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有效开展探究
摘 要 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高端技能人才,其中良好的法律素养是应用型高端技能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存在第二课堂法治教育活动少,理论教育手段单一,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不配套等问题,导致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不高。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深化开展法治理论教育,提升教师法律素养,做好第二课堂活动等途径来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从而真正树立学生的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
关键词 法治 高职院校 法治教育
作者简介:蹇勇,绵阳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张开蓉,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099
法治是人类社会重要的文明成果,它要求从国家政体到个人行为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以法律来保障国家的良好运行。法治教育是提升公民法律素养,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体现,也是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助推个人素质全面提升的重要表现。
一、法治教育是高职教育的重要内容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法治教育工作,将法治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规划明确要求:“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要深入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内容,使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
我国高职院校经过近30年的发展,在市场的不断调节下,人才培养目标已由“技术应用型人才”转变为“应用型高端技能人才”,这一转变突出了由原来的重技术向以技能为基础,个人素质全面提升培养目标迈进。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法治教育是应用型高端技能人才中“高端”属性塑造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加大对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法律知识的培养,让他们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另一方面,还要结合专业知识,将与之相配套的法律知识融入到日常学习中,将学生真正培养成高端技能型人才,例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对《劳动法》的学习;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对《合同法》的学习。在高职院校开展素质教育工作中,法治教育是助推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保障,同时,法治教育还可以减少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缺乏而产生的违法、犯罪问题,也可以强化学生通过法律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意识。
二、高职院校法治教育面临的困境
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养,助推了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但在法治教育工作的实际开展中,还面临着一些困境,法治教育的實效性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一)理论教学有保障,第二课堂活动较少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理论教学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本课程是中宣部、教育部规定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一门必修课程,是高职院校教育的核心课程。在2015版教材中,法律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增加,约占课程内容的三分之一。这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是对我国法律体系、法治理念的介绍,是大学生对我国法律知识的基础性学习。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第二课堂的法治教育活动,大部分高职院校因没有法学专业或者法学专业的教师较少,开展的第二课堂法治教育活动较少。在活动开展中,部分缺乏针对性和吸引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活动开展的实效性低。各高职院校在第二课堂法治教育花费的人、财、物比理论教育少,没有很好的做到理论教学与第二课堂相结合。
(二)理论教学手段单一,学生积极性不高
当前,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理论教学主要是通过教师的讲授,这一方法存在教学手段单一的问题,不能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政治理论课的授课教师多数主攻思政、哲学等专业, 既缺乏法律方面的理论基础也缺乏法律方面的实践经历, 很难准确把握对法治的理解, 自然也无法在教学中将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清晰完善地传达给学生, 从而导致教学过程中的照本宣读, 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治。 只有授课教师在充分理解法治教育内容下,才能够更好地运用知识、案例和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法治教育理论教学实效。
(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不配套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理论教学主要是通过课堂讲授来完成,缺乏实践教学环节,不能与理论教学相配套,导致学生在整个法治教育中感到枯燥、单调、乏味,不能很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致使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不强。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审判、观摩法庭审理、到监狱进行警示教育等都是能够让学生通过自身参与感受到法律威严、提升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但是,高职院校出于对学生安全的顾虑,法治教育经费的局限等因素没有将法治教育的实践教学全面开展。
三、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目标
目前,高职院校在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中,受限于教师法律素养的不足、实践教学的不配套等因素,学生接受到的法治教育更多的是对法律条文的讲解及违法犯罪问题的警示教育,然而这些只是法治教育的一部分,且不是最核心的部分。法治教育的核心内涵应是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深深地根植于学生的脑海里,使学生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能够以法律来约束自己,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