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督查检查整改报告
社会救助督查检查整改报告 根据市区低保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督查检查的通报》,结合专项督查检查通报情况,街道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一)城市低保。在城乡低保政策法规执行落实方面,我街道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城乡低保政策法规,能够认真学习民政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领会文件精神,并及时落到实处。2019年6月13日诚邀低保局谭局对街道领导班子、民政所工作人员、社区书记、主任、民政专干和社会救助员开展低保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并借每季度召开低保听证会之机对拟申请对象、居民(邻居)和全额、差额保障对象进行城市低保基本知识、《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中有关条款的宣讲学习。在申请审核方面,自2019年1月起根据相关要求我街道已全面采用新的申请书表格,工作人员指导申请对象严格按要求如实准确的填写信息。对前来新申请的低保对象全部进行受理,采集相关信息,并全部登记造册,告知需要携带的相关资料,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的申请对象发放不予受理告知单。在程序方面,严格按照户主申请—街道受理—区信息比对中心信息比对—街道入户核查—街道召开听证会听证—公示—街道集体审核—公示—区低保局入户核查—区低保局审批—公示—银行发放的程序办理。严把信息比对、入户、听证、公示关精准确定低保对象。在信息采集方面,要求从原件上信息采集,录入过程零误差,并不定期地对老户的原件进行审核,减少因保障对象隐瞒信息变更户口导致的不合理低保,对居民家庭人口、经济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处理,每月对低保户家庭成员有死亡的、入狱的及时清退。在长期公示制度规范方面,在听证会结束后,将听证会结果在社区固定公示栏进行一榜公示;
在街道集体审核和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将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享受低保的类别、金额等信息在社区固定公示栏、人员密集区进行二榜、三榜公示,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在问题整改方面,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省市区纪委反馈的问题,市审计局审计指出的问题,均已彻底整改并全部落实到位;
信息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城市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对不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中因重病重残等原因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均进行单独入户调查,提交街道集体审核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审核审批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其他方面,安排各社区及时做好退保通知单的填写发放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证全部及时换发到位,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拼户保。
(二)特困供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特困供养政策法规,执行全部落实到位。对辖区特困供养对象全部进行入户调查,及时与供养人员或监护人员签订了特困供养人员供养监护协议。特困供养对象监护人全部履行监护职责,并随时走访入户登记信息。截止目前,我街道共有特困供养7户7人,其中:窦银霞等3户3人在区社会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
金正芳等4户4人在我辖区实行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档案资料齐全,信息坚持长期公示。
(三)其他重点工作方面。追缴违规低保资金方面,街道高度重视,安排中心主任、副主任协同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打电话等方式对26户对象进行追缴,并一直持续关注其家庭情况变化,从而能够尽快将违规低保资金追缴上报。在低保听证制度规范到位方面,坚持每季度召开低保听证会,要求申请对象本人及邻居参加,从低保听证会代表数据库中随机抽取15位听证会成员进行听证,由街道包社区领导主持,工作人员宣讲低保政策,申请人陈述申请理由,邻居证实困难状况,街道或社区入户核查小组人员通报入户核查情况,有条件的社区以幻灯片形式播放视频资料,通过这种方式,使听证代表、现场群众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一目了然,增加了低保听证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听证会成员向申请人和调查人进行质询,听证小组成员当场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公布听证结果,坚决杜绝了少数干部说了算和优亲厚友现象的发生,同时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在近亲属备案方面,在原有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数据库的基础上,调整充实更新完善了数据库,将街道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了备案,有效杜绝了低保申报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现象,提高了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在低保信息采集正确率和系统更新到位方面,做到从原件上信息采集,录入过程零误差,并每月及时准确的录入更新系统。信访案件能够及时合理处理,避免矛盾上交。
二、督查检查反馈的入户调查结果执行情况 2019年4月8日-18日,区低保局督查工作组成员对我街道827户低保户进行了随机抽查入户,共抽查94户,反馈不符合条件需要退保23户,已退18户,5户因家庭生活困难等原因继续保留;
再次核实12户,2户不符合条件已清退,10户保留;
调整人口2户,2户均已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