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北京的图书馆发展及启示
摘 要 民国时期北京的图书馆事业经历了发展时期、萧条时期、恢复时期。尽管政局动荡、战火连绵,图书馆事业跌宕起伏,但北京的图书馆从初创到发展,尤其是抗战前的黄金十年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使这一时期图书馆的发展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对新时期图书馆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民国时期 北京 图书馆
分类号 G
DOI 10.16810/j.cnki.1672-514X.2018.01.xxx
Abstract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a, the library cause in Beijing experienced three development stages of growth, recession, and recovery. In spite of some ups and downs due to the unstable political situations and continuous war, the libraries in Beijing had the golden ten years for development before the anti-Japanese war. In this perio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ibraries in Beijing had obvious times feature, which provides guid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ibraries in new era.
Keywords Republic of China era. Beijing. Library.
1 民国时期北京的图书馆发展各阶段概述
民国时期是近代北京最为动荡的时期,在北洋政府时代曾是全国的首都,在国民政府时代是北方的政治文化中心,抗日战争期间是日伪在华北的统治中心。这一时期北京的图书馆主要有四种类型:①公立图书馆,由政府部门拨款和聘请管理人员,对公众开放;②私立图书馆,由民间组织或私人筹集经费和聘请管理人员,基本对公众开放;③学校图书馆,包括大、中、小学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主要为本校师生等特定人群服务,有些也对市民开放;④会社机构图书馆,由会社团体或机构设立,由其自主决定开放程度。
在动荡的社会背景下,北京的图书馆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1) 发展阶段(1912-1937)。民国初年,在西学东渐、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北京的图书馆从初创到发展,至抗战前达到民国时期的顶峰阶段。据统计,截至抗战前,北京有120所图书馆,藏书总计396万册[1-3]。
(2) 萧条阶段(1937-1945)。日本的侵略打乱了北京图书馆的发展节奏,很多图书馆迁往内地,图书未及运走,被毁严重;一些留在北平的图书馆也惨遭劫難,损失惨重。日军损毁的图书主要有:第一、含有反日、爱国以及有关日本殖民地、满洲、日伪政权的图书杂志一律销毁;第二、含有共产党、国民党、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等内容的图书杂志一律销毁;第三、日本在占领区实行愚民政策,推行奴化教育,有关新教育、新思想、新材料的图书杂志也被销毁。除被销毁的图书外,一部分“违禁”图书被封存,无法流通,图书馆的发展受到严重破坏,据1940年统计,北京共22所图书馆及22所阅书报处,藏书共计229万册,比战前减少167万册[4]。
(3) 恢复时阶段(1945-1949)。经过八年抗战,中国人民终于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为了尽快恢复图书馆事业,北京各类图书馆尽力恢复馆舍外,极力搜求资源,恢复馆藏和管理秩序,当时物价飞涨,纸价贵于书价,为免图书化为纸浆,教育部拨巨款收购旧书,各馆在收回原有馆藏的同时,也备价购买抗战时期散失的私人藏书,在艰难中寻求发展机遇。据1948年统计,北平有54所图书馆,虽不及战前的一半,但比1940年已经有较大恢复。由于各方图书馆的努力,抗战胜利后藏书总量比战前有所增加,1948年达到473万册[5]。
2 民国时期北京的图书馆发展
民国时期是中国新图书馆发轫之时,尽管政局动荡、战火连绵,图书馆事业跌宕起伏,但从藏书楼到图书馆的新旧更替,为图书馆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尤其是抗战前的黄金十年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使这一时期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2.1 奠定近代北京图书馆的基本格局
民国时期图书馆法规的颁布,为图书馆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是确立近代图书馆新秩序的标志。北京作为民国政府机构所在地,率先建立了具有近代特征的各类型图书馆,由此奠定了公立图书馆、私立图书馆、学校图书馆、会社机构图书馆的基本格局。
清末派往欧美考察的政治大臣回国后,极力称赞西方的公共图书馆在启迪民智方面的巨大作用,1909年12月17日学部上奏《拟定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获准:京师及各省应先设图书馆一所,各府、厅、州、县治应各依筹备年限依次设立。1910年学部率先在北京建立了具有国家图书馆性质的京师图书馆,1912年对外开放,后更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即今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前身。与此同时,北平的公共图书馆系统逐渐完善,1913年6月京师图书馆设立分馆,1913年10月建京师通俗图书馆,后两馆合并,更名为北平市立第一普通图书馆。1917年8月教育部建立中央公园图书阅览所,后更名为北平中山图书馆,还有一所由原八旗学务处附设的通俗图书馆发展而来的北平市立民众图书馆[6]。20世纪30年代,北京的3所市立图书馆与国立北平图书馆构成犄角之势,并以全市18所阅书报处为网络节点,建立了图书馆网。抗战胜利后,北平市立图书馆合并为一所,又设立分馆,这即是区县图书馆的雏形,由此奠定了北京现代对公众开放的国、市、区三级公共图书馆系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