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方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几年
关于印发《远襄镇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文件精神,县政府安排部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现将《远襄镇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远襄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远襄镇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河流生态保护,着力解决当前非法采砂影响河势稳定、行洪安全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建管函(2018)685号)及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水政监(2018)6号)文件精神,乡总河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工作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3年。
一、重点打击范围
(一)在河道、库区和水工程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非法取土、侵占河道,阻扰执法的不法分子和暴力抗法的“砂霸”黑恶势力;
(二)为非法采砂者提供电力、土地、运输、销售和建筑使用等便利条件者、背后“保护伞”和协作者;
(三)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阻扰滋事、煽动闹事、强买强卖、强收保护费、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
(四)对违规开采地下水资源(含地热水)进行非法交易、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
(五)强占水域进行养殖和经营、破坏水事秩序、称霸一方的“河霸”“库霸”等黑恶势力;
(六)对擅自在河道、水库、灌区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弃置渣土、倾倒垃圾、破坏堤防、阻扰执法、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
(七)违规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和各类坑塘内进行非法采砂行为;
(八)包底、纵容黑恶犯罪的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和乡村干部。
二、全镇乡级河长迅速组织召开所分管河道涉及村委及有关部门加压促进会,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对其流域内的各河道黑恶势力和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普查、打击整治工作。
三、乡、村两级河长要立即巡河,详细编报巡河记录,各村委要全面查清所辖河道及坑塘内非法采砂行为,摸清所有河道、坑塘内非法采砂情况及砂堆场位置,要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凡是发现有非法采砂行为,要立即进行严厉打击,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四、各村委要认真清除新旧采砂现场,使各辖区内的新旧砂堆占地全部复耕,决不留任何死角,乡级河长要实地督查。
五、各村委及镇直有关单位,对非法采砂行为,要联动联办铁腕治理、重拳出击,一律取缔;对涉黑涉恶的案件,要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彻查到底,打掉背后的保护伞。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远襄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附件:远襄镇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远襄镇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利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姬云峰(党委副书记)
成员:李腾福(副主任科员)
李慧(综治专职副主任)
姬韶华(综治办副主任)
陈林中(司法所长)
赵宏志(派出所长)
陈传奇(财政所长)
李洪鹏(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德伟(国土所长)
赵勇(供电所长)
曹卫星(安监办主任)
陈绍中等26个村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李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洪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