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2018年1月起到2020年底开展为期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应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总体安全观,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作用,为营造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自2018年1月起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市国土资源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和根本压制,土地征收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执法、国土资源信访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防范和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国土资源市场、垄断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上半年,动员部署,排查线索。
(一)全面动员部署。
1.组建工作专班。市局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
2.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传达贯彻上级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到位、线索摸排核查不到位、工作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全市系统上下联动,全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
(二)全面排查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市土地征迁、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各项工作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一是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二是农村村民宅基地分配和耕地保护过程中,“村霸”、“乡霸”等强占、多占土地等黑恶势力行为;
三是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过程中,运用黑恶势力强揽工程或滋事闹事阻碍工程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四是征地拆迁过程中,雇佣黑恶势力激发征地冲突,或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或是恶意挑唆村民阻碍征迁等黑恶势力行为;
五是矿山开采过程中,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滥开滥采等黑恶势力行为
第二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调查取证,高压震慑。
1、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有关股室、直属单位、乡镇国土资源所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局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地征迁、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方面的国土资源项目、业务等工作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国土资源“双随机一公开”及“一张网”工作,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涉及国土资源相关业务及项目的,应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办和国土资源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大涉黑涉恶问题信息公开力度。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国土资源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4、搞好结合,提供线索。要结合全市乡镇房地产清理整治和砂石堆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清理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把握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不留死角,坚决打击乡镇房地产开发和砂霸、路霸等的涉黑势力。
第三阶段:2019年,集中攻坚,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攻坚深挖。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难点、组织集中攻坚。对尚未结案的重点案件组织专班集中攻坚,寻求市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的协助,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二)集中整治。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发、屡打不绝的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开展集中整治,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调查和取证材料,形成压倒性打击态势。
第四阶段:2020年,全面肃清,加强后续监管。
健全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联席会议,集中进行分析研判、会商协调,防止新的黑恶势力滋生。(二)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
(三)健全综合配套工作机制。按照市扫黑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综合配套工作机制。
(四)健全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在扫黑除恶期间,对于因不够重视、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民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万小军、田碧波、代树平、蒋汉涛、工会主席邹树祥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和国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局,由执法监察局局长李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刘红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局办公室、耕保科、矿管股、执法监察局、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质矿产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协调、线索摸排和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各国土资源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前沿阵地,各国土所长为本辖区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认真摸排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乡镇房地产开发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线索。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将此工作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系统的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在矿区、项目区、各乡镇国土所公开举报电话(0712-3222670、3256076),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排查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严打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纪检监察室、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