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近三年来党建工作专题报告]做了党建专题报告
医院近三年来党建工作专题报告
近年来,我院在市院和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总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现将xx年以来党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突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院党组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并针对党建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及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开会研究部署,持续抓好党建工作。
二是压实支部书记责任。支部书记切实抓好政治履职,强化对支部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坚持党支部书记自查自评和述职评议相结合,支部书记围绕履职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针对上级党委巡视巡察等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自查自评;
自2017年起,每年年末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由党员测评、总支综合评价,对支部书记进行评定,并确定评定等次,通过传导压力,促进支部书记积极主动履职。
三是经常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加大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力度,坚持支部自查、总支定期检查和重要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责任到人;
对出现主业意识不突出、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支部,进行人员约谈提醒。共开展党总支定期检查6次,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7次。
(二)突出思想建设,坚定党员理想信念。
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全院干警学习制度,结合党员大会、“学习讲堂”、“新时代讲习团”、网络平台学习开展学习教育,其中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交流会1次、领导干部上党课8次、主题宣讲全年不少于12次,聘请专家辅导9次,知识竞赛3次,理论测试6次,按期完成“中检网”、“法宣网”、“学习强国”等学习任务,切实增强干警理论深度,并用学习成果指导检察工作。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院党组每年度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1次,并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清单;
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研讨3次,专题党课1次,开展“合格党员大讨论”活动、融入“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讲政治重教育、树标杆做贡献、压责任促整改、强督导重引导等多种举措,常抓不懈。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承诺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党组会、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调度会,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完善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强化监督考核,每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2次。抓好阵地管理,注重检察新闻宣传和新媒体宣传,同时做好了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及时引导,做好意识形态的监测、分析、报告工作。
(三)突出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注重阵地管理,按照“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五有”标准规范化设置党员活动室,配齐电脑、投影仪等电教设备,及时更新党员活动室党报、图书以及上墙制度。建立党建档案室,整理归档党建工作材料。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更好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支部如何落实相关工作,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制定《党支部工作经常督查指导制度》、《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等制度,装订完善《党建制度工作汇编》,进一步加强了党内监督,提高了党支部的领导水平和执行能力。
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严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共召开民主生活会7次,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4次。“三会一课”制度逐步完善,各支部以党员领学、考试、座谈交流等方式按期开展做到“六有”。主题党日活动灵活多样。结合我国传统节日和重要节点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其中有“三八妇女节”与区妇联联合开展了“指尖风采魅力巧娘”、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清明节”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七一”开展拓展训练、“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结合重要专项活动开展知识竞赛理论测试,开展了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形态工作、《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专题理论测试等主题党日活动。
四是积极推进党建融合“联建共管”。按照基层党建融合发展,立足检察职能,与共建单位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志愿服务、警示教育、文艺演出等共建活动,其中开展党员志愿活动2次,为困难群众捐款1次,组织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律宣传3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反家暴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题讲座3次,联合开展“3·5学雷锋”、“浓情三月·关爱见行动”等主题党日活动4次,参加联合党工委组织党课2次,与吉祥社区开展以“党建融合大团结,文化志愿新征程”主题联谊会1次,与水榭花都社区开展“弘扬五四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红色文艺汇演1次。
(四)突出党员队伍管理,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优化党务工作者队伍,配齐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多名兼职党务工作者;
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尤其是针对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共组织9次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
二是规范党员管理。2016年我院有中共党员52名,截止目前有中共党员37名,期间按期发展党员5名,办理转出党员21名,转入党员1名。坚持分类管理,建立党员分类管理台账,按期完成党员信息采集,全面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组织发展党员专项检查2次。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相关规定,向党员发放《党费证》,按月收缴党费并制作党费收缴台账、开具党费专用收据,党费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建立《支部党员责任清单反馈表》,围绕党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参与组织生活情况、缴纳党费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四方面查摆问题,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
三是开展党员创先争优。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表率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和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创先争优,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党员干部践诺承诺、岗位练兵、党员星级评定管理等活动,并创建党员示范岗。
(五)突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一是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对“两个责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总结讲评;
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工作汇报,每半年督促检查一次以上,每年与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四次以上,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到实处,努力营造检察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理念,不断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教育长廊,领导干部上主题党课3次,邀请专家、纪委宣讲团成员专题授课3次,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四官”问题等专项行动;
并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影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等多形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
三是落实专项检查。每半年对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工作进行督查一次,并建立督查台账,落实整改内容和措施,明确责任人,严防微腐败,淬炼出检察人员好作风。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党员教育不够到位。个别支部党员“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组织生活不够严肃,个别党员学习不认真,不积极参加党员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强。
(二)抓党务公开落实不到位。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党务公开比较片面,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在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方面打了折扣。
(三)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党建工作者队伍不稳定,党务工作者存在从事党务工作年限相对较短、党务工作经验不足,政治理论基础相对薄弱,工作方式方法不够成熟。兼职党务工作者多是各业务骨干,在统筹兼顾好党建和业务工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水平。
(四)党建与业务融合能力不够强。党建工作主业意识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不断实现“三同步”,但是仍存在党员干部惯性意识转变较慢,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一定程度存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牵强附会、生搬硬套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强化措施保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积极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党章党规,强化思想建设,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自身建设,以身作则。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分层级制度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党员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基础。
(三)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全面进行党务公开。抓牢党内政治生活的加强和规范,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院党务公开栏、“三务公开”网络平台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全面、及时、有效的进行党务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四)强化学习研究,抓好党建和业务工作的融合。在开展业务工作中,注重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牢牢把握新时期下党建工作新要求,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努力把党建工作成效和检察业务工作发展有机结合,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