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简报【2019年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近日,县政法委扫黑除恶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扫黑除恶斗争,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二、加强黑恶线索摸排
1、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黑恶犯罪,提供黑恶犯罪线索。
2、开展明察暗访,紧紧围绕以下十一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过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分“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3、对“涉农”黑恶线索深挖细查,跟踪到底,坚决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严防黑恶犯罪分子窃取基层政权,获取政治资本。
三、工作要求
1、各股室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团组织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摸排出来的黑恶犯罪线索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扫黑除恶办报告,辅以相关简要材料佐证,不报、瞒报、漏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2、要与各个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黑恶势力摸排力度,做好摸排记录,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上报团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