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预防安全责任书|冠状病毒肺炎传染吗
**区艺术幼儿园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预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在我园的发生,增强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全园师生及家庭成员的健康,本着为他人负责,为幼儿园全体师生负责。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 家长须确定以下事项方可送幼儿入园:
(1) 幼儿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未去过外地、未赴疫区(或在疫区周转)参加活动、探访亲友。
(2) 幼儿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未接触过从疫区来访人员。
(3) 幼儿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无感冒、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
2. 幼儿入园后积极配合幼儿园传染病防控要求,每天早晚在家为孩子两次测量体温,体温在37℃以下方可送孩子如幼儿园,超过37℃或发现流涕、恶心、呕吐、咳嗽等症状,不要送园在家隔离观察或就医,同时告知班级教师。
3. 家长要对孩子进行自我防护教育,掌握防治传染病的知识,在疫情期间不带孩子走亲访友,不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如电影院、商场等,以减少感染机会。
4. 家长应经常彻底清洗孩子的玩具或其他用品,要注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指导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将手洗净。如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如鼻涕、唾沫污染后,应立即将手洗净。
5. 家长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如果家长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本责任书,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幼儿姓名:
幼儿班级:
家 长:(签名) 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