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XX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和要求,统筹谋划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协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县审批局)与县级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解决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策解读、信息互通共享等问题,协调解决集中审批与日常监管联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1、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县政府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县长;
召集人为县政府办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审批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审批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审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商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产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信息办。
三、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授权召集,实行全体成员联席会议、专题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
1、全体成员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对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以及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重大审批事项进行会商会审,共同研究解决审批和监管中的重大问题。
2、专题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报告总召集人同意后主持召开,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重点研究解决集中审批办理、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联络员会议:由召集人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负责协调解决集中审批与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技术评审、现场踏勘等工作中的衔接事宜。
4、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报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通知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参会。
5、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会议确定的事项,按照工作要求,由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四、责任分工 1、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涉及审批与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
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