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文化基因,弘扬传统文化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也被称为“民族民间文化”或“无形文化”,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蕴涵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中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本文通过对崂山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出发,分析非物质文化保护存在的问题,对于弘扬和传承崂山地区优秀的民间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工作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崂山区是1994年青岛市行政区划调整成立的新区,辖区内的崂山为中国海岸线上海拔最高的山脉,素有“海上名山第一”、“神仙窟宅”、“灵异之府”的美誉,是中国道教文化发祥地之一、中国5A级风景名胜区、中国道教十大文化旅游胜地、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崂山,以其博大精深的道教文化积淀和丰富的人文景观既浸润出它独树一帜、不可再造的名山风采,是崂山文化资源中极其闪亮的一部分,为青岛增添了独特的文化魅力,在青岛乃至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于2004年8月加入该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它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即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二、崂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8月份开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及申报工作,本着边普查边申报的原则,截至目前,崂山区已有崂山民间故事、崂山道教音乐等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崂山道教武术等4项省级名录,沟崖高跷、孙家下庄舞龙等8项市级名录,以及石老人的传说、华严寺庙会等41项区级名录,建立起完备的国家、省、市、区四级名录体系,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非常有益,同时也对提升崂山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进一步促进经济文化的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机制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运转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投入。
2、建立有效的专家咨询机制,确保普查保护工作科学有序
我们邀请省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专家王丕琢、民间故事专家张崇纲、道教音乐专家詹仁中以及崂山文化研究会100余名会员等组成专家组,对普查保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全面、扎实推进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成立全区普查工作小组,建立一支160多人的区、街道、社区三级普查工作网络。
4、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挖掘整合传统文化资源,出版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书籍
在原崂山县出版《崂山餐紫霞》、《刘思志民间故事集》等基础上,近几年先后编印出版了《青岛海洋民间故事》、《崂山道教故事、民间故事、历史故事连环画》等30多个专集。
5、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文化品牌,扩大社会影响
不定期组织举办崂山锣鼓大赛、崂山秧歌大赛、崂山民间故事大赛、崂山舞龙舞狮大赛、民俗风情剪纸、面塑艺术展等传统特色文化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
自2007年起,每年组织举办崂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2007年9月我们以“品崂山茗茶、食道家斋宴、听道教仙乐、赏太清水月”为宣传主题举办了“太清水月”仲秋赏月会,取得了积极宣传效果并受到市政府有关领导好评。
三、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是由于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晚,与先进市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有待提高。
(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的保护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缺乏专业研究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形成精品。
四、推进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思考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作为一项工程来抓。
二是建立、完善传承管理机制和传承人保护制度,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保护传承队伍。加强对专业人才和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综合优势,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平台,开展对道教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掘。
三是探索建立崂山道教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有重点地在非物质文化形态保存较为完整、具有特殊价值和鲜明特色的特定区域或村落,加快建设形成一批分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大对那些弥足珍贵的、或不适宜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展示力度。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各种媒体和传播形式,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本地民间传统文化、风土人情的认知度。要充分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让各级学校的艺术教育承担起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义务。
五是注重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大对入选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扶持力度,扶持崂山道教武术团、崂山太清宫道乐团等民间艺术队伍,依托崂山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将资源优势变为产业优势,进一步扩大文化对内对外交流成果,重点扶持优秀遗产艺术品种和产品的对外交流,结合时尚流行文化元素,使之成为展示崂山风光物态、民情习俗的一扇窗口,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充分彰显出“民间艺术之乡”的文化魅力又一文化旅游新名片,打响“文化崂山”品牌。
六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在政府宏观指导下,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手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广泛的支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