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团队运行机制探究
摘 要: 随着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如何推进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不仅是高等教育事业的新问题,而且是关系民办高校办学方向的新挑战。建立一支高效科学的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团队并使之合理运行,是加强和促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基础和重点。
关键词: 民办高校 党建工作团队 运行机制
民办高校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这样的壮大形势步调不一致的,是一些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呈现了“缺席”和“不到位”的情况。建立一支高效科学的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团队并使之合理运行,是加强和促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基础和重点。
一、建立党建工作团队,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发展
“社会组织中建党组织,目的是要发挥中国共产党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使社会组织的发展不偏离正确方向”[1]。在这样的目标下,建立一支高效的党建队伍,对于这项工作的落实,是一个有力的保障。
民办高校党组织内部建设和外部建设都直接影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效果,影响党在民办高校的领导地位和实际工作效果。一些民办高校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不完整、不规范,有的党员到民办高校工作,在该民办高校找不到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即使有党建队伍的民办高校,也不是都能高效合规地开展工作。二是党组织建设效果不尽如人意,党建活动知名度不高。制定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团队运行的目标,应从党建团队和民办高校发展两方面入手:一是确立与党建工作团队合理顺畅运行相匹配的运行目标,二是确立与民办高校发展相契合并促进民办高校发展的党建工作模式。在此目标导向下,通过集体学习和专题培训,提高党建工作理论水平,提升党建团队成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将团队成员紧密地凝聚在党建工作的纽带,增强团队成员的责任感和方向感,营造良好的团队协作氛围。
二、厘定管理与保障机制,顺畅网状联动能力
(一)优化组织机构设置
民办高校自身性质决定其利益的多样化,学校各主体间处于利益的角力状态。为确保统一的政治导向,民办高校需一个合理坚强的党组织作为顶层架构。一方面协调各方利益的矛盾,另一方面引导民办高校办学的社会公益导向,并在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领域把握正确的方向。
1.确立党组织和党组织领导人。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7〕78号》提出:民办高校党建团队的设立需明确党组织和党组织领导人。“广州市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广州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的‘1+N+X’党建管理模式”;“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实行‘1+5+X’的管理模式”[2]。这其中的“1”是指负责统一指导和管理的党组织。无论如何搭建党建工作的模式,这个牵头负责的顶层部分都应保有,并通过相应的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其高效运作。根据《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7〕78号》:“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由归口管理的党委组织、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具体负责。”可以说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确立,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基础坐标和顶层设计,也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和向何处发展的定海神针。
2.提高党建工作的覆盖性和辐射性。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团队无论是“区域覆盖”还是“条线覆盖”,无论是“单建制”、“联建制”、“挂靠制”、“改建制”还是“介入制”[3],讨论的核心问题都不是党建工作的搭建方式,而是党建工作的覆盖性和辐射性问题。对于党组织的确立应遵循“应建必建”的原则,对于符合成立条件的党组织,必须成立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同时根据基层党组织数量,决定成立党总支还是党委。如果囿于人员的缺乏、单位规模较小等限制,就可以考虑按区域或相同管理模式等方式合并设置。无论具体的人数和形式如何,都应当考虑到在民办高校中将党的工作覆盖至百分之百。如广东省的部分无法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在省民政厅的社会组织管理局的领导下,成立社会组织党委,吸纳不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党员。
(二)构建民办高校专职党建队伍的建设类构想。
在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下,无论是人员配备、经费支持还是结构建设都不能掉以轻心。
1.专职党建研究员的选派。党组织书记的选派是因党组织是否符合成立条件而定的,有一定的限制性,专职党建队伍的成立,则以组织员作为成立的核心。这部分工作人员可以领导式开展工作,吸纳其他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分子开展工作,以点带面,辐射发展,形成网状党建工作群体。在学生中,可依上述体例成立党建研究会等学生自治团体,形成有效而坚实的学生自我管理的组织体系,选拔和吸引优秀的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学生党建工作。民办高校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应有该校所在属地的组织部门委派,或由所属高校选派(特针对独立学院),按干部管理体制管理,给予相应的待遇。上述工作人员可根据其行政级别,决定是否进入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领导班子,参与该校行政事务管理。
2.以专职组织员为中心成立党建工作团队。这不仅符合黨内的组织原则,而且是为了确保在民办高校中党的工作的有效覆盖。某些民办高校有其母体大学,比如XX大学下设的XX学院,在公办大学的母体下衍生的民办高校,其党建工作由于隶属公办大学党委,无论是规范性还是科学性都得到有效保证。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党委为例,该院的党员比例已达到占比三分之一,各项党建工作在整个大学都名列前茅,因其有一支专业的党建工作团队的存在。专职党建组织员的设立,将形成辐射圈,围绕其成立一支有专业素养、政治信念、科学方法的党建工作团队。如果党员人数不够充分的民办高校,就可以考虑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或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加入党建工作团队,适时开展工作。
3.设定相应的激励方式以保障专职组织员及其团队的高效运作。既然是专职组织员,就应由财政负责其待遇,与同级别同年限的事业单位人员保持一致。如果可以与民办高校形成合作协议,就可由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负责其绩效部分,根据组织员及其工作效果设定绩效。在升迁及考核层面,应享受与公办高校组织员相同的晋升机制和发展路径。这样可以提升民办高校专职组织员的工作热忱和专业素养,塑造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