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文化教学原则略论
摘 要:作为语言要素之一的文化受到对外汉语教学的重视理所应当,但对外汉语教学应该讲什么样的文化是学术界热议的话题。本文认为对外汉语教学中的文化教学在初级阶段应是文化因素的教学,对外汉语文化教学应遵从适量、适度、有代表性的原则,文化教学与语言教学的阶段相适应的原则,针对跨文化交际中的障碍把文化知识转化为交际技能的原则。
关键词:文化因素;适度;适应;技能
中图分类号:H19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7-0260-02
程裕祯在他的《中国文化要略》中把文化按内容分类为:物质文化、习俗文化、制度文化、观念文化。成系统跨文化交际涉及中国文化的教学,就是所谓“对外汉语文化教学”,这其中文化教学是主体, 语言教学居于从属地位。对外汉语文化教学的首要目的是帮助外国人更好地掌握汉语技能,这就决定了必须把“语言”而不是“文化”放在首要位置, 语言技能教学才是教学的重心,文化方面的教学要适可而止。对外汉语文化教学的内容必须紧紧围绕语言技能这一教学目的展开,解决的是“中国人这么说的含义是什么”和“为什么这么说”的文化规约问题,文化知识教学为语言技能教学服务,扫清语言理解的跨文化障碍。影响外国人语言理解的文化因素一般是隐含在语音、词汇、语法和语用中的反映中华民族的情感心理、价值取向、风俗习惯、道德标准及审美倾向等文化规约,文化因素存在于语言形式之中,是语言中的文化因素。因此,对外汉语教学中的文化教学应是文化因素的教学。林国立指出:“语言教学中文化因素的教学则必须在语言教学的范围内来处理。换言之,文化因素是(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一个语言教学的概念, 只有在语言教学中才有意义。”因此,对外汉语文化因素的教学应融于语言教学之中,为外国人汉语交际技能的培养扫清跨文化障碍。
一、适量、适度、有代表性的原则
对外汉语教学中的文化是隐含在语音、词汇、语法和语用中的文化因素,与语音、词汇、语法、语用融合在一起。在对外语言教学中的文化教学不能脱离语言教学阶段去选择文化项目,而应与语言教学的不同阶段相相协调,使文化的引入服务于语言教学。文化因素既然是依附、隐含在语音、词汇、语法和语用的语言子系统中的,没有独立的存在形式, 教材内容的安排与设计就应注意文化因素与语言形式有机结合,让文化因素有步骤有系统、均衡定量地分布到各语言点的教学中去,协调好各教学阶段的语言项目、功能项目及文化项目的定量搭配。当然,教材的语言项目、功能项目及文化项目的综合协调,需要进行精细的设计与安排,需要进行系统研究。林国立从语言教学的需要出发做了对文化因素进行有序定量安排的尝试,在《交际文化》中确定了21 种民族观念和民族心理,在编写的视听教材《北京行》中,有计划地渗透了7种民族观念和民族习俗。张英认为,随着语言教学阶段的上升,文化教学的比重也应随之增加;语言教学与文化教学的比重,在初级约为5:1,中级阶段约为4:1,高级阶段则要上升到3:1。张英规定的比重是不是合理有待教学实践的检验。对外汉语文化教学要在语言教学的框架中进行,要与学生所学的语言内容密切相关,与日常交际所需的文化规约密切相关。文化内容必须有所选择,适度融入;要突出重点,以介绍当代中国正能量的主流“小”文化为主。所谓当代中国文化,就是不必介绍那些已经过时的、陈旧的文化;所谓正能量文化,指的重点介绍那些积极向上的、具有一定质量的中国人的价值观点与生活习俗;所谓主流文化,指的是具有代表性的、具有群体倾向共性的观念与习俗;所谓“小”文化指的是与日常的交际语言有密切关系的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与文化习俗。
总之,对外汉语教学的语言教育学科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以语言教学为主,文化教学要适量,不要冲击语言教学。基础汉语教学阶段,要重点介绍与日常的交际语言密切相关的交际“小”文化;中、高级教学阶段,对系统文化也应有选择地讲解,不可超越外国学生的语言接受能力。
二、文化教学与语言教学的阶段性相适应的原则
语言的文化因素与语音、语法、词汇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独立的外在形式,隐含性和依附性是它最根本的特点。文化因素既然没有独立的存在形式,必须依附、隐含在各语言子系统中,那么文化教学阶段的划分也应依据它所依附的语言形式进行。陈光磊、黎天睦、魏木春和卞觉非均主张“以语言为本位”对文化项目进行等级划分。基础教学阶段讲解的与语言点相同步的交际文化,一般都是附带性的、随文解释性的、零散的文化因素。中、高级教学阶段,可将这些零散的文化因素进行局部整合,但仍不太可能构成一个完整系统。对外汉语教学中的文化教学必须在不超越外国学生语言接受能力的前提下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
1.初级阶段——语言的文化因素教学。对外汉语教学初级阶段的首要任务是教学语言,语言之外的文化内容少一些为好,尽可能不分散学习的注意力。但如果那些隐含在语音、词汇、语法和语用中的文化因素影响到语言的理解,教师就要选择外国人容易接受的方式加以讲解。口语课、精读课学习日常交际语言,能碰到很多语用的文化规约,例如中国人见面用“吃了吗”、“干什么去”打招呼等,如果不向外国学生介绍,就会产生跨文化交际障碍。在举文化方面的例子时,宜多用外国学生一踏进中国便能看得见摸得着的那些直观物态文化的例子,让文化因素渗透到语言点的讲解中去。
2.中级阶段——国情文化(基本国情和文化背景知识)。在中级阶段,外国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语言基础,教师除了随文解释语言点的文化因素外,还应着手介绍中国的基本情况,诸如首都、长江、黄河、长城、民族、人口、政治、经济、历史、文学、艺术等,这些基本国情是掌握汉语所必需的文化背景知识。这些知识要陆续安排在初级阶段后期和中级的精读课中,以及听力、口语、阅读等教材的语言材料中。这些国情文化仍属于表层文化,教学中尽量用形象、具体、生动的方式感性地加以介绍,同时照顾到文化项目的系统性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