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为人民 [对学生进行人民防空教育的探析]
人民防空教育,是人防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根据国防和国家建设的需要,对公民的国防观念、人防观念、人防政策法规、人防知识和技能等方面,施加影响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对青年学生进行人防教育,其目的是: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提高人防意识,掌握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国外发达国家历来重视大学生的民防教育。英、美、瑞典等国家《民防法》规定,把民防教育与训练纳入大学教育计划,列入课表,作为学生升学就业的考核内容。民防部门督导并进行评估。美、英、法、德、俄、加、芬、挪、丹等国家设有专门的民防学院(校),其教育又十分注重层次性。如俄罗斯,从五年级开始,每年有十五小时民防教育课;
九年级以上学生(含大学)除要完成必要的民防课以外,还要接受二十四小时的强制性训练;
土耳其15岁以上青少年每年要参加72小时的民防专业训练;
挪威虽小,还建有中央民防大学和3所民防学校。我国党和政府也十分重视大学生的人防知识教育,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意志。《人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决定》指出:“要重视和加强在校中小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军队和地方的高、中等院校要增加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
通过对学生进行有计划的、系统规范的人民防空教育,可以使学生学会正确地处理战争与和平、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当前利益与国家前途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战争观。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增强热爱祖国、保卫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把学习的专业科学文化知识,自觉地转化为人防行动和服务社会、回报人民、报效祖国的力量;
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和在社会诸多矛盾中,与大自然斗争中的勇敢顽强、吃苦耐劳、不怕挫折、不屈不挠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培养学生牢固的组织纪律性和坚定的法制观念,增强集体主义、团队精神;
使学生开阔眼界,面向社会,在学习人防知识掌握自救互救等生存方法的同时,提高应变能力、组织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
人防教育,不是一般的科学知识学习和劳作技能的培训,更不是对乏味的专业理论课的调剂。它是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严肃的法制纪律教育,是中肯的居安思危教育,是生动的现代科技教育,是丰富的社会实践教育,是最实际的公益品质教育,是深入的我党宗旨教育,是潜移默化的心理教育,是及时的形势教育。进行人防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前提,是坚持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内在体现;
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
是贯彻《决定》的重大措施;
是落实《人防法》的实际行动;
是培养“四有”新人,抵制西方反动势力对我“西化”“分化”,从根本上贯彻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有力措施。总之,人防教育是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综合素质教育,是普通高校学生的人生必修课。人民防空教育,集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应用性于一体,方式灵活,贴近实际,又与众多专业文化课有较强的兼容性,只要有关部门始终把它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就会收到预期的效果。
高校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但要成为祖国真正的主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者和保卫者的素质,在高等院校开展人防教育,是达到这一目的的主要方法,也是人防建设具有战略性的意义所在。
“不进行国防教育的国家是危险的,没有国防意识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