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书院何以消亡?
摘要: 书院作为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传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清末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却走向了消亡。这终究是一大历史遗憾。书院何以消亡?从其自身方面来探寻,办学方向未能适应近代中国社会变革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未能与近代中国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课程内容未能与社会进步及其人才培养的需要相吻合,教学形式未能与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相契合,学术研究未能与科学发展的世界潮流和近代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一致,地理位置未能与外界开放的近代社会环境相交流,是书院消亡的内在深层原因。
关键词:古代教育;书院;办学方向;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教学形式;消亡
中图分类号:G649.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7)01-0088-06
近些年来,随着现代学校教育制度暴露出一些严重的弊端,一些学者便把目光投向历史的过去,希望借助传统教育的力量来拯救现代学校教育的危机。书院便是其中之一。书院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相对独立于官学和其他教育形式的一种重要的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机构,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到清末,书院已经相当普及,“十八行省的通都大邑无不皆设书院,即便是山村水寨,也可寻觅到书院的踪影”[2](p217)。但是,也就是在这个时期,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一紙诏文,宣告了传统书院的终结:“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3]书院彻底结束了其在中国教育舞台上的历史使命。尽管这些年不时也有新的“书院”的诞生,但也仅有其名而无其实而已。那些企图以书院来拯救当今教育危机的招魂式的梦呓般的学术呼唤也挽救不了书院消亡的命运。诚然,书院仍有很多值得当代教育借鉴的东西,笔者也写过论述借鉴书院精神或者传统的文章[4],但从总体上说,书院已经成为过去。书院何以消亡的原因很复杂,本文拟从书院的办学方向、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教学形式、科学研究、地理位置等方面来加以分析。
一、办学方向未能适应近代中国社会变革发展的需要
书院在其发展历程中,办学方向发生过几次转变:最初以藏书、刻书、读书为主,后来为克服学校沦为科举的附庸,实现养士与取士结合以培养传道济民之才,再到清代书院取代官学成为培养国家统治人才的中心。可见,书院作为一种社会的教育机构,其办学方向在不断地做出调整以适应时代的需要。清代书院的办学目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对于官方而言,面向国家统治的需要,培养科举致仕人才。如:陈寿祺在担任鳌峰书院山长时曾言“科举者,人生显晦假途于此,安可废也”[5](p90)。其二,对于民间而言,承担着普及文化知识、教化万民的任务。《礼记·学记》:“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教育及学校长久地承担着“教化万民、化民成俗”的重任。显然,书院是以面向国家政治、面向科举考试、维护统治为办学方向。鸦片战争以降,面对列强入侵,救亡图存、国富民强成为举国之期盼。为了抵抗列强的侵略、推动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大量经世致用的实用性专业技术人才。新型人才的培养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要求学校教育调整办学方向,面向发展近代工商业办学。然而书院却对此时势视而不见,反应迟钝,虽有一些“经世致用”办学的尝试,也并未改变整个书院办学的方向。
伴随社会近代化而来的应是教育的近代化。譬如,从十九世纪开始,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开启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经济建设办学的高等教育近代化浪潮。1826年,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的建立拉开了新大学运动的序幕。一大批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注重科学、数学和商业等现代学科的城市大学应势而生[6]。美国国会于1862年通过的《莫雷尔法案》提出联邦政府通过拨地给各州兴办应用型学院,以培养服务于各州工农业建设所需要的人才。法国于1860年之后,随着工业化的发展,高等教育在培养国家官吏和军事人才的同时还迎合工业化的需求,一方面在现有的机构中开设有关课程,另一方面设立新型高等教育机构,大量开设工科课程,为地方工商业发展服务[7](p94)。德国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众多的专门学院、高等工业学校升格为工科大学,强调满足国家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科学技术人才。显然,中国的书院仍然恪守着为政治和纯学术服务的传统办学理念,未能及时跟随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大势和潮流,转变办学方向,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和国家发展的需要,最终逃脱不了被社会、时代所抛弃的命运。这是导致书院走向消亡的重要原因。
二、培养目标未能与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吻合
以面向政治、为科举服务的传统书院,恪守以培养科举致仕人才为目标。不仅旧有书院是如此,连大多数新建书院也是如此。譬如,据《重修白鹿洞书院记》记载:“凡在洞童子英俊有志者,另期考试,拔尤者四人入南康府庠中”[8](p541)。因州府县学的生员需是秀才出身,所以白鹿洞书院是以科举人才为目标。道光八年(1828年)创建的彝山书院就定位为“专为童子月考之地”[8](p540)。乾隆十七年(1752年)彭时捷所作《锦云书院碑记》曰:“使学于此者,……,处为正士,出为良臣。”[9]建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的河北东阳书院是因“近年科甲浸以廖廖也,……,且以肄业无专地”[2](p273)而建。再如,阮元创办诂经精舍(嘉庆六年,1801年)和学海堂(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以培养从事汉学研究的人才。阮元曰:“精舍者,汉学生徒所居之名;治经者,不忘旧业,且勖新知也”[8](p529)。据书院史研究专家邓洪波统计,清代书院中官办书院占56.67%,民办书院为42.7%,且官办书院多为县、州、府、道、省、联省各级书院,直接决定生员的出路,而民办书院多为底层书院,起普及、预备作用[8](p460)。可见,清代书院绝大多数仍以培养科举和学术研究的传统人才为目标,其中又以培养科举人才为主流。邓洪波指出:“清代大多数书院是从事以八股文为核心的科举教学,书院取代官学成为培养科举人才的主要机构,这既是清代书院在科举社会中存在的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其在清代失去存在合法性的主要表现。”[8](p552)与办学方向落后于近代社会发展的要求相一致,培养目标不合时宜,也是致使书院最终丧失了在近代教育体系中的合法地位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