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书7篇
在动笔写意向书之前,我们要保持完整的逻辑思维,意向书是我们在工作或者学习中经常用到的文体,无忧文档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购房意向书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购房意向书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xxxxx身份证号:xxxx
住址:xxx邮编: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
住址:xxxxxx邮编:xxx联系电话:xxx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xxxx;房屋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xxx;该房屋附属物(地下室)面积xxxxxxxx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xxxx。
第二条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该房屋(包括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xxxxxx元整。
第四条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xxxxxxxxx整。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于xx年xx月xx日前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第六条房价款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人民币xxx元整,乙方根据本意向书支付的定金转作等额首付款;其余房价款由乙方贷款支付,房价款期限以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后30个工作日内办妥。
第七条房产过户:甲方应于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过户给乙方,并提供相关材料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物业费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条如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房屋买卖事宜,中介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支付都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提出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双倍定金。
第十二条本意向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意向书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十三条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全额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同时失效。
第十五条本意向书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签于xxxx签于xx
购房意向书篇2
委托方:_____(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简称乙方)
服务监督电话: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意向书,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拟为其购买房屋的概况:
北京市 区/县 号(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户型为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本购房意向书签定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双方商定此款项在双方签定该房产的买卖合同后计入甲方应付的首期房款(即首期房款金额含定金)。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内容与该房产所有权人或产权单位进行洽谈,并将洽谈内容告知甲方。甲方于本意向书签定后 日内与乙方签定相关购房合同,以确定付款.房屋交接日期及手续办理等事宜,同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实际成交价格 %做为代理费用,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3.乙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与甲方签定该房产的购房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同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交的全部购房定金(不计利息)。
4.本意向书签定之后,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条款时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价格的 %支付乙方报酬。
5.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该房产所有权人(其委托代理人)或原产权单位等第三方签定任何有关该房产的购房意向书,否则甲方交纳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不予退还。
6.由于非甲乙双方自身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免责。
第三条 本意向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意向书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同时由乙方收回,如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同时乙方未能及时将本意向书收回,则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五条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购房意向书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xx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xxx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x万元。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
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xxxx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xx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书篇4
出租人(甲方):海南xxxxx公司
承租人(乙方):中国农xxxxxx司儋州分行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凯丰城市广场商业广场一楼事宜,签订本意向。
一、租赁房屋乙方向甲方承租的房屋位于凯丰城市广场商业广场一楼,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续租
1.双方约定本意向书项下的房屋租赁期为6年,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2.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甲方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意续租,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二个月内办理有关续租手续。
三、用途
租赁房屋用于开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营业网点。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租金按每月8.3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计付。年租金总额99.6万元,租金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租金每三年环比递增6%。
租赁期内,如遇实际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情形,则乙方在该年份应付的租金按“年租金÷365天×乙方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
租赁期内,租金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2.电费:按单独安装的电表读数计算,每度电的单价按当地行政机关的用电价格标准收取(含公告用电和线路损耗的电费)。如电力部门调高,则单价相应调高。但须附相关部门的通知。
3.水费:按单独安装的水表读数计算,每吨水的单价按当地行政机关的用水价格标准收取(含公告用水和损耗的水费)。如水力部门调高,则单价相应调高。但须附相关部门的通知。
4.租金及水电费支付的方式:
租金按季支付,在每季度的首月份支付当季度的租金。乙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前,甲方先向乙方开具应纳款项真实税务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6个工作日内,凭票转账支付至甲方账户。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租金支付给第三人。
3.水电费按月结算,于每月的20日前由甲方代收代缴。(支付方式与租金相同)
五、装修期
开始正式营业之日前均属装修期,装修期原则上不超过个月,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乙方须支付影城装修期间发生的水、电、建筑物垃圾处理等有关费用。
六、其他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因房屋租赁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租赁期间,因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标识和空调
1.广告标识
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房屋所处建筑物西面外墙的第5层楼面专属乙方免费使用,乙方用于设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广告标识。(形式和尺寸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除以上约定外,甲方还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正上方的外墙设立广告标识,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高度不得超过3米,长度不得超过乙方门面总长)但设立该标识的审批手续、制作费、以及因乙方使用、维护该标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空调:租赁房屋的空调由乙方自行安装、维护和管理。
八、房屋的修缮
1.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房屋及相关设施发生损毁、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情形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予以修缮,否则,乙方有权自行修缮,因此所花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
1)甲方出租房屋系合法建筑,对出租房屋享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在权利归属争议,房屋消防验收已合格。
2)租赁期间,若该房屋与他人发生的一切产权或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此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次日向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
3.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产的正常供水、供电并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4.甲方有权对房屋及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承租期间有关的一切设备(包括门窗、水电表等)损坏,其维修所需材料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有偿维修。
6.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占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维护街面通畅整洁。
7.房屋正门街面(西面)停车场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间可以无偿使用上述停车位(约10个)。
8、为了方便乙方财务转账,乙方在支付租金、管理费前,甲方应先向乙方开具应纳款项的真实税务发票,如甲方不能及时在乙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前向乙方提供税务发票,乙方可拒绝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甲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按乙方的要求办理。
十、乙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进行赔偿。
乙方享有正常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电网停电时,乙方可自行发电。
2.乙方为了适合经营需要有权在不影响房产的主体结构和整体形象前提下对承租房屋进行改造、装修,但需事先通知甲方。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租金及各项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让或转租,但农行系统内的营业网点除外。
5.甲方如果在租赁期间变更或更换产权人,在维持原合约不变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十一、其他
本意向书正本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前,本本意向书是证明乙方已经预租该房屋的唯一有效文件,《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署前签署,本意向书即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购房意向书篇5
委托方:
代理方:中视选房网(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购房意向书
委托方: (简称甲方) 代理方: 中视选房网(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服务监督电话:400-881-5000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意向书,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拟为其购买房屋的概况:
北京市区/县(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户型为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定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双方商定此款项在双方签定该房产的买卖购房意向书后计入甲方应付的首期房款(即首期房款金额含定金)。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内容与该房产所有权人或产权单位进行洽谈,并将洽谈内容告知甲方。甲方于本意向书签定后 日内与乙方签定相关购房购房意向书,以确定付款.房屋交接日期及手续办理等事宜,同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实际成交价格 %做为代理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3.乙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与甲方签定该房产的购房购房意向书,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同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交的全部购房定金(不计利息)。
4.本意向书签定之后,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条款时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按本购房意向书第一条确定的价格的 %支付乙方报酬。
5.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该房产所有权人(其委托代理人)或原产权单位等第三方签定任何有关该房产的购房意向书,否则甲方交纳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不予退还。
6.由于非甲乙双方自身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免责。
第三条 本意向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意向书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购房意向书时由乙方收回,如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购房意向书时乙方未能及时将本意向书收回,则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五条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中视选房网(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经办人: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
本购房意向书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署
购房意向书篇6
签了购房意向书可以违约吗
包括,交了定金不能全额退还的。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购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当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购房者在交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于以下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订金的法律定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购房意向书篇7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____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店铺位于____(以下简称“该店铺”),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
第二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该店铺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本意向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诚意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在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店铺买卖合同》后,该诚意金抵作乙方购买款。
第四条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付款方式支付购买款项: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按揭贷款
具体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店铺买卖合同》为准。
第五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店铺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店铺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购买款。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店铺买卖合同》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店铺。如乙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店铺销售给他人。
第六条 《店铺买卖合同》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店铺。
第七条 乙方对认购店铺的位置、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预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店铺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八条 本意向书未注明的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九条 本意向书在正式《店铺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条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