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意见与建议8篇
乡村振兴的意见与建议8篇 【篇一】 乡村振兴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建议(1)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农业生产缺乏规模,农民多为分散经营,单家独户生产且缺乏农业特色,农村土地腾退率低,难以形成规模化产业圈,分散式农业生产导致产业化发展滞后,为现代农业成片式发展带来困局。(2)农村环境问题突出。农村面源污染较为严重,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低。滥用农药化肥、乱排污水垃圾等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约存在50%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未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带有普遍性。(3)乡村发展要素短缺。人才、资金严重不足,乡村收入低、上升空间窄、教育资源相对落后等原因,导致农村人才缺乏、后备不足,云龙镇常年有1万人以上的中青年在外务工;
资金压力大,目前云龙镇仅规划编制费用达500万元左右,在项目推动过程中存在大量资金缺口,乡镇财力无法紧跟发展步伐。建议:(1)盘活土地资源,建立新型经营方式。引导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小规模化经营,同时建立基于分散、小规模土地基础上的新型经营方式,如康养农业、乡村旅游。(2)突出治理乡村环境,着力三大革命。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完善保洁队伍,科学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合理规划农村改厕工作。(3)完善乡村发展要素,着力人才资金。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经纪人、产业带头人,打造农业生产经营队伍;
增加乡村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支出 【篇二】 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中共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也是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核心精神,乡村振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中央文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从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来看,中央计划分为三个阶段,经过六个五年规划,也就是要用30年左右的时间来实现乡村振兴。在这样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间内,就意味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不能机械教条、更不能形而上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际情况是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每个地方的发展不均衡,外出务工导致农村"空心化"严重。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执行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未雨绸缪。
首先,不要把乡村振兴等同于地产下乡。很多地方打着"观光农业+房地产"的旗号,名为商业模式创新,实为"挂羊头卖狗肉"当作争取政府优惠政策的幌子,很多"观光农业综合体"等农村建设项目最后沦为开发商变相拿地的房地产项目。
其次,不要把乡村振兴等同于上楼居住。有些地方为节省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或者腾退出建设用地指标,大搞村庄的搬迁撤并,不尊重农户意愿,强力实施"一刀切",要求农民由分散居住改为集中上楼居住,急于求成搞"大拆促大建"。
最后,不要把乡村振兴等同于物质扶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如果支持过度集中在资金或物质上,就容易导致乡村振兴"重输血轻造血"的问题,依赖于短期高强度的外来资金注入或物质支持,只能解决乡村发展的一时需要,无法从根源上实现乡村的振兴和可持续性的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需要内化自身造血机制,才能真正强身健体。打铁还需自身硬,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在农村,在本乡本土,只有盘活当地资源,打造持续的造血功能,乡村才能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村民是主体力量,若没有村民的参与再好的战略也实施不了。因此,要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首先要打造一支过硬的村委领导班子,让他们的眼光、思路与政策、战略同步,使其能结合群众的需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从而"指挥"群众快步向前。同时,要建立健全全方面引导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积极改变发展方式,共同绘制出乡村振兴战略的美好蓝图。
【篇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继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之后,党提出的又一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理念,对于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的中国农村正普遍经历着“发展悖论”的困扰,农村的凋敝与经济的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当前中国农村发展形势所做出的及时响应,也是对新时期如何破解中国农村发展难题的战略布局,吹响了新时代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号角。
对于绍兴而言,涉农改革纵深推进,农地确权、农房发证进度全省领先,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还需打通最后一公里,新时代对我们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继续秉持和发扬敢为人先的红船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争取在农业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所突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破解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将农村土地确权作为“三农”领域的基础性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督导,推动基础较好、矛盾较少的地区加快确权进度,指导土地股份合作制、承包地不定期“小调整”、历史遗留“两田制”等特殊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展确权工作,对先行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尊重农民意愿,坚守政策底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落实好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不断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全面执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监管流转合同履约情况,切实防止集体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土地;
切实防止外部资本非法侵吞、控制集体土地;
切实防止土地流转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损害农民权益。
三是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所持有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更多有效实现形式,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四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加快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其更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出租入股等方式,有效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社区养老和物业租赁等项目,提升经营效益,壮大集体经济 【篇四】 乡村振兴不仅是我国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发展战略,更是关乎着亿万人乡居生活理想的实现。县域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运营的关键地和核心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直接关系着县域经济水平的发展。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对于整个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提升,对于广大乡村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高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显然,这简洁明了的20个字,勾画出幸福美丽现代新农村的美好蓝图。只有明确了乡村振兴的背景意义、内容要求、战略目标,才能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才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跨越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关键在于要有科学有效的切实举措。
让农村变得有人气、有活力,终归要靠村民回归、人才回流,一向话,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工业化、现代化的历程其实正是乡村逐渐萎缩的过程。其中,人口以谋生、教育、养老等原因渐次从乡村流向城市,造成了如今农村凋敝和空壳化的现实。而乡村振兴如若不想成为一个现代社会田园牧歌的梦,就需要从切实留住人口、吸引人才着力,让乡村在未来的振兴有所依凭。
无论是职业农民、专业技术人才,还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干部,要想让这些人口留在农村,都以农村更有魅力、农业更有发展潜力、职业农民更有吸引力为前提。所以,农村人才的问题也是农业、农村、农民这个复杂系统问题的一个侧面,只有每个侧面同时启动、共同发力,朝着同一个目标坚持不懈迈进,乡村振兴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虽然让人联想到之前的“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等举措,但绝不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一百多年来数次乡村重建运动的翻版。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在今天已经发生剧变。从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方式来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其解决方式出现了巨大的转机。而这种转机对于不具备区位优势的大多数农村、不具备突出专业技能的大多数农民、不具备鲜明发展特色的大部分农业而言,都不啻为一针强心剂。甚至可以说,整个全球现代化二百多年来,工业化对农业的挤出、城市对乡村的抽水机效应,有望因此而得到抑制乃至扭转。
实践证明,农村要美、要富、要强,盘活土地资源、释放改革红利、实施规划引领缺一不可,特别是有了规划,意味着农村土地综合利用进入精细化时代,既能促进土地集约经营,也可助力田园乡村建设。可以说,坚持以科学规划利用为统领,在村级层面实现经济社会、产业发展、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的“一个规划、一本蓝图”,不仅是盘活乡村沉睡资产的有效手段,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前提。
其次,全融要重点倾斜。金融是经济的命脉,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离农脱农”倾向,农村金融回归本源是使命所然。为此,要健全整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让金融安心、喜欢服务于乡村振兴。
再次,社会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所需资金只有财政、金融资金是不够的,社会资金输入乡村同样是乡村振兴所必须。同时,社会是个大家庭,社会也是一个互利的社会,社会资金参与多村振兴是一个双赢之举。
【篇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继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之后,党提出的又一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理念,对于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的中国农村正普遍经历着“发展悖论”的困扰,农村的凋敝与经济的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当前中国农村发展形势所做出的及时响应,也是对新时期如何破解中国农村发展难题的战略布局,吹响了新时代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号角。
对于绍兴而言,涉农改革纵深推进,农地确权、农房发证进度全省领先,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还需打通最后一公里,新时代对我们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继续秉持和发扬敢为人先的红船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争取在农业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所突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破解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将农村土地确权作为“三农”领域的基础性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督导,推动基础较好、矛盾较少的地区加快确权进度,指导土地股份合作制、承包地不定期“小调整”、历史遗留“两田制”等特殊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展确权工作,对先行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尊重农民意愿,坚守政策底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落实好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不断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全面执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监管流转合同履约情况,切实防止集体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土地;
切实防止外部资本非法侵吞、控制集体土地;
切实防止土地流转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损害农民权益。
三是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所持有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更多有效实现形式,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四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加快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其更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出租入股等方式,有效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社区养老和物业租赁等项目,提升经营效益,壮大集体经济 【篇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发展相对滞后但潜力巨大十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当如何谋篇布局?从何处入手?从哪里突破?怎样才能有序推进?事关当前,影响长远,决定着“三农”发展的兴衰。从实际出发,总结历史,分析现状,把握大势,科学应对,我认为重点要关注研究并着力解决以下四个突出问题。
一、关于发展规划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精心谋划。中央提出乡村振兴分“三步走”,从现在到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制度框架和改革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国家和省里都在加紧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的也在于强化顶层设计,避免少走弯路。磨刀不误砍柴功,十堰山区“三农”发展历程也充分证明,什么时候谋划好了,路走对了,农业农村发展就快,反之则事与愿违。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先后提出并制定了竹房城镇带建设、“四百万工程”、“61”产业强农计划,去年又明确提出建设农业强市目标,山区农业农村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但也要清醒的看到,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全省重要增长极、汽车工业、全域旅游等区域和产业规划相比,我市“三农”发展在总体规划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专业规划较多,整体规划不足,至今没有一个系统、科学、全面的战略规划。二是市县规划脱节,有机融合不够,有的规划市和县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没有形成有机整体。三是规划不细不实,引领作用不强,有的规划笼而统之、大而化之,没有细化到乡(镇)、到村组、到产业、到项目、到措施,规划和实际“两张皮”;
有的规划没有经过严格科学论证,朝令夕改,随意性大。“三农”发展规划设计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导致力量分散、步调不一、行动盲目、落实难、效果差。
乡村振兴为我市制定“三农”发展规划提供了历史契机。为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建议尽快组织有关方面,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加快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一是不要等。乡村振兴中央已有明确的思路、原则和要求,十堰在这方面实际上也做了不少探索,制定符合并具有十堰特色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有基础、有条件,不必等到中央和省里规划全部出台之后再“依葫芦画瓢”,那样又会比别人慢半拍;
二是不要散。坚持市县一盘棋,市县规划有机统一,可采取由上而下,由市里提出规划框架,县(市、区)按照框架先制定本地规划,然后由下而上,由市里对各地规划进行全面统筹,制定全市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整体性和可行性。三是不能虚。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分区域定位、分产业布局、分类型指导的“三分”原则,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将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目标任务工程化、项目化、措施化、具体化,将规划细化到乡(镇)、到村组、到农户、到产业、到年度,切实增强规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四是不能草。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对所有规划都要科学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用规划统一全市上下思想,形成共识,聚集合力。不能匆忙上马,草率行事,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规划一旦确定,就要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用水滴石穿的韧性推进规划变现实。
二、关于产业建设问题 仓廪实而知礼节。乡村要振兴,产业是重点。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有力促进了 农民增收脱贫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但不论是与自身丰富而独特的自然资源潜力,还是与先进发达地区和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目标比,我市农业农村在产业发展上都还存在许多短板:一是传统农业产业底子薄、基础弱,耕地量少质差,基础设施残缺,自然灾害频发,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基本无优势可言,传统农业产业效益低、几乎没有竞争力;
二是农业特色产业质量不高、水平较低,资源丰富但深度开发利用水平低、基地有规模但生产效益低、产品质量好但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低,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开发质效已是当务之急;
三是农村新型产业起步较晚,规模小,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块头小、档次低,发展严重滞后;
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刚刚起步,辐射带动不够;
现代农村服务业尚处于萌发阶级,一二三产业未能有机融合,农村新型产业远未形成主导产业,对农业农村经济支撑乏力。
时代绿色消费潮流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堰农业农村产业振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面向市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必须把产业建设作为十堰山区乡村振兴的突破口,按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总体要求,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突出特色引领。实践证明,十堰农业产业的最大特色在绿色有机。不论是拥有的生态特色资源,还是肩负的国家生态安全担当;
无论是农产品市场需求,还是农业转型发展内在需求,都决定了十堰山区必须高举绿色有机农业旗帜,打响品牌,彰显特色,以特取胜。要通过高标准规划建设南三县有机农业产业带、北三县绿色农业产业带、市城区及城郊生态休闲农业园,构建以“两带一园”为主的十堰绿色有机农业开发布局,把我市建成全省和全国都具重大影响的全域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或“绿色有机农乡”。二是要明确主导产业。十堰气候资源的立体性、多样性和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决定了农业特色产业既不能“单打一”,也不能“小而全”,必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201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茶叶、中药材、草牧业、蔬菜(食用菌和魔芋)、水产(饮)品、林果等六大主导产业,是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立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根据发展实际,内容可调整完善,但总体还应当坚持。对县(市、区)而言,政府层面提倡的主导产业不宜太多太杂,应宜1-2个为主,集中力量做大做强;
对其它可发展、有市场、效益好、特色显的小产业,可由市场调节,逐步培植。三是要主攻产业短板。突出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标准化基地两大短板,在全市开展百亿农产品加工大县、农业标准化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三大创建活动,农产品加工业主攻扩规模、提水平,产业基地主攻提标准、提效益,产业园区主攻提档次、强辐射,尽快补齐短板,提高质效。四是要加速三产融合。农村产业不能仅就农业论产业,还要在农业以外想办法,有效途径就是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要把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农村电商、现代农村服务业等农村新业态纳入农业农村产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纽带,加速推进三产融合。要坚持科学规划,量力而行,示范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忌一哄而上,努力形成特色鲜明、三产融合、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的十堰农业农村现代特色产业开发体系。
三、关于人力资源问题 人兴方能业兴。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当下山区农村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减少、年龄不断老化、素质不断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尚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农村技术人才、经营人才、管理人才普遍缺乏,指望以现有的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实现乡村振兴,实在是“小牛拉大车”,力不从心。农村人力资源“空心化”的实质是传统农业比较效益低,缺乏吸引力,同时,长期以来,国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服务上欠账太多,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投入不够,客观上也加剧了农村人力资源日趋匮乏,已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突出瓶颈。
重农先重人。中央明确提出,乡村振兴要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破解农业农村人力资源问题提供了难得的时代机遇。受多种因素制约,解决十堰山区农业农村人才资源与发展不适应的问题,任务更加艰巨,但绝不能因此悲观失望。要充分看到,近年来我市一些地方不少农民工回乡创业,不少城市资本和社会资本纷纷投入农业特色产业开发,充分说明山区农业发展充满巨大潜力。为把目前这种势头引导好、利用好,为乡村振兴建设一支强有力的人力资源队伍,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服务的同时,在全市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一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率先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进行资格认证,制定出台支持职业农民的配套政策,吸引更多农民提高素质,从事农业。二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他们加快成长,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村有主体建设工程,每个村至少培植一个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的经营主体。三是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制定出台并落实我市鼓励支持城市资本、社会资本、城市市民到农村投入产业开发,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境外企业来我市投资建厂的具体政策,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打破城乡人才流动制度障碍,加速推进城乡人才互动,要素流动。四是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农村人才培训资源和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从乡村中选拔一批有基础、有信心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加快建设一支乡土专业人才队伍。五是积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实践证明,一个好的村支书,就能带动一方百姓致富。要把村支书的选拔培养作为组织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育力度,提高综合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四、关于机制创新问题 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两大永恒动力。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创新机制。近年来我市在农业农村发展机制创新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但与发展相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不敢创。不善于将上级普遍号召和要求与十堰实际结合,一些政策和办法照搬照抄,特别是当下强化责任追究的背景下,一些地方不敢闯、不敢试,开拓创新不够。二是不愿创。对山区“三农”发展信心不足,悲观失望,不愿意花更多投入和精力。三是不善创。一些同志感到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多,无所适从,能力恐慌,不会干,不善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需要加强。
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为乡村振兴机制创新提供了政策机遇。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方向已明,政策已定,关键在贯彻落实,而改革中的机制创新则要因地制宜,而且空间很大。从我市实际出发,机制创新要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前提下,针对制约山区“三农”发展的机制体制,着力在三个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一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村经营制度创新,一度极大释放了生产力,但随着时代发展,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已很难适应新形势。要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为契机,以土地等生产要素流转重组为纽带,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山区特点的村社(村委会与专业合作社)合一、村企(村委会和农业企业)合一、 多位一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的经营模式,通过经营模式创新,将村组变成经营实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整体竞争力。二是创新农村产权市场机制。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山场、房屋、设施等资产科学评价体系,将农村产权量化到集体、到农户,并将其推向市场,实现产权货币化、股本化,增加农民资产收益,提高农村资源利用率。三是创新“三农”工作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山区“三农”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考核权重,落实领导干部容错机制,鼓励支持各级干部干事创业、创新开拓。加强三区“三农”工作好的经验和模式总结宣传推广,在全市上下营造一个懂农、重农、爱农、为农的社会氛围。
600多年前有人曾预言,武当日后必大兴。十堰目前的发展势头正在印证这一预言。乡村振兴,是一项宏伟战略,任务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和坚韧不拔的定力;
乡村振兴又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内涵丰富,远不止上述几个方面。作为一个长期从事“三农”工作的实践者,我不过就自己浅陋的认识提出一些拙见。但我深信,在百业正兴的十堰,只要我们都尽其所能,山区乡村振兴必将成为现实! 【篇七】 乡村振兴无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蓝图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版块。乡村要振兴,产业是支撑。然而农业产业大而不优、农村劳力大量外流、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农村社会聚合退化等一系列问题,成为横亘在前塔庄通往“乡村振兴”路上的“绊脚石”。为此,“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着力强化政策、产业、人才、环境、文化、服务‘六要素’资源整合利用,积极探索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模式。全面规划统筹协调,夯实乡村优先政策;
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形成财政支农资金稳增机制;
加强农村资本、人力及其他资源的优化配置;
发挥保险杠杆合力,推广农业保险;
制定优惠政策,强化科技、人才、土地、资金“四大保障”。
作为带领农村发展的基层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意义深远而重大。经过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干部队伍“老化”、主体作用“虚化”、凝聚群众手段“弱化”等系列问题。如何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把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成与群众“零距离”?大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转型升级,将加强农村党建与加大国家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支持、扶持、保障的政策力度有机结合,强化农村党建的经济支撑。重点推进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整合优化。探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等合作组织建设,按照“有所依托、就近就便、发挥优势、服务经济”的原则,推行“基地+党组织”、“合作社+党组织”等设置模式,使党的活动延伸到农业产业化的每一个角落。我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现我村参加土地流转率高达90%以上,剩余耕地为每家留存菜园用于日常耕种,为每家都做到有收入,无贫困户。积极发挥党建作用,我村一家企业加入我镇非公企业党支部,积极调动企业内部人员入党积极性,发挥党建企业模范带头作用。
农村劳力大量外流是制约乡村振兴的一条重要原因。政府应该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让回乡的人有更大的创业空间。同时,还要重视对本土人才的培养,通过对现有种植养殖大户、经纪人、专业户培训,提升其技术、市场经营、管理水平,让他们成为懂得乡村、热爱乡村、根植乡村的新型职业农民。所以积极寻找北京天津的农业公司,寻求合作,提供耕地等形式,先期学习技术,经验,寻找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争取早起能够有吸引外流人才的资本。以后村民们在家养牛养羊就能挣钱,还能照顾老人。现在,村里建起了小广场,晚上很多村民去跳舞,精神生活丰富了,村民的心也留住了。
从长远来看,乡村人才的培养还要从娃娃抓起。乡村振兴,产业扶贫是一大块,教育扶贫也必不可少。在农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有助于孩子们从小传承乡村文化,培育文明乡风。孩子们在学前教育阶段接触民族文化,对保存一方乡土文明、用优秀传统文化维系精神家园至关重要。从农村人才看,乡村振兴关键看人气,农村人口大量流失,乡村难以真正振兴。总体上,我国仍处于人口由乡村向城市集中的阶段,农村人口外流的趋势短期不可逆转,但今后人口回流回归农村的现象将会大量出现。防止农村人口过度流失,要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一起抓,两个轮子一起转,让进城的进得放心,留在乡村的留得安心,创造条件让农村产业留得住人,让农村环境留得住人,让农村更有人气。助力乡村振兴必然无法绕开“教育”话题,而作为教育起点的学前教育,我村现在还没有幼儿园,一方面是村内适龄儿童少,现在计划是前后塔,杜家营通村村通道路,解决小孩上学交通问题,让学生与学校、幼儿园的距离更近,也留住了村民的心。
乡村振兴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要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要让前塔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城里人都喜欢前塔、都羡慕前塔农民! 【篇八】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大家对农村美好前景热切期盼。但是目前农业农村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加以解决。
一、关于发展规划问题及建议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精心谋划。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分“三步走”,从现在到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制度框架和改革体系基本形成。
磨刀不误砍柴功。各地“三农”发展规划设计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导致力量分散、步调不一、行动盲目、落实难、效果差:一是专业规划较多,整体规划不足。二是各地市县规划脱节,有机融合不够,没有形成有机整体。三是规划不细不实,引领作用不强,笼而统之、大而化之,没有细化到乡(镇)、到村组、到产业、到项目、到措施,规划和实际“两张皮”;
有的规划没有经过严格科学论证,朝令夕改,随意性大。
建议由县级统筹制定乡村规划,与城镇规划相衔接,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农村,并突出农业生产、农村居住、生态环境保护和农耕文明传承等功能。推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农村,出台优惠政策,改善基层医疗、养老、教育条件,打造城乡联动的农村生活服务网络。
二、关于产业建设问题及建议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脱贫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但不论是发掘自身丰富独特的自然资源潜力程度,还是与农村农业先进发达国家、地区相比,我国农业农村在产业发展上都还存在许多短板:一是传统农业产业底子薄、基础弱,耕地量少质差,基础设施残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无太多优势可言,传统农业产业效益低、没有竞争力;
二是农业特色产业质量不高、水平较低,资源丰富但深度开发利用水平低、基地有规模但生产效益低、产品质量好但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低,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开发质效已是当务之急;
三是农村新型产业起步较晚,规模小,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块头小、档次低,发展严重滞后;
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刚刚起步,辐射带动不够;
现代农村服务业尚处于萌发阶级,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不够,农村新型产业远未形成主导产业,对农业农村经济支撑乏力。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重点。要增加乡村资金投入,各级政府“三农”投入都应该重点下移到乡村,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支出;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把农村土地出让金全部留在乡村,做到取之于地、用之于地。同时,要创新农业服务体系,整合科技、金融、市场等方面资源,打造一体化、开放式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三、关于人力资源问题及建议 人兴方能业兴。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当下农村尤其山区、贫困地区的农村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减少、年龄不断老化、素质不断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尚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农村技术人才、经营人才、管理人才普遍缺乏。以现有的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实现乡村振兴,实在是“小牛拉大车”,力不从心。农村人力资源“空心化”的实质是传统农业比较效益低,缺乏吸引力,农村人力资源日趋匮乏,已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突出瓶颈。
重农先重人。党中央明确提出,乡村振兴要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破解农业农村人力资源问题提供了难得的时代机遇。建议基层政府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服务的同时,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一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进行资格认证,制定出台支持职业农民的配套政策,吸引更多农民提高素质,从事农业。二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他们加快成长,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各地应制定出台并落实支持城市资本、社会资本、城市市民到农村投入产业开发,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境外企业到农村投资建厂的具体政策,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打破城乡人才流动制度障碍,加速推进城乡人才互动,要素流动。四是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农村人才培训资源和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从乡村中选拔一批有基础、有信心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加快建设一支乡土专业人才队伍。五是积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实践证明,一个好的村支书,就能带动一方百姓致富。要把村支书的选拔培养作为组织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育力度,提高综合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四、关于机制创新问题及建议 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两大永恒动力。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创新机制。近年来全国在农业农村发展机制创新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但与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不少瓶颈:一是不敢创。不善于将上级普遍号召和要求与各地实际结合,一些政策和办法照搬照抄,特别是当下强化责任追究的背景下,一些地方不敢闯、不敢试,开拓创新不够。二是不愿创。对山区、贫困地区“三农”发展信心不足,悲观失望,不愿意花更多投入和精力。三是不善创。一些同志感到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多,无所适从,能力恐慌,不会干,不善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需要加强。
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方向已明,政策已定,关键在贯彻落实,而改革中的机制创新则要因地制宜,而且空间很大。机制创新要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前提下,针对制约山区“三农”发展的机制体制,着力在三个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一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村经营制度创新,一度极大释放了生产力,但随着时代发展,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已很难适应新形势。要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为契机,以土地等生产要素流转重组为纽带,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各地特点的村社(村委会与专业合作社)合一、村企(村委会和农业企业)合一、多位一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的经营模式,通过经营模式创新,将村组变成经营实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整体竞争力。二是建立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联动机制。一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前提,要根据未来城乡人口格局来确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布局,做好产业布局和村庄整治规划。另一方面,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要鼓励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三是构建可持续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乡村振兴的落脚点是生活富裕,而生活富裕的关键在增收,农民增收则要依靠农村产业支撑。要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建立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并把农村产业发展的着眼点放在农民增收上,促进农民增收模式尽快由城市导向型向农村导向型转变,要进一步优化农民的收入结构,多渠道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
乡村振兴,是一项宏伟战略,任务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和坚韧不拔的定力;
乡村振兴又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内涵丰富,不足和问题远不止上述几个方面。但我深信,在百业正兴的中国,只要我们都尽其所能,全面乡村振兴必将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