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XX区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XX市应急管理局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XX市扶贫局关于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无偿救助”原则; (四)坚持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
二、冬春救助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坚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冬春救助规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合理确定救助时限、救助标准、救助范围和需救助对象,建立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助台账,规范管理使用款灾资金,及时、有效开展冬春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冬春救助时限和标准 (一)根据国家规定,冬春救助时限自2020年12月1日2021年5月31日,时间6个月。
(二)冬春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重点救助、分类救助”原则,在调查摸排基础上,严格界定一般救助对象和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对重点救助对象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照顾,原则上一般救助对象救助标准300元/户;重点教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500元/户。
四、冬春救助范围及重点救助对象 (一)救助范围:2020年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
(二)重点救助对象:因灾绝收户;因灾倒房户;因灾造成生活因难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病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针对重点救助对象要落实分户施策、精准救助。
五、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步骤 (一)全面开展困难群众冬春救助摸底排查,准确把握冬春需救助实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贯彻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强冬春救助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队伍,深入到村、到户,对本辖区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数量、需救助口粮、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况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台账,准确掌握需救助基本情况,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础。
(二)全面完成困难群众需救助对象建档造册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账(9月22日-12月20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原则,彻落实救灾资金使用“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核实、区审批”规程,认真摸排、掌握实性、全面评议、健全救助对象档案,规范编制救助对象台账,于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区应急局救灾减灾股 (三)全面实施冬春教助(2020年12月20日-2021年2月20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调查摸底,掌握实情,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规范填报《冬春救助资金统计表》,形成自然灾评估报告和冬春救助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区应急局救灾减灾办,救灾减灾办对上报的《统计表》和资金申请报告进行汇总上报领导审核,并结合乡镇(街道)受灾实际及受灾人口数量,合理确定冬春救灾资金指标。区应急部门在接到上级冬春助资金后,商请财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通过“农补一卡通”及时发放到户。
六、冬春救助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的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做到精准救助,确保救助实效。
(二)严格把控救助资金使用范围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贯彻落实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原则,把控使用范围,严禁救灾资金用于临时救助,用于化解信访矛盾;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公平公正 (三)严格救助规程 冬春救助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核实,区审批”规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灾困难群众申请政府冬春救助资金,要以户为单位向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救助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接到村(居)民申请,要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拟补助的对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将拟救助对象报乡镇(街道)核实。乡镇(街道)接到所辖区村(居)民委员会报送材料后组织人员对报审对象逐户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符合救助条件对象,在申请对象所在自然村进行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上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区应急部门审批结果应在申请对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应保存工作资料备查。
(四)把握序时进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时进度,按《方案》规定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迟报将影响全区冬春救助工作进度,影响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给社会稳定带来不稳定因素。应切实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顾大局、讲效率、求实效,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五)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廉政工作制度,切实担负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职责,加强监督。要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职责,跟踪问效,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从重、从快、从严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违法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