例,女性死亡163例,男女之比为1.55:1。以冠心病、高血压性心脏病、慢性风湿性心脏病三种疾病为主,共计死亡294例,其中:冠心病死亡237例,死亡率为44.11/10万;
次之为高血压性心脏病,共发病31例,死亡率为10.86/10万;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共计发病26例,死亡率为9.11/10万。75岁以后,随着年龄的增加死亡率逐渐增高,以85岁年龄组死亡率较高,主要死于冠心病。
2)脑血管病 共计死亡529例,最小为15岁,死亡1例,15-44岁年龄组总死亡19例,45-64岁组死亡123例,占脑血管疾病死亡总数的23.44%,65+年龄组死亡386例,占脑血管疾病死亡总数的72.97%。死亡人数以75-79岁年龄组最高,共死亡94例,死亡率为3424.41/10万;
死亡率以85+岁年龄组死亡率最高,死亡57例,死亡率为1477.83/10万。从55岁以后每5岁一个年龄组呈逐渐增长,至85岁年龄组,死亡率比55岁上升了10.05倍。
2、恶性肿瘤 (1)全人群恶性肿瘤死亡水平、死因顺位及构成 2014年建水县恶性肿瘤居死因顺位第二位,占居民总死亡的18.82%,粗死亡率为115.02/10万,男性粗死亡率为129.51/10万,女性为83.37/10万,男女粗死亡率之比为1.55:1.00。全人群肿瘤死亡前5位依次为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和直肠癌,占恶性肿瘤死亡的56.05%。男性前5位依次为肺癌、肝癌、胃癌、直肠癌和结肠癌,女性前5位死因依次为肺癌、乳腺癌、肝癌、直肠癌、胃癌(见表11)。
表11 建水县2014年前五位恶性肿瘤构成(%)及死亡率(1/10万) 顺位 合计 男性 女性 部位 发病率 构成(%) 部位 发病率 构成(%) 部位 发病率 构成(%) 1 肺癌 42.25 24.28 肺癌 65.67 33.84 乳腺癌 31.17 20.29 2 肝癌 17.12 9.84 肝癌 23.24 11.98 肺癌 19.15 12.47 3 乳腺癌 15.45 8.88 直肠癌 12.91 6.65 肝癌 11.27 7.33 4 直肠癌 11.54 6.63 胃癌 12.18 6.27 直肠癌 10.52 6.85 5 胃癌 11.17 6.42 结肠癌 9.22 4.75 胃癌 10.14 6.60 (2)各类肿瘤死因的年龄分布 恶性肿瘤死亡总体呈现随年龄增长死亡率上升的趋势,对各年龄段人群进行恶性肿瘤粗死亡率分析可见,各年龄段死亡主要原因不同,0-14岁以白血病为主要致死恶性肿瘤;
15-34岁以肝癌、结肠癌为主要致死恶性肿瘤;
35-59岁、60以上岁及以上组以胃癌、肺癌、肝癌、肠癌为主要致死恶性肿瘤;
乳腺癌发病在35岁以上(见表12)。
表12 建水县2014年不同年龄段前五位恶性肿瘤构成(%)及死亡率(1/10万) 恶性肿瘤 0- 15- 35- 60+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死亡数 构 成 比 死 亡 率 肺癌 0 — — 1 0.72 0.64 63 10.02 30.85 100 4.08 121.94 肝癌 0 — — 6 4.35 3.86 21 3.34 10.28 37 1.51 45.12 结肠、直肠癌 0 — — 6 4.35 3.86 19 3.02 9.30 37 1.51 45.12 胃癌 0 — — 3 2.17 1.93 21 3.34 10.28 26 1.06 31.70 乳腺癌 0 — — 4 2.90 2.57 10 1.59 4.90 24 0.98 29.27 3、呼吸系统疾病 共计报告死亡426例,死亡率为79.28/10万,男性死亡261例,女性死亡165例,男女之比为1.58:1。呼吸系统疾病中主要死因为慢性支气管炎,共死亡病例173例,死亡率为32.20/10万;
次之为肺气肿,死亡病例84例,死亡率为15.63/10万。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以75-79岁年龄组死亡率最高,死亡97例,死亡率为860.54/10万。从60岁以后每5岁一个年龄组呈逐渐增长,至75-79岁年龄组,死亡率比60岁上升了9.11倍。慢性支气管炎的死亡趋势与呼吸系统疾病的总体趋势相似,从65岁死亡率逐渐增长,到85岁到达高峰,65岁组的死亡率为56.59/10万,85岁组的死亡率为1114.86/10万,上升了18.70倍。肺气肿以70岁年龄组死亡数最高,共计死亡人数20例,死亡率以85岁最高,为466.68/10万。
4、损伤和中毒 共计死亡346例,死亡率为64.40/10万,男性死亡224例,女性死亡122例,男女之比为1.84:1。主要死于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共计死亡220例,占伤害死亡总数的63.58%。交通事故从1岁至85岁死亡率波动在39.31/10万以内,以40岁年龄组死亡率最高,共死亡20例,死亡率为39.31/10万;
意外跌落从60-85岁随着年龄的增加死亡率逐渐增高,以80岁年龄组死亡人数最高,共死亡22例,死亡率为353.70/10万,死亡率以85岁组最高,为492.61/10万。
5、传染性和寄生虫病 共计死亡146例,死亡率为27.17/10万,其中寄生虫病没有上报病例,全为传染病病例。病毒性肝炎和艾滋病死亡例数最高,都为43例,共占58.90%,其次为肺结核,死亡22例。传染性疾病从10岁至85岁中,死亡率以85岁最高,为466.68/10万。
(四)期望寿命 1平均期望寿命 根据建水县公安局提供的2014年各年龄组人口数据统计显示,我县全人群平均期望寿命为78.42岁,其中男性75.23岁,女性81.93岁,男性平均期望寿命低于女性6.70岁(见表13、14、15)。
表13 建水县全人群期望寿命表 年龄组 年龄组距 平均人口数 死亡数 平均期望寿命 0 1 4725 33 78.42 1-4 4 24139 6 77.97 5-9 5 33468 13 74.05 10-14 5 33377 12 69.19 15-19 5 38793 30 64.31 20-24 5 39039 39 59.55 25-29 5 39696 26 54.83 30-34 5 37846 43 50.00 35-39 5 44529 65 45.27 40-44 5 50884 100 40.59 45-49 5 47825 125 35.96 50-54 5 34067 148 31.40 55-59 5 26909 190 27.04 60-64 5 27020 279 22.92 65-69 5 19438 302 19.00 70-74 5 14202 432 15.34 75-79 5 11272 535 12.45 80-84 5 6220 450 10.13 85+ 5 3857 454 8.50 表14 建水县男性人群的期望寿命表 年龄组 年龄组距 平均人口数 死亡数 平均期望寿命 0 1 2471 20 75.23 1-4 4 12475 4 74.84 5-9 5 17301 7 70.94 10-14 5 17175 5 66.07 15-19 5 20037 23 61.17 20-24 5 20294 24 56.50 25-29 5 20194 18 51.82 30-34 5 19244 28 47.04 35-39 5 22458 53 42.37 40-44 5 25692 78 37.84 45-49 5 24108 89 33.38 50-54 5 17173 100 28.96 55-59 5 13308 130 24.74 60-64 5 13117 172 20.85 65-69 5 9631 195 17.10 70-74 5 6956 266 13.66 75-79 5 5306 308 11.01 80-84 5 2666 230 8.90 85+ 5 1426 192 7.43 表15 建水县女性人群期望寿命表 年龄组 年龄组距 平均人口数 死亡数 平均期望寿命 0 1 2254 13 81.93 1-4 4 11664 2 81.40 5-9 5 16167 6 77.46 10-14 5 16202 7 72.60 15-19 5 18756 7 67.75 20-24 5 18745 15 62.87 25-29 5 19502 8 58.11 30-34 5 18602 15 53.23 35-39 5 22071 12 48.43 40-44 5 25192 22 43.56 45-49 5 23717 36 38.74 50-54 5 16894 49 34.01 55-59 5 13601 60 29.47 60-64 5 13903 107 25.07 65-69 5 9807 107 20.96 70-74 5 7246 166 16.99 75-79 5 5966 227 13.76 80-84 5 3554 220 11.12 85+ 5 2431 262 9.28 2、潜在减寿年数分析 潜在减寿年数(PYLL)即死亡所造成的寿命损失,它考虑了死亡年龄以及疾病对人群寿命危害。平均潜在减寿年数(APYLL)是反映疾病所造成的平均寿命损失,数字越大表示该病影响的重点人群年龄越小。潜在减寿率(PYLL率)能较好地反映寿命损失量的大小,减寿率增加说明寿命损失量增加,减寿率越大,意味着死亡事件越早,突出了早死比晚死对寿命减少的危害性。
表16显示,损伤和中毒由第4位取代循环系统疾病成为减寿顺位第1位,循环系统疾病由死因顺位第1位下降为减寿顺位第3位,呼吸系统疾病由死因顺位第3位下降为减寿顺位第5位,恶性肿瘤仍居第2位。可见,损伤和中毒、恶性肿瘤和循环系统疾病是造成建水县居民寿命损失的主要疾病。
2014年建水县全人群前五位减寿顺位依次是损伤与中毒、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传染性和寄生虫病、呼吸系统疾病;
男性前五位减寿顺位依次是损伤与中毒、恶性肿瘤、传染性和寄生虫病、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
女性前五位减寿顺位依次是恶性肿瘤、损伤与中毒、循环系统疾病、传染性和寄生虫病、呼吸系统疾病。
表16 2014年建水县居民死亡潜在减寿年分析 疾病名称 减寿顺位 男 性 减寿顺位 女 性 减寿顺位 全 人 群 PYLL APYLL PYLL (‰) PYLL APYLL PYLL (‰) PYLL APYLL PYLL (‰) 损伤与中毒 1 4316.00 38.70 19.27 2 1661.00 16.10 13.62 1 6192.00 17.9 11.52 恶性肿瘤 2 1668.00 14.96 4.21 1 2103.00 20.38 8.95 2 3863.00 6.12 7.19 循环系统 4 1320.00 11.84 4.55 3 818.00 7.93 3.67 3 2233.00 4.35 4.16 传染性和寄生虫病 3 1473.00 13.21 13.27 4 471.00 4.57 11.23 4 2059.00 13.46 3.83 呼吸系统疾病 5 668.00 6.00 2.56 5 333.00 3.23 2.02 5 1074.00 2.52 2.00 PYLL潜在减寿年数 APYLL平均潜在减寿年数 PYLL(‰)潜在减寿率 七、主要发现及建议 (一)主要发现 1、人口老龄化 建水县2014年人口数据显示,65岁以上人口为54989人,占总人口数的10.23%(即老年人口系数),表明建水县常住人口已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这一年龄结构特征对疾病谱和死亡谱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居民死亡水平 2014年建水县全人群粗死亡率为610.45/10万,标化死亡率为425.56/10万。
3、死亡原因 2014年建水县三大类死因构成中慢性病占据主要死因位置,粗死亡率为497.67/10万,占死亡病例的81.40%;
其次为损伤和中毒,粗死亡率为64.40/10万,占死亡病例的10.58%;
最后是感染性、母婴及营养缺乏性疾病,粗死亡率为47.46/10万,占死亡病例的7.82%,表明慢性病已经成为危害建水县人民健康的主要因素。
前五位主要死因顺位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传染性和寄生虫病,粗死亡率分别为233.39/10万、113.34/10万、79.28/10万、64.40/10万、28.48/10万。
恶性肿瘤全人群死亡率为115.02/10万,占居民总死亡的18.55%。前5位肿瘤依次为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和直肠癌,占恶性肿瘤死亡的56.05%。
4、期望寿命及减寿原因顺位 2014年建水县全居民的期望寿命为78.42岁,其中男性75.23岁,女性81.93岁。损伤与中毒、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是导致居民寿命损失的主要疾病。
(二)建议 1、政策建议 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已经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县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将慢性病防治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议事议程。县政府要加强预防、基层和门诊的投入,主要用于慢性病的群体干预政策开发和措施的实施,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群众广泛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格局。
2、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将恶性肿瘤、肺气肿等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重点慢性病纳入服务范围;
扩大服务人群,将高血压、糖尿病、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等高危人群纳入管理范围。
3、完善信息系统 慢性病的发病监测与评估是慢性病防控的基础工作与重要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将大大提高慢性病防控的效率和效果。全县需逐步建立完整的慢病监测系统,定期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评估慢性病流行趋势和防控效果;
完善重点疾病信息系统,比如:肿瘤、心脑血管及伤害等疾病的监测,为制定相应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为促进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条件产生所采取的健康教育与环境支持相结合的策略,是一项投入少、产出高、效益大的保健措施。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各级不断改善传播手段,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实效、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比如:通过广播、媒体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健康生活方式日等的宣传,利用重大宣传日,在社区、村庄、单位、学校、食堂或餐厅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5、开展慢性病行为干预 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通过“无烟单位”、“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酒店”、“健康主体公园”等示范创建,营造健康的社会氛围;
推广健康适宜技术,传播健康知识;
积极主动干预居民不健康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生活环境的卫生,加大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力度,改变嗜烟习惯,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改善居民健康生活状况,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
6、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与慢性病防控有机结合 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相结合,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进一步扩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影响积极鼓励开展“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快乐十分钟”、“减盐”等新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促使居民改变不良的健康生活方式行为,减少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