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后继续教育的简要回顾与发展趋势
摘 要:作为成人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学后继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延伸和发展,已逐渐成为当前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大学后继续教育主要有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业务培训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和老年教育五种类型;我国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发展应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作用。
关键词:成人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终身教育
高等教育作为“从幼儿教育和初等教育开始并持续终身的整个教育系统的一部分”,应当是通向终身教育的桥梁,而作为延伸、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大学后继续教育,正是我国在新世纪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由之路。
一、建国后我国大学后继续教育的简要回顾
1.成人教育的发展历程
所谓成人教育,顾名思义,就是以成人为教育对象而进行的教育。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使工农群众在知识文化方面所处的不利地位迅速得到改善,工农教育被摆在了教育发展的首要位置,在20世纪60年代前期初具规模,形成了一个多形式、多层次的成人教育体系。“文革”期间,即有的成人教育制度被停止实行。
“文革”结束后,各地对“文革”中发展起来的“七·二一”工人大学进行整顿,改造成职工大学、中专或文化技术学校。后来,又对“五七”大学进行整顿,将其改为农民技术学校;并大规模开展了青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农村扫除文盲等业余教育。1980年12月,全国教育工作座谈会后,成人教育的发展全面恢复。198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要“有计划地实行全员培训,建立比较正规的职工教育制度”,要把“职工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国民教育计划的轨道。”决定成立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指导全国职工教育工作的机关。1984年3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印发(关于加强成人高等、中等专业教育事业计划管理的暂行规定》,成人教育从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年,成人高等学校实行省、市、自治区招生统一考试,1986年进一步实行了全国招生统一考试。
198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阐明了成人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提出把开展岗位培训作为成人教育的重点;改革成人学校教育,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积极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实践培训;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事业单位举办成人教育的积极性;加强宏观管理,积极为基层服务。自此,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大大加快,并且将非学历成人教育制度作为此项改革的重点。1988年成人高等教育开始突破单一的培养规格,实行毕业证书、单科及格证书、专业证书三种证书制度。对那些在专业技术岗位或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岗位工作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试行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制度。《专业证书》可在本行业、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内,作为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他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是表明已达到了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进人20世纪90年代以后,成人教育改革继续深化。1993、1994年,国家教委分别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意见》,成人教育在控制规模、调整布局、拓宽渠道、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中稳步发展。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考核评估制度逐步建立起来,管理体制更加完善。1998年,中国大陆有成人高等学校962所,2004年减少到505所,而在校生规模则由1998年的282.22万人增加到2004年的419.8万人。①非学历教育的制度化体系继续得到巩固和完善,岗位培训和短期进修等作为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的地位开始得到体现。
2.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提出
我国关于“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提法最早见于1987年6月23日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一文。当时将“适应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进行继续教育”列入了成人教育的五个主要任务之一,并且提出要积极开展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大学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实践培训。同年10月,国家经委、国家科委、中国科协联合颁发了《企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将企业继续教育的对象界定为“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生产建设、科研、设计、科技管理及其他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是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科技骨干和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同年12月15日,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国科协发布(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重申“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学后继续教育制度”,“大学后继续教育是成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9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中又提出:要把高等层次岗位培训、大学后的继续教育作为成人高等教育的重点,要制定政策和措施鼓励、促进其大力发展,并形成制度。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纲要》指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要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作为重点,重视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1995年,人事部颁发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1996年又颁布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九五”继续教育规划纲要》。根据规定,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所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同层次的对象要求也有所不同。为了保证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对继续教育对象实行登记制度,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职业资格及人才流动的重要依据。1995年通过的《教育法》第40条提到继续教育,认为“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首次使用终身教育体系这一概念,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多种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党的十六大报告更明确指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二、当前我国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主要类型
大学后继续教育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从总体上说,大学后继续教育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