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规范烟草市场秩序,提升市场控制力,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按照全市“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县烟草专卖局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场监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从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价值观出发,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扎实开展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及时査处涉烟案件,精准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倒卖真品卷烟行为和违规生产销售电子烟、替代类烟产品以及加热不燃烧等新型烟草制品行为,实现涉烟违法行为“齐抓共管、除源断网、高压震慑、综合治理”,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
二、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和遏制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的发生,查处一批非法倒买倒卖真品卷烟大要案件,全面加强加热不燃烧卷烟、电子烟监管,教育广大卷烟经营者,规范卷烟经营秩序,创建和谐经营环境。
三、工作重点 各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集中办案力量,加强联合执法,强化信息沟通,全面清理检查辖区物流货运站、邮政快递中心、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会所网吧、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非许可市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宣传,营造严打声势,震慑涉烟违法犯罪分子。
(二)严厉打击经营大户倒买倒卖真品卷烟行为。
(三)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
(四)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
(五)严厉打击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违法行为。
(六)严厉打击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行动实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联合成立“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至4月3日) 1.召开联席会议。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两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宣传贯彻全市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对开展XX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辖区烟草市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明确工作排期及落实措施。
2.开展摸底调查。由县烟草专卖局对物流货运站、邮政快递中心、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会所、网吧、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非许可市场开展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要逐一核对无证无照经营户、物流快递场站、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电子烟销售点数量,及时更新档案信息,重点核对车辆牌照、联系电话、经营地址信息。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要针对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电子烟商家进行摸底排查形成客户名单,建立监管档案。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要利用联席会议等形式实现双方信息互通共享,并于4月3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归口上报。
3.强化宣传引导。组织烟草稽查中队日常检查的同时,对无证无照户、证照变更户开展许可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经营户主动办理、变更证照;
向持证零售户宣传无证无照经营、倒买倒卖卷烟行为存在的影响和危害,杜绝持证户向无证户供货现象的发生,切断无证户货源供应和真品卷烟非法流通渠道;
向经营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设备的商户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告知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在中小学校周边宣传电子烟的危害。通过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微信群等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7日至12月10日) 1.加强卷烟经营大户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监管。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市场监管与烟草部门对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行为明确具体的适用条件、处罚标准,破解打击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形成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双方统一的打击倒买倒卖真品卷烟工作模式。依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查获的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案件实施“一案双查”,上追下查、追根溯源,彻底铲断经营大户非法经营链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拓展合法经营的市场空间。
2.加强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的监管。在前期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分析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规律,对辖区内涉嫌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网吧、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建筑工地、旅游景区进行分类检查,整治一店多证、店证不符、借证经营等违法违规使用许可证件现象,严查涉烟违法行为。
3.加强电子烟产品及加热不燃烧卷烟的市场监管。结合《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和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大联合监管力度,严查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结合信用监管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予以公示。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 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工作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下步两部门烟草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提供详实的依据,同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形成整治行动总结,报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纽带作用,主动协调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联合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努力跟进,健全完善联合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倒买倒卖、无证无照监管、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卷烟监管等工作重点,统筹规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列出工作排期(见附件),明确行动开展具体时间节点及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畅通违法违规线索举报渠道,利用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微信群、电视等新闻媒体平台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奖励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烟草市场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件,为专项整治联合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县烟草专卖局“护航行动” 附件:(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排期表 附件: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县烟草专卖局 “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排期表 序号 阶段 项目 工作措施 实施日期 责任人 1 动员 部署 阶段 召开联席会议 县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召开联席会议,宣传贯彻全市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对开展XX县“护航行动”(2020)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作为专项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下设办公室人员构成,作为具体工作协调、组织实施部门。
3月30日 —— 4月3日 XX XX 2 制定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结合辖区烟草市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明确工作排期及落实措施。
3月30日 —— 4月3日 XX XX 3 调查摸底 对物流货运站、汽车站、火车站、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非许可市场开展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3月30日 —— 4月3日 XX 4 针对生产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电子烟商家进行摸底排查形成客户名单,建立监管档案。
3月30日 —— 4月3日 XX XX 5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议,市场监管、烟草两部门双方信息互通共享,并于4月3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归口上报。
3月30日 —— 4月3日 XX XX 6 宣传引导 组织烟草稽查中队日常检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倒买倒卖卷烟行为、电子烟存在的影响和危害,规范许可证件后续监管。
3月30日 —— 4月3日 XX 7 通过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微信群等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
3月30日 —— 4月3日 XX 8 联合 整治 阶段 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监管 办公室牵头市场监管与烟草部门研究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行为明确具体的适用条件、处罚标准,形成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双方统一的打击倒买倒卖真品卷烟工作模式。
4月底前完成 XX XX 9 对查获的倒买倒卖烟草专卖品案件实施“一案双查”,上追下查、追根溯源,彻底铲断经营大户非法经营链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拓展合法经营的市场空间。
4月7日 —— 12月10日 XX XX 10 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监管 对辖区内涉嫌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会所、网吧、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建筑工地、旅游景区进行分类检査,整治一店多证、店证不符、借证经营等违法违规使用许可证件现象,严查涉烟违法行为。
4月7日 —— 12月10日 XX XX 11 电子烟产品及加热不燃烧卷烟市场监管 加大联合监管力度,严查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月7日 —— 12月10日 XX XX 12 总结 完善 阶段 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工作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下步两部门烟草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提供详实的依据,按时上报整治行动总结。
12月11日 —— 12月31日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