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刍议
“以人为本”刍议
□新河煤矿 吕军华
自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执政理念以来,“以人为本”便成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以人为本”最简单的解释,就是要把人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说得具体一点,“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的生命和人格,尊重人的劳动和创造,尊重人的利益和权利,尊重人的自由和个性。正如马克思所说:“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
要正确理解“以人为本”,有三个问题必须弄清:
其一,“以人为本”是与“以物为本”相对而言的。相对于“人”的是“物”,“以人为本”最初就是为了反对“以物为本”的管理原则而提出来的。因此说,与“以人为本”相反的原则就是“以物为本”。
其二,不能把“以人为本”理解为“以个人为本”,尤其不能理解为“以我为本”。这个“人”,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人,也可以说是全社会所有的人。如果单从自我的角度,把这个“人”理解为一个人,那“以人为本”就会变成个人本位主义。
其三,“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是体现在个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的基本成分。但是,即便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也只能做到基本一致。而在不一致时,就有一个能不能做到“以人为本”的问题。
有人提出,“以人为本”不同于“以民为本”。因为在古代,“民”是相对于“君”而言的;
在今天,“民”是相对于领导者来说的。所以“民”并不等同于“人”,“以人为本”要比“以民为本”包含的范围更为广泛。但本人认为,在我们当今的社会环境中,“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提出这个执政理念的,是当今的执政者。执政者要求自己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人”中的“民”摆到了最根本最重要的位置,以“民乐”为“己乐”,以“民忧”为“己忧”,这也应该是“以人为本”中的更高层次。
这里要强调两个修饰语,一个是“多方面”,不是“少方面”或“某方面”;
另一个是“全面”,统筹才能“全面”,协调才能“全面”,从实际出发才能“全面”,把工作做细才能“全面”。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它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实质,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只有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好,让绝大多数的“自然人”都满足、都高兴、都适应、都发展,才算真正的做到了“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以人为本”也要从“小”处做起,从“难”处做起,从“每一件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