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相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售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 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 架 号:
初次登记日期:
第二条:卖方保证对该车亨有所有权或处置权,承担此车成交之前的交通违章及债权债务,并保证该车不属被盜被抢车辆,如属被盜被抢车辆或无权处置的原因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成交以后的一切债权债务及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以及任何纠纷概由买方承担。
第三条:买方对车辆状况及该车现有证费已了解清楚并认可,买卖双方愿以 圆整(¥ 元)当场现金成交。
第四条:此协议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字按手印:
卖方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