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水利行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水利行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根据《XX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全县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人综〔20XX〕X号)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局以政水〔20XX〕X号文成立XX县水利行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XX长任组长,XX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XX、XX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站、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监督站,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创新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负责制定水利行业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并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 工作职责 1.落实XX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部署的工作;
2.配合XX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开展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督查、抽查等工作;
3.组织开展全县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评比、通报和督促整改等工作;
4.根据项目督查发现问题,督促项目业主、参建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5.向XX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提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工作建议;
6.做好水利行业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建立三级督查机制。一是建设单位自查。建设单位作为项目业主必须落实好首要责任,项目负责人每天要对所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是监管部门抽查。质量监督部门落实监督(服务)责任,加强对受监项目进行监督抽查;
三是主管部门督查。工作小组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省、市、县重点水利在建项目进行抽查、督查。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检查结果、双随机抽查督查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形成每季度县本级和重点水利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情况,上报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3、建立问题督办制度。一是建立隐患限期整改制度。对在各级各类检查、督查和重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明确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建立项目质量安全“回头看”制度。对整改到位的项目实行对账销号;
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项目要开展“回头看”,再次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予以通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4、明确各参建单位工作职责。
⑴建设单位应履行业主主要职责,按照施工、监理合同约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人员到岗履职、现场质量安全日检、隐患问题督促整改制度;
⑵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建立施工、监理项目部,并配备相应设施;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等应有专用办公桌、电脑;
项目部配备相关会议场所,不得以茶座代替会议场所;
⑶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做好专项方案编制、人员上岗前质量安全教育交底、每道工序检查验收、机械设备检查维保、重大危险源重点防控等措施的落实,认真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等要求;
⑷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记录在案,发现各类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应自觉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备查;
对上级各单位(部门)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牵头落实整改工作,并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履职到位;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职,督促施工企业落实督查检查问题的整改,对不按时整改反馈或整改反馈不到位的,应严格按监理职责办理;
项目检查人员应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如发现未按规范要求和规定时间整改的,应要求停止下道工序施工,并报告业主单位。
四、组织保障 1、工作保障。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督查考评、经验总结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做到不打折扣、不讲情面、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2、人员保障。县局统筹各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库,参加县级督查巡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有关股室人员充实到小组办公室工作;
办公室要加强工作人员效能作风管理,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适时进行调整。
3、后勤保障。县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开展工作用车可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工作用车。在开展督查工作时,各乡、镇(街道)水利站要负责为督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