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青少年维权工作经验材料
为青少年撑起一片平安的天空
―――枫溪乡开展“小法官行动”侧记
自2005年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乡青少年维权工作能够立足工作岗位,依法履职,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以开展“小法官行动”特色项目,抓出特色,至今共开展 “小法官行动”29期,参学人员达5000多人次,通过开展这些特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对推进全乡的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乡党委政府对青少年维权工作非常重视,及时调整充实了乡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乡中小学校也聘请了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且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工作机制,将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年终考核目标,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青少年维权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围绕“小法官行动”,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做好 “小法官行动” 工作打好基础。
一是组建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乡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四五”普法工作,狠抓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带头学法用法。乡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利用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法律学习,并且每年都要举办两期以上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乡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法骨干、各村村两委。通过组织学法,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形成了有组织、有战斗力的基层法制宣传网络。自2002年开展“小法官行动”以来,共举办普法培训班15期、开展广播、录像、法制幻灯片宣传21场(次)、组织中小学生踩街3次、出动宣传车3次、挂跨街头横幅9条、张贴标语278张、发放宣传单2300多份、接受法律咨询147人(次)、文艺演出18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
在每学年开学之际和“六一”节期间,乡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都会组织司法所、乡团委、妇联等单位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学习周活动”,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守则》等与广大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授课老师精心准备授课材料,以大量通俗易懂的案例来提高学生们的听课兴趣,增强授课效果。上课期间,授课老师对能够踊跃回答问题的学生奖给笔记本,笔记本盖有单位印章,这一做法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法热情。上完课后,由学生写出听课感受,乡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对听课感受进行及时整理、分类处理,及时反馈给授课老师,以供授课老师改进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三年来共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6场(次),参学学生达6000多人次。
2、结合枫溪实际,扎实开展“小法官行动”
枫溪乡开展“小法官行动”是从2002年开始的,将中学生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如辍学、权益受到侵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法律问题以小案例问卷的形式的形式发给中学生(因为中学开始有教授法律常识),由学生在周末将试卷带回家中和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共同探讨解答,让学生来当一回“法官”,解答好后经监护人和学生一同签字带回学校交由乡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卷,从中选出若干份优秀答卷并发给小奖品;
同时,在再次下发的问卷中附上上一期的标准答案,由此类推。至今共开展该活动29期,参学学生和家长达5000多人次。这种切切实实深入普法对象的做法极大地增强了同学们及其家长对学习法律的兴趣,也切实有效地增加了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
总之,开展“小法官行动”近三年来,根据反馈的情况来看,这种作法是深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欢迎的,学生中出现的未成年人辍学、权益受到侵犯、不良行为、违法犯罪等现象巳有明显下降。同时,通过这一新颖的普法形式,使广大青少年以及其家长群众的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在全乡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我乡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