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美国《国防教育法》解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科技的落后和全球计划的阻碍让美国将注意力转向对教育的质疑,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58年美国《国防教育法》是在苏联人造卫星发射带来的震惊中,在美苏争霸的国际背景下产生的法案。
关键词:国防教育法;中国;启示
中图分类号:G6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3-0261-01
一、法案颁布的背景
1、美苏冷战促成紧张的国际局势。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形势不断动荡,伴随着国力的迅速提升,美国开始了全球扩张计划,然而苏联的崛起成为了其称霸计划中最大的阻碍。在复杂的国内外背景下,美国迅速地认识到了加强国力和经济实力的重要基础是科学技术,而科学技术需要大批的高科技人才,人才培养的关键是教育。
2、苏联卫星发射带来的震惊。苏联人造卫星的发在引起美国民众的恐慌和对美国国防实力的怀疑时,也使得美国政府自身开始审视教育体制的弊端,开始思索如何才能推动科学发展和提高国防实力,于是将焦点转向了培养人才的教育体制,开始认识到科技进步和巩固国防要依赖高科技人才。这一点在1957年艾森豪威尔总统发表了题为“我们未来之安全”的演讲可以求证。“在演讲中他声称,要从根本上解决科技落后的问题,有两个问题要解决:科学教育和基础研宄”。[1]
二、法案的主要内容
1、联邦政府加大了对各级教育的财政拨款。法令中,对联邦政府为教育发展提供财政支持有着明确的规定,惠及范围涉及到了美国的各级学校及其学生。包括,拨款资助高中外语教学;实施大学生贷款计划,并资助州立大学改善教学和设施;设立专门奖学金,设立国防学习贷款;为小学开设课程提供资金,并为教学准备新教材,等等,极大促进了美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2、强调“新三艺”以及其他重要科目的教学与国防安全的密切联系。二战以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水平提出了很高要求。而此时人才资源不足、质量较低成为了美国教育当时的主要问题。当权者认为尽快培养出大批“发现和发展新原理、新技术和新知识”的高级科研人才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为,“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提高初中等教育质量为保证。为使公立教育能持久地为高等教育输送大批优秀生源,国防教育法着重规定加强中小学自然科学、数学的教学,改变了核心课程,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并为之组织专门机构编写新教材。”[2]
3、提出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新的科研方法进行教学。法案规定内容为由联邦和州按同比例共同出资,为各州公立中小学教学提供实验室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等等。总的来说,就是“在理工科方面重视实验室的实验,在实验室充实先进设备,采取先进技术。规定拨专款用于教学手段的革新和开展教育技术的革新,在教学中广泛地利用广播、电影、电视、幻灯装置、磁带录音装置、录相机等电化直观教具。”[3]
4、支持“天才教育”。当时苏联人造卫星造成了震惊,美国霸主地位受到威胁,美国意识到科学的根本在于教育,而教育的对象是人,能够掌握高科技的天才变成了美国亟需的资源。于是在要素主义的思想引领下,天才教育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了肯定。此外,“法令要求通过测验、咨询等手段发现和鉴定具有卓越才能的天才儿童,在受完中等教育后进入学院和大学,并提供专项奖学金和奖研金。”[4]
5、开始有意识地提高教师水平。政府和教育部门从这个时候起已经开始意识到教师对于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因为该法把提供更多有能力的教师列为内容之一,通过拨款和补助金的形式为培养教师提供帮助。可见政府对于教师资源的匮乏和教师教学水平低下有清晰的认识,并开始寻找解决的方法。
三、法案对我国的启示
1、重视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法案的实施,美国教育发展用事实证明了此法案确实是行之有效的,在改善美国国际竞争中的形势起了巨大的帮助作用。可见,提升国力发展,教育是重中之重。在当代国际背景下,更应把教育发展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因为教育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科技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国际竞争更多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我国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5]由此可见我国对教育是十分重视的,但是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经验等方面,还需要不断向拥有成功经验的国家学习。
2、完备教育法律体系。美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向我们展明了教育立法的重要性,完备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对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我国教育立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就,促进了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立法缓慢、法律法规不配套、法律法规中责任和义务规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修订过于缓慢等,[6]这些都阻碍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我国政府要借鉴其他国家通过教育立法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将他国之精华与我国教育特色和国情相结合,为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完备和教育事业的顺利前行所用。
3、重视教育和科技的关系。美国将科技落后的因素分析指向教育,为了科技进步颁布教育法案、进行教育改革,来提升国防实力。法案让美国政府和人民都充分认识到了教育和国防安全的关系,并且将教育置于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地位,使其与国防紧密相连。“我国《教育法》和《国防法》都涉及了教育的国防功能”,“它们更多的是对教育、国防的基本原则做出规定,具体的可操作性不强”。[7]因此,在今后的立法和教育改革中,“要将《教育法》和《国防法》关于教育的国防功能的基本原则落到实处,需要制定专门法。”[8]利用科技作为纽带,通过对教育和科技密切相连的关系,让教育成为国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作者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参考文献:
[1]李鹏程.美国《1958年国防教育法》制定过程的历史透析[D].华东师范大学.2012.
[2]秦珊.一九五八年美国国防教育法述评[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4.
[3]张献华.冷战中的美国国防教育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9.
[4][5][6]曹美龙.中美两国《国防教育法》比较研究[D]. 厦门大学.2008.
[7]郑宏.美国《国防教育法》的制定及其历史作用[J].江西社会科学,2011,1.
[8]续润华.美国《国防教育法》与其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