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研究
摘 要:英国曾经是世界上最强盛的工业大国,之后经济的衰退和职业教育的落后不无关系,根本原因是英国社会重人文学术、轻职业技术的文化传统。尽管如此,英国人认识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
关键字:英国;职业教育;农业职业教育
中国分类号:K561
众所周知,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和最大的殖民帝国,号称“日不落帝国”,同时又有“世界工厂”之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政府出台了以农业土地利用为主旨的通告,并提出对土地实施分类,让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决定权。
一、英国农民职业教育的历史背景
英国政府非常重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早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农业本来处于欧洲领先地位,但随着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却渐渐改型为“英国工业、其他国家农业”的国际分工[1]。在轻视农业的政策诱导下,英国农业逐步衰退,食品供应严重依赖英国远洋商船,粮食进口运输受阻,是国内出现“粮荒”为解决吃饭问题,英国政府不得不实行食品分配制,转而加强对农业的干预。
二、英国农业职业教育主要体系
在英国,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是英国农业的基础,农民培训工作由农业培训局、地方教育局和农学院合作社进行。提供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构主要有三类:设有农业院(系)的大学、农学院和农业培训组织。
以农业大学和大学农业院系为例。英国的农学院于本世纪30年代形成,目前全国共有多所。最初,农学院只是对已有农业背景的农民子女(主要是男孩)提供理论教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们开始提供的英国有15所农业大学和食品相关的院系,如伦敦大学维伊学院、爱丁堡大学工学院等,均开设高能农业、环境和农业经济管理方面的专业(系)。入学资格要求,包括自然学科在内的2门科目为优,其他3门科目及格,入学前应有一定的农业实践经历,学士学制3-4年(兽医6年),硕士和博士学位各1-2年和3年。毕业生主要当农业顾问和教学科研人员[2]。
三、英国农业职业教育得以实施的保障
(一)政府重视农民职业教育有相应的立法、机构与规划
英国为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曾于1982年颁布了《农业培训局法》,1987年又对该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3]。在政府中,教科部负责院校教育,同时也抓院校的职业培训,就业部的培训局专门负责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方针政策与宏观管理,并制订有成人就业培训计划、青年培训计划等。农业部和地方教育部门共同负责实施“技术与职业教育计划”。为了保证农业职业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执行质量,政府还不定期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如为改进农村技术培训工作,政府于1989年成立专门班子开展农业培训调查,随后采取了加强农村技术培训工作的措施,改组了农业培训局,在全国成立了 16个地区培训中心[4]。
(二)有机结合高校、科研咨询部门和农业培训网
英国将高校、科研咨询部门和农业培训网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多层次的教育与培训,适应不同层次人员的需要。其中,以农业培训网为主体力量,以高校及科研与咨询机构为辅,形成了一条从高到低层次分明、正规教育与业余培训相互补充的、可以适应不同层次人员需要的农民培训系统。比如,郡级农学院,主要培养有较全面知识的新一代农业劳动者,科研与咨询部门(如农业开发与咨询服务局)针对的是较高层次的专项培训,而绝大部分的农民则是由地区培训中心培训。英国每年有30% 的农民接受各种不同类型的培训活动[5]。
(三)建立奖励和严格的考核制度
英国于1987年建立了“国家培训奖”,奖励在技术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6]。为保证教育与培训质量,负责培训的部门严格把好承担教学与培训任务的教员或辅导员的质量这一关。如农业培训,除邀请学院教师和研究咨询部门的科技人员任教外,还请在农业第一线工作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任教。但对于后一类教员,一般先由农业培训局组织培训,经考核拿到合格证后才能负责教学工作。
另外,对于参训学员,尤其是参加学院各类职业训练班的学员,有严格的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共分五级,一级为最基本技能,二级为担任农业工人必需具备的资格,三级为农场顾问必须具备的资格,四、 五级为农场经理必须具备的资格[7]。为控制资格证书的发放,还成立了专门的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农业领域的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农业培训局、教育界、国家职业技能考核委员会、农民协会及政府部门的代表组成。
(四)农民培训的经费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英国唯一能得到政府资助的产业培训就是农业职业培训,英国农民培训经费的70%由政府财政提供,还从法律上保障,对农民参加培训期间的工资和津贴给予补助。英国规定,农场工人上课时间的工资由农业培训局的政府基金支付,农场主不用支付。在法规方面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给予优惠待遇,主要有:①有权购地租地,申请建立自己的农业企业和经营农场;②可得到政府提供的低息贷款;③创办第一年可得到政府提供的资助和补贴;④初始几年政府可对农场减免税收;⑤为使农场现代化,可向共同市场理事会贷款;⑥国家可派农业顾问对农场提供技术援助;⑦受过农业教育的子女在继承农场时享有优先权。[8]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保证了农民职业培训的顺利进行,而且提高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英国农业经济的蓬勃的发展。
四、英国农业职业教育的供给主体
农业职业教育是英国农业的基础,农民培训由农业培训局、地方教育局和农学院合作进行,国家调控,政府承担主要的经费,具体课程的实施和教育教学培训则由相应的农业职业培训机构进行。
(一)政府组织的农民培训
英国的农民培训是农渔食品部的农业培训局负责,而且英国应用拨款机制,激励学院提高教育效益。设立“教育拨款委员会”,把国家预算中划给地方当局的教育经费,由该委员会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分配给每所学校。经费的分配实行“三挂钩”:一是与上年学校的招生规模效益挂钩;二是与教学质量挂钩;三是与生均费用挂钩,拨款委员会制定不同专业的生均消费综合评定“标准单位”,支出越少拨款越多,以激励提高培训的经济效益[9]。为确保教育质量英国政府对学院的具体业务活动绝不干预,但对教育质量非常重视。主要通过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的评估和拨款的方式间接实现。官方的权威机构每年要对全国农学院从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和教育质量效益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评估。权威机构定期公布每所学校的综合评估结果,提倡公平竞争,激励先进督促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