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一、部门预算编报。一是按照部门预算要求,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均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制规范,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含子项目)或虚报项目内容;
三是项目库信息填报规范,全面、准确反映项目的执行部门、预算安排、资金来源等;
四是项目申报真实、按规定招投标、按照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建设、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按规定入账、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合理合规、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二、严格预算执行。一是我局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缴,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虚增或隐匿收入等情况,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情况;
三是预算调整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支付资金;
五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开展采购活动;
六是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公务卡的使用严格按照嘉峪关市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是加强部门决算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决算,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八是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预决算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
三、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制度建设。一是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启用业务模块的通知》(嘉财库字﹝2017﹞16号)文件要求,运用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启用业务模块记账;
二是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
三是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四是认真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严格实施会计对账,使用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开支;
五是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办理票据的领购、核销手续,按规定保管、使用财政票据;
六是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食宿、超标准接待、超标准开会培训;
七是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有效落实各项内控制度、促进建立健全内控机制;
八是严格落实财政、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四、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分别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在年度终了后对上年度的财政资金开展自评,将自查自评报告上交市财政局。同时,积极配合市财政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
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小金库”问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小金库”问题,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经自查,我局无私设“小金库”。
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决策情况。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决策,按照市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专项支出。严格从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审核上控制项目投资。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及时足额的完成了全年度任务。按月上报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盘活情况统计表,及时清理往来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