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办法》。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XX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清洁乡村、生态幸福XX为中心,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制度,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的保洁员队伍,做到定时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实现卫生有人抓、垃圾有人扫、堆放有设施、运输有设备、垃圾有去处、环境大提升。
二、职责分工 1、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各村农村环境管理工作。
2、各村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村保洁员负直接负责。
三、队伍建设 强化镇村保洁队伍建设。结合村村通道路养护工作,组建固定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其中,镇聘请两位专职保洁员,具体负责XX集镇卫生的清扫保持、7个村的垃圾收集清运以及胡家河、XX三处垃圾焚烧炉的管理维护;
各村可结合自身实际,聘请1-2名保洁员,具体负责各村的垃圾收集清扫以及垃圾中转站的维护工作。
四、资金保障 镇聘请保洁员工资每年安排7万元,各村聘请保洁员按每月600元年终一次性兑付。此外,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垃圾清运车维护。
五、加强宣传 镇、村两级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采用学习宣传、入户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报纸、信息简报等宣传工具,向群众宣传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意义,曝光反面典型,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中来。
六、督查考评 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每月对辖区内的村进行督查、暗访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及年度考评积分进行奖惩。各村每周应组织一次对所辖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促保洁员立即整改,以确保辖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不称职的保洁员,将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