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加分项目“瘦身”了
内蒙古 取消5个高考加分项目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了内蒙古2018年最新高考加分政策。按照规定,从2018年开始,内蒙古高考将取消5个加分项目,分别是体育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除此之外,在2017年,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选取少数民族加分和其他高考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分值累加,而从2018年起,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将不再累加。
取消的加分项目,考生无需填报,不再上传相关材料;而保留的加分项目中,因非典期间死亡或伤残的医生子女加分政策也仅仅属于内蒙古规定的政策性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只适用于内蒙古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广西 取消体优加分项目和竞赛加分项目
按照教育部和广西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优加分和竞赛加分项目。作为过渡,允许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相应证书或奖项的应届考生保留加分资格,故从2018年起不再有体优加分和竞赛加分。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可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福建 2018年高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发通知,从2018年起,福建省高考(含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取消“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等加分项目。
此外,2018年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注意,自2015年1月1日起获得的以下荣誉和奖项者高考文化统考成绩不再加分:在高中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等。
还需注意的是,2018年应届高中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前,高中阶段在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上获一等奖者,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但在2015年1月1日后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四川 省级优秀学生将停享高考录取照顾
从2018年起,四川省省级优秀学生、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加分项目全部取消,考生不再享受录取照顾。
此外,从2018年高考开始,以下三类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1.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2.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和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考生;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北京 取消等级运动员和见义勇为的照顾加分
往年規定,经市教委和市体育局审核通过的北京市等级运动员需参加北京市的20等级运动员统一测试。2017年,公布的《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摘要)》(下简称为《通知》)将等级运动员统一测试相关的规定全部删除。这也就意味着从2018年起,等级运动员照顾加分政策在北京取消。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同时,该《通知》在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中将“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应届考生”删除了。这也就意味着从2018年起,见义勇为照顾加分政策在北京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