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寒假读书笔记6篇】 读书笔记大学生
下面是的小编为各位收集的大学生寒假读书笔记六篇,请您参阅!
【篇一】
翻开《匆匆》这篇极富哲理的散文,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朱自清独到的见解改变了我的思想,使我对生活、成败、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感受。
《匆匆》一文让我知道了时间的珍贵。“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几句话中蕴藏着多么深刻的道理呀!有位名人曾经说过:“时间只是度过之后才神圣起来。”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它献给勤奋者的是一条条成功的大道;留给懒惰者的是一个个失败的泥潭!
说起时间,我感到惭愧。放学回家,我常常是东张张,西望望;东跑跑,西逛逛。考试成绩不理想,看到别人分数高,心里真不服气:他们成绩好,不就是晚上回家拼命看书吗?我要是多花些时间,肯定考得更好!其实,他们比我多的不光是分数,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珍惜时间,读书笔记.多了一份刻苦努力呀。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时光老人给每个人的时间都一样多,就看你能不能珍惜他、把握他。
人生不能虚度。生命精彩与否,是由我们自己把握的。时间就是生命,把握时间就是把握人生。要让人生如花朵般散发出诱人的芳香,就必须珍惜分分秒秒。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匆匆》一文告诉我们要抓紧时间,珍惜时间,这样才能使生活更充实,让今天更精彩,令明天更美好!
【篇二】
今天,当我阅读《高尔基的童年》这篇文章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
我一字一句地仔细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以前读书的情景。每当父母给我买回新书或自己借到一本书,我就如鱼得水,总是迫不及待地阅读。我虽然爱看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却极少。为什么呢?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自己与之相比较,我只是看热闹,反注意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从来不曾写读书笔记;也不曾体会文章的内涵;更未注意过他人作品、文章写作的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收益浅。我想高尔基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同时,高尔基认真读书的态度,不反反教育了我做任何事都要具有认真的态度。
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我是深有体会的。记得我在这学期数学期中考试时,十分失败,其原因就是DD粗心。较难的题,一分未扣,而较简单的一道填空题,由于在草稿纸上是根号5,却因看错把根号5写成根号3,被扣去两分,这难道是我不会吗?唉,粗心使我屡次失败,我怀疑,它难道是我的影子,总与我相伴吗?可今天,我看到高尔基读书忘了一切,而抛开粗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认真交朋友,对,终于悟出,粗心并非与我相随,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只有甩掉它,放弃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持认真的态度。
今天,我细细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对"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这句话更坚信不疑了。
【篇三】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非常喜欢看小说的人,甚至于不算一个读书爱好者。但是,对于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我却感到有千言万语想表达。
我想大多数读过这本书的人都应该有同样的感受。但由于语言贫乏而退却或者没有与读者分享自己感想的强烈愿望而没有在此留下自己的语言。不管怎样,我们应该庆幸的是我们曾经读过这本书!
也许我真的应该庆幸。如果不是我姐姐从广东打电话给在湖北读书的我,给我介绍《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如果不是亲戚家里恰好有这本书,我想我也许会失去人生当中一笔宝贵的财富。的确,我是这么认为的,平凡的世界最适合高中读。我也是高一时开始阅读这本书的。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一切都和以前看到的不同了。前几天在学校宣传板上看到这样一段话:“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认为我的境界应该是上升了已成的。是以往的我,充满怒分。看完这本书,我平静了下来,我开始用心去感悟这个世界。每当我骑着自行车去学校的路上,我吸收着新鲜的空气,眺望着远方的天空,真是心旷神怡。路旁的野草似乎有了生命,天上我飞鸟似乎能够与我交流。夕阳听见我的歌唱也愈发红火。什么是幸福,我想这就是一种吧。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的确是个很好的口号。可是当前这个社会明显是偏重与物质文明的。到大学读书四年了,我感觉我的确变了很多。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要保持一颗平静的心实在是太难了。我们有太多的束缚,如宿友都找到了女朋友而你没有时,同学都去聚会而你缺席时,别人都在狂欢而你却一个人静坐时,你还能从容的享受精神生活吗?尽管你不喜欢聚会,不喜欢唱歌,但是你别无选择。无奈,的确。这就是生活,有得有失。当少平得知小霞死亡的消息时他能接受吗?当少安收到润叶给他的那封告白时,他的痛苦你能理解吗?生活真如歌德所说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在推着石头到达山顶,然后石头滚下来,我们接着把它推上去,周而复始。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少平与少安相比,少平无疑是作者付出笔墨更多的一个。我们也往往因此而忽视了少安。对于他们两个,我更喜欢少安。少安生活的曲折并不比少平平坦。只是由于少平的经历更加的富有激情而让我们的目光投向了他。事实上作者也有意的把他们两人做了比较。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二者之间思想的区别,注意,这本书具有时代转折性。他们的青春处于不同的时代,少安的青春是一个十分混乱,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斗争激烈的时代中。而少平的青春时期,改革开放开始萌芽到彻底实施,这注定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时代,少平注定了要走出去。时代的不同决定的他们是想的局限性不同。少平最成功之处是突破了时代局限性,他的思想更加开放,也更加的有点“自私”吧(因为我们的经济也有公转私了嘛)。
至于兰香与金秀这一代,应该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们开放,富有激情,敢作敢当。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谈年爱了,穿牛仔裤,染头发成为了他们的时代特色。80年代与70年代根本没有可比性,差距太大了。
关于少平,我认为他们的爱情有点不平凡,有点牵强。如果说他们有缘分,那么他们谈恋爱也说得过去。但是感觉总有点别扭,对于少安来说,他也必须舍弃点什么。之前,少平说他的理想是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苦役,当晓霞来到矿井找到他后少平对晓霞说:他要报考局里办的煤炭技术学校,准备重新学习数理化,以便参加考试。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迫切的说出他的计划。我想他在潜意识里也为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担忧,他迫切的想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为此,他不得不对他的理想做出妥协。到最后,晓霞牺牲后,他还是去重拾他的理想了。
是的,也许路遥也不知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让他们之间一人离去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当然,任何书中主人翁是不能死的,所以我们的晓霞注定成为了牺牲品,为成全主人翁的完美而牺牲的。从而也锻造了一部凄美爱情。向来凄美的爱情更能打动人心,所以晓霞啊,可惜了。
书中还有一人,跟少安一样,我非常的喜爱,那就是我们可爱的润叶。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因为他的善良,还有他的坚强。润叶与少安不能在一起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误。润叶相对来说更加的积极,她是主动示爱的,可是结果让他措手不及。她难以接受,润叶对感情是极为专一的,这也决定了她注定要承受痛苦。她很平凡,在少安结婚后她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在长辈们的压力下,她冲动的屈服了一次。可是之后她再也没有屈服过,她并没有接受他的丈夫。直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的大爱无私终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真正的大爱无私啊!令人钦佩。如果在一个好一点的时代,他与少安就是天生一对,他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哲学上讲的社会最终发展形态也并不让人有多少期待,因为它太远了,远到我们穷尽一生都不可达到时也就没必要追求了,我情愿不做伟大的人,不做英雄,也不可丢下我当前所追求的幸福。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这是一本值得每一个人阅读的书,至于一些作家对这本书的批判,我想这位作家一定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作家。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这本书真正意义上的高明之处。这本书不单单从文学上能够诠释的了的。红楼梦开始为什么不走红,因为他的真正价值没有得到发觉。《平凡的世界》在以后的某段历史也许会成为像红楼梦那样被很多专家研究的书。它的价值在于它给了我们一代人的启发,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
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不是那些读了以后毫无感觉的书。你们是否认同呢?
【篇四】
故事把我带向神秘的阿富汗,以前我对这个国家的了解仅限于塔利班、美国的轰炸,但所有的这些都离我们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政治制度、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等的不同都令我对这个陌生的国度充满了好奇。
喀布尔、坎大哈、赫拉特、马扎里沙里夫在这些陌生而拗口的城市名字背后,一个关于亲情、友情、忠诚、背叛、人性的弱点与自我救赎的故事正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着。
我,作品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
哈桑,阿米尔儿时最忠诚的玩伴,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们从小都没有母亲,却又吃同一个人的奶水长大,"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在一起玩耍,摘桑葚,一起爬山,拿镜子把太阳光反射进邻居家里;他们坐在高高的枝桠上,没穿鞋的脚丫晃来晃去;在山坡上阿米尔会给哈桑讲述在学校里的事请,给哈桑念课本里的故事。那个时候有着兔唇残疾的哈桑仿佛永远微笑着。哈桑坚强勇敢,对阿米尔忠心耿耿,在阿米尔受到阿塞夫欺负的时候,哈桑挺身而出为阿米尔解了围。他们在树上刻着"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在那段纯净的童年时光,他们就是那片乐土的主人。
刚会说话的时候阿米尔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哈桑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的确是一个成功的人,有着成功的生意、优雅的举止,并且乐于助人,他有着自己的判断,从不盲从于他人。阿米尔特别崇拜他的父亲,并且希望能从父亲那里得到额外的关爱,能够得到父亲的认可。
风筝大赛是阿富汗每年冬季都要举行的比赛。谁的风筝能在天上坚持最长的时间,并且能拿到这只最后坠落的风筝,那就算是赢得了比赛,而哈桑却是追风筝的好手。为了能让父亲对自己另眼相看,阿米尔特别希望能够赢得风筝比赛。在最终的比赛中,经过精心准备的阿米尔终于如愿以偿得到冠军,追风筝的任务便落到了哈桑的身上。"为你千千万万遍",对阿米尔说完这句话,哈桑便跑开追风筝去了。
但悲剧也就此发生,阿塞夫他们几个人把哈桑挤到了一个死胡同,为了保全阿米尔心爱的风筝,哈桑遭受了阿塞夫的侮辱。但此时阿米尔在一旁看到了一切,虽然有千万种冲动要去解救哈桑,但生性懦弱的阿米尔最终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看着这一切发生。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父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从阿富汗打来的电话,扰乱了阿米尔的原本平静的生活。父亲以前的合伙人,阿米尔幼年时唯一的一个成年朋友,拉辛汗从阿富汗打来电话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希望能再见阿米尔一面。
阿米尔又回到了阿富汗,在拉辛汗病榻前,拉辛汗说出了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一直崇拜的父亲睡了哈桑的母亲。还有哈桑已经被塔利班分子枪杀,想要对他弥补自己的过错已经不可能。对于这两个事实阿米尔一时难以接受。在谈话中,拉辛汗显然已经知道当年阿米尔背叛并陷害哈桑的事情,也知道阿米尔因此而遭受的良心的煎熬。"你父亲知道做错了事,他通过做善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罪恶导致善行,那就是最大的救赎","这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对阿米尔说。后来阿米尔得知哈桑还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于是一场自我救赎的行动便展开了。
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不得不再次面对已成为塔利班分子的阿塞夫,这次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阿塞夫,虽然也有恐惧,但是阿米尔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像当年哈桑保护他那样,保护索拉博。这迟到二十六年的挺身而出导致阿米尔被打的受了重伤,但他没有感到疼痛,反而是痛快。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内心深处的内疚与自责,换来了内心的安宁。最终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左眼,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并通过努力把索拉博带到了美国与自己一起生活。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故事的前半部分让我沉浸于友谊与忠诚的感动中,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有《少年闰土》,孩童时期的游戏以及那份纯真的感情都是如此相似,也许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分国界的吧。故事的后半部分我读到的是人性中的懦弱、自私,以及对自我内心的救赎。有些东西我们要勇敢地面对。逃避只能让自己背上更重的心理包袱。也许,勇敢的人不是打不倒的人,而是在每次打到后都能重新站立起来的人。知错一定要及时改,不要用新的错误来掩盖旧的错误。
这部书同时也让我对阿富汗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政治变动,以及阿富汗儿童的苦难与生存现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不仅看到了兄弟情谊,还看到了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种族歧视,以及什叶派穆斯林与逊尼派穆斯林的纷争。
早先是苏联入侵阿富汗,阿君主立宪制宣告结束,于是美国支持塔利班对抗前苏联。9.11事件后,美国便在阿驻军颠覆塔利班政权。虽然塔利班政权已经垮台,然而直至现在,这个多难的国家一直处在内忧外患之中。书中也描述了战乱中以及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的惨状,以及那种环境下人们对和平与安宁的向往。
【篇五】
昨天看了《茶花女》,惭愧地说,我直到大学才读此书是我的过错。小说描写青年阿尔芒与巴黎名妓玛格丽特热恋,最终玛格丽特考虑到阿尔芒的前途,不舍地放弃了这段短而真挚的爱。我无法判断玛格丽特的对或错,因为她放弃阿尔芒可以是因为对他爱的炙热,她不放弃他亦可认为其爱之深之切。且不说爱得如何如何,光是她的善良就足以让我为之感动。
也许她的身份令她蒙蔽了误解,但善良这种内在的美德是不会因为身份的原因而自我选择,也不会由于外在的曲解而有所不同。
在小说中善良也属于关心玛格丽特的阿尔芒,甚至可以说属于写信关心玛格丽特的阿尔芒父亲。虽然他的父亲为了阿尔芒的前途和他的幸福着想劝说玛格丽特与阿尔芒分手,但在玛格丽特病危的时候也义不容辞地写信问候也实属不易。就说现在,有哪些个父母会对自己子女的前任关心。
《茶花女》的另一看点在于爱情终究无法穿越身份的鸿沟。让人不禁感到痛心,尤其是玛格丽特的日记,一个垂死挣扎女人的诉说。她把社会给予他们的无奈记在心里,然后慢慢死去,含着怨恨。
他们爱的力量究竟有多大?是否可以忽略社会上的偏见?这本书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但我不会否认作者的希冀却是恰恰相反!
茶花女读书笔记
“为什么我们要比基督严厉呢?这个世界为了要显示它的强大,故作严厉,我们也就顽固地接受了它的成见。为什么我们要和它一样丢弃那些伤口里流着血的灵魂呢?从这些伤口里,像病人渗出污血一样渗出了他们过去的罪恶。这些灵魂在等待着一只友谊的手来包扎他们的伤口,治愈他们的心头的创伤。”
“我不知道您可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一个看来跟您素不相识或者至少是毫无关系的人,一旦有人在您面前提到他的姓名,跟这个人有关的各种琐闻就会慢慢地汇集起来,您的三朋四友也都会来和您谈起他们从来也没有跟您谈过的事,您几乎就会觉得这个人仿佛就在您的身边。”
“阿尔封斯・卡尔在一本名为《烟雾》的小说里说:一天晚上,有一个男人尾随着一个非常俊俏的女人;她体态优美,容貌艳丽,使他一见倾心。为了吻吻这个女人的手,他觉得就有了从事一切的力量,战胜一切的意志和克服一切的勇气。这个女人怕她的衣服沾上泥,撩了一下裙子,露出了一段迷人的小腿,他都几乎不敢望一眼。正当他梦想着怎样才能得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却在一个街角留住了他,问他是不是愿意上楼到她家里去。他回头就走,穿过大街,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里。
我记起了这段描述。本来我很想为这个女人受苦,我担心她过快地接受我,怕她过于匆忙地爱上我;我宁愿经过长期等待,历经艰辛以后才得到这种爱情。我们这些男人就是这种脾气;如果能使我们头脑里的想象赋有一点诗意,灵魂里的幻想高于欲望,那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总之,如果有人对我说:“今天晚上您可以得到这个女人,但是明天您就会被杀死。”我会接受的。如果有人对我说:“花上十个路易,您就可以做她的情夫。”我会拒绝的,而且会痛哭一场,就像一个孩子在醒来时发现夜里梦见的宫殿城堡化为乌有一样。”
“再见吧,亲爱的玛格丽特,我希望自己能像一个百万富翁似地爱您,但是我力不从心;您希望我能像一个穷光蛋似地爱您,我却又不是那么一无所有。那么让我们大家都忘记了吧。对您来说是忘记一个几乎是无关紧要的名字,对我来说却是忘却一个无法实现的美梦。”
“时间慢慢在流逝,天空布满了乌云,一阵秋雨抽打着玻璃窗,有时空荡荡的床铺看上去犹如一座坟墓,我害怕起来了。”
真实、美妙却又残酷的爱情。茶花的中文版意象恐怕非荷花莫属--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
沉浸于故事之中,最为奇妙的是,抬头向寝室窗外望去,竟然是一家叫做玛格丽特的酒吧……
以信件构成一个群体性完整篇幅作为小说结尾实属少见。由此,我们看到了作者多变的手法--由“我”的所见所闻至阿尔芒的亲口叙述,到玛格丽特与朱利的回信。信是小说情节中的重要道具,在结构上起到首尾呼应的作用。一纸书信,表现了海天相隔的飘渺,恰似玛格丽特口中“不可逾越的障碍”的印证,也在空间与时间上成功地形成距离感。鸿雁传书,字字真诚,读来令人动容。然而,我以为,由玛格丽特主笔的信件在篇幅上应越来越短小,语言应越来越简略,以致不费笔墨便可说明其病情的加重,暗示巧妙又符合情理。而由朱执笔的信件则应采用全然不同的叙述方式与口吻,与玛格丽特形成区别。
朱利的出现是一种精巧的设计又是唐突的笔法。考虑到玛格丽特的身份,朱利不是仆人而是“朋友”--是怎样一个朋友?阅读她代写的信件,可见她有不俗的文化功底。知晓她尽心的照料,可见她有一定的道德修养。于是,不得不生疑:作为一个风尘女子的朋友,一个弥留之际可以信任托付,风光之时却少有提及的朋友--作者在人物铺垫上的吝啬,使之不免沦为写作技巧上的依托,构思虽巧,却缺乏有血有肉的质感和可信度。
【篇六】
书中我最认同的一句话是:“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意是:通过探索了解道理,丰富知识,处事的意念诚实,对待事物的态度就客观了,人的心志就端正了,品行也就好了,家族也就可以整肃好,就能治理好国家,天下就太平了。如果我们都这样做,那给多好,天下能太平,是世界人民共同的心愿。
书中我们都应该做到的是:孝子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衰,祭则致其严。大意是:孝敬侍奉父母时,应当尊敬他们,使父母高兴,父母生病时,应当表现出焦虑,他们死后,应当十分悲痛,祭拜父母时要严肃,这样才算孝敬。
钱文忠教授讲中庸之道的核心思想是:不是一味的保守,而是有节取中!
他对于有节取中这四个字,没有作解释,所以我也不是很理解!不过他重新阐述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句古话,对现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社会的启示:
首先,要提升自己的修养;
这样家庭就会美满、幸福、和协,家和了万事就兴;
才可以集中精力去工作、去创业;
最终才能够事业有成!
今天看了钱文忠讲大学与中庸,懂得了不少礼记方面的事!尤其是他讽刺那些房地产商人们的的摘句和那段对大学中庸的高度概括的那句话,也就是我在小时候被三字经的那段话“做大学,乃曾子,自修齐,至平治”就是说一个人要想德望与天下,必须要能治理国家,要想治理国家必须治理自己的家,要想治理自己的家必先治理好自己的身,要像修身必先修其心,修其心必明白道理,明白道理之前要知道这件事物,要知道事物必须先看到这件事物,这是一个最基本最简单的道理同时也是我们必须要明白的道理!
还有就是那段有德才有人,有人才有地,有地方有财,有财方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
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一个人有德是根本是关键再有才也无所谓,只会招来别人的憎恶!你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你好。
我会深刻理解这些话的,我以后会照这些话去做的,尽管别人不是这样,周围的人不是这样,但只要我能做到他们做不到我也没办法,毕竟我不是耶稣不是释迦摩尼!何况他们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相信,何况一个无能的我!我只要把我学到的自己能做到就好了!
【篇七】
看了这本经典书――《大学中庸》,我觉得这本书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它就像是一位活了几千年的人,对于以前的历史都记忆犹新,刻骨铭心。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历史中的人物和故事更能体现人性和我们几千年的文化形成,以及现代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
它也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数不胜数的道理。这些道理散发开来塞满天地四方,收拢回来又能隐藏内心深处。他所蕴涵的趣味无穷无尽,而且都是很实在的学问,对于我们终身受用,而且用之不竭。这些道理深深地影响了我,例如:做人要以身作则,做人要感恩,做人要勤学……其中最深刻的是:感恩和勤学。
像感恩,做人一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在感恩的历史长河中,流淌着多少古今中外名人感恩的故事。像古有小黄香在寒冷的冬天,先用自己的体温暖了席子,才让父亲睡到温暖的床上;
今有伟人毛主席,邀请他的老师参加开国大典;
朱总司令蹲下身,亲自为妈妈洗脚。还有居里夫人,寄去机票,让她的小学欧班老师来参加镭研究所的落成典礼,居里夫人还亲自把老师送上主席台。伟人之所以伟大,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是因为他们都拥有美好的心理品质――感恩。
像勤学,如果我们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们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们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就像着名的政治家孙敬和大学问家匡衡,他们为了勤学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他――匡衡,幼时极爱读书,白天在田间忙於助大人农作,日落始返家,欲读书却苦於家中无灯,后来忽发妙想,原来,邻家点灯的那间房与他仅一壁之隔,他硬悄悄凿了个小孔,借此一孔之光,夜夜倚壁读书,读完了不少书。
后来,匡衡成了着名的学者,特别是对于《诗经》一书,在当时的见解无人能出其右。汉元帝时,他的学问极为当朝赏识,所上之书屡被采用。他的凿壁偷光故事,也成了学界千古佳话。
读了这本书,我获益良多,读过这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希望我们读了这本书后都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对人民有益的人,团结携手建设我们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