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督察大队工作总结 公安督导检查工作总结
公安局督察大队工作总结
2017年,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在县局党委的带领下,在市局督察支队的指导下,强化监督检查,严抓队伍纪律,认真完成了警务督察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队伍日常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2017年,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局党委确定的工作中心和部署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对今年全局开展的“两节”安保、全国“两会”安保、“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安保、“十九大”安保、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期间值班备勤情况和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了现场督察,截至十月份县局督察部门共深入基层开展现场督察计六十余次,下发督察通报21期,确保了全局政令警令畅通、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得以落实,取得实效。
与此同时县局督察大队还重点针对局党委的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开展了同步督察和全程督察,尤其是在省厅优化发展环境巡察组在我市巡查期间以及开展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期间,组织深入全局各部门提前开展督察检查,严抓内务管理、值班备勤、作息时间、会风与着装等问题,促进了全局民警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全局警风建设。
二、按照上级部署切实开展各项专项督察行动。
一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于年初在全局开展了公安民警泄露个人信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全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局各部门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县局督察、科信、网安等部门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了公安数字证书使用安全检查。
二是在全局开展了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专项督察活动,对全局所有配枪单位和个人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公务用枪配备情况,配枪人员以及枪支保管设施情况,及时发现并坚决堵塞公务用枪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坚决防止涉枪案件的发生。
三是对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开展了专项督察活动。县局督察部门按照郭声琨部长“以坚强的党性、务实的作风、严肃的纪律狠抓落实”的批示精神为指引,以聚焦防控风险为着眼点,继续围绕“聚焦风险、补齐短板、提升能力”的要求,对县局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开展了专项督察活动。县局上下把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迫切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并将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了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头,确保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县局督察部门围绕党委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采取随警督察,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各警种、各部门、各执勤卡点,对基层单位和广大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确保了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工作的落到实处。
四是组织开展了特权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执纪活动。县局与各科所队、各科所队长与本部门民警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层层落实了责任。对全局公务用车和民警个人私家车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填写了县局“公务用车情况统计表”和“个人车辆统计表”,共对全局158辆公务用车、297辆民警、辅警及工作人员私人车辆进行了统计填表,摸清了全局的车辆情况。督察部门按照专项监督执纪活动的要求,对全局公车、警车和涉案车辆和个人车辆认真开展查纠,重点检查车辆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牌证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规范;
民警、辅警(工作人员)全员私人车辆来源、手续、牌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民警、辅警(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涉酒、涉毒、无证驾驶和违反交通法规等行为。
三、认真受理举报投诉,积极开展民警维权工作
2017年县局督察大队共接待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通过平台转交的线索问题35件,督察大队均进行了认真调查,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基层部门和民警给予了全局通报批评,对上级转交的问题及时上报了调查情况,切实促进了全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正规化进程。
四、切实加强网上督察建设,积极应用,推动队伍建设。
县局督察部门在工作中按照市局督察部门要求全力推进网上督察系统的应用,配备了视频督察系统专用电脑、安装了督察视频会议系统,并会同科信部门一同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将县局办案场所、服务场所、办公场所、监管场所、武器保管场所、治安检查场所等公安内部视频图像接入了省厅视频联网平台。
与此同时县局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内部视频联网平台,切实加强了督察工作,对全局各部门的日常警务活动、队伍内部管理等每天开展了常态化的网上督察,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2017年共通过网上督察系统对发现存在问题的4个单位、6名人员予以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全局各单位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有效促进了全局纪律作风。
五、2018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网上督察系统的建设与应用,进一步推动网上督察系统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好网上督察系统的应用,以此来促进全局各部门的纪律作风、值班备勤、执法规范等各方面的工作。
二是紧紧围绕局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加强督察检查,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与全局内部管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作用,确保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凝聚警心,打造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督察条例》,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做好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等投诉问题的查处工作,切实做到从严治警,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严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四是进一步加强督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督察人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督察民警做好督察工作的能力。以完成好上级机关和局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