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法学教育比较浅析
摘要:中美两国的法学院在入学条件、法学院的选择因素、学位设置、教育理念和方法、就业指导等内容方面存在异同点,对美国的法学教育与中国法学院教育进行研究对比有助双方在实践中取长补短。
关键词:入学条件;学位设置;教育方式;就业指导
中图分类号:G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3)12—0132—03
笔者在国内一所普通高校的法政学院担任教师,有机会来到美国一所私立大学法学院作为访问学者进行学术交流,通过调查对比性地研究中美法学院教育的异同点,希望藉此与同行探讨研究。
一、法学院入学条件
美国的法学院都是研究生教育阶段,辨别申请者的能力一般看本科GPA(grade point average)成绩和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成绩。由于本科GPA各国及各学校标准有所不同,LSAT作为一项统一考试成绩尤其重要,LSAT分数要求的基本底线是150分。目前美国对于进入LLM(法学硕士)项目学习不一定要求有LSAT成绩,我所在的法学院只要求攻读JD(Juris Doctor法律博士)的学生提供LSAT分数,在150分的基础上结合GPA择优录取。
中国的法学院招收本科学生时按照学生参加结束高中学习后的国家统一的大学招生考试标准分数录取,高中成绩如果非常优秀,则可以成为大学免试保送的主要条件。法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时,全国性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是主要标准,学生的本科成绩的GPA及其他的优异表现也会成为导师选择学生的重要条件。政治课与英语课的成绩在很多时候成为决定因素,未通过国家统一的政治课和英语课的单科分数线无法顺利进入法学院;若此两门课达到通过的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的总分数成为甄选的主要标准。
对外国的JD项目申请者而言,还需参加TOEFL(检定非英语为母语者的英语能力考试)考试,成绩至少600分以上。目前,IELTS(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考试因为其客观全面的考核学生的英语能力的特性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承认其效果,截至2010年7月,在美国共有超过3000所院校认可IELTS成绩,包括所有常青藤盟校和美国大学排行榜前130名的绝大多数学校。
二、法学院学费
美国的法学院能够提供的奖学金比较少,本地学生如果家庭不富裕的话,可以向政府申请学生贷款(student loan),或者外出打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但是由于法学院的学习强度大,学生并没有太多空余时间做兼职工作,所以我认识的当地美国学生大部分申请学生贷款支付所有花费。近年来,法学院为了吸引更多的国外留学生,开始给予他们更多的奖学金。笔者所在学校目前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费的一半作为奖学金,优惠额度较大。
国内大约90%的学生依靠家庭支付全部费用,学校一般会提供不同形式的助学金和贷款,但是数量较少;除了家境非常困难的学生外,靠自己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也很少。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也意识到选择贷款和做兼职工作是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的可行方案。
三、法学院选择因素
有些人会按照法学院的知名度、特殊项目或者提供奖学金的数目选择就读的学校,根据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委员会(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提供的信息,申请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学术水平和个人情况完成一个备选法学院的名单,然后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注重你未来同学的学术水平
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委员会建议学生选择一所自己与其他学生的水平差别不大的法学院,在今后几年的学习过程中,与有实力的同学进行良性竞争往往能激发自己的潜力,从而获得优异的表现。中国的大学在招生考试简章中除了介绍本校的法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同时也会列出历年进入本校考生的最低和最高成绩给考生和家长以供参考。高中生在进入大学前主要关注的是学校的录取成绩,而报考研究生院的学生更注重学校专业的国内排名及导师的研究方向。
(二)教师的学术水平
从美国法学院联合会最新公布的“法学教师名录”,可以查到所圈定的法学院教师的学术背景,从而可以发现与你的研究兴趣领域相同的教师,法学教师名录在法学院的图书馆里都可以不费力地查找到。
2005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一书中收录了207位在全国有相当高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的知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已经在1995、1999、2002、2004和2006年开展评选“青年法学家”的活动,有50名青年法学家入选。但是这些活动并非为帮助学生选择法学院特定举办,而且并未根据每年的变化而修订目录,所以与美国的“法学教师名录”有一定的差别,但仍然不失为学生选择未来就读法学院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三)图书馆设施
凡是由美国律师协会(AMERCIAN BAR ASSOCIATION)许可开设的法学院必须有一个能够保证提供法学研究重要研究资料的图书馆,包括原始的与引用的。我所访问的学校法学院规模不大,但是仍然设立独立的法学院图书馆,因为美国律师协会(ABA)要求法学院的图书馆必须独立设置。这样的规定反映出了法学院办学条件的高要求,也为法学院的学生度过极其辛苦的学习生涯提供良好的学习研究环境。同时学生可以向图书馆预定一个自用的学习房间,以免别人的打扰。国内法学院的图书馆并未单独设立,但是有些办学条件比较好的法学院会设立单独的资料室或者小型图书馆,为师生的研究提供便利。
四、学位设置
(一)法律博士(JD, Juris Doctor)
直到1971年美国耶鲁大学还授予学士学位外,美国是仅有的不再提供法学学士学位的普通法国家。之后美国所有的学校开始授予专业博士头衔——法律博士(Juris Doctor),该学位已经在绝大多数州成为参加州律师资格考试并开始执业前的必备标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