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上半年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按照局党组工作安排,现将**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重点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访工作查处情况。截止2020年6月20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理信访件8起,已完成调查处理8起,其中立案处罚4起,2起已经结案,2起正在实施处罚;
具体为1、思南县香坝采石场和思南县乡坝强力混凝土搅拌站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2、沿河县客田镇胜强采石场安全距离不足问题;
3、德江县金辰家园小区消防设施问题;
4、沿河县泉坝龙洞采石场安全距离不足问题;
5、德江县五行再生纸厂反映《查处违法建设申请书》问题;
6、**市大兴高新区保云消水叠坡饰面大理石矿非法开采问题;
7、中交二公司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问题;
8、贵州盘江石阡天成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石阡县坪地场乡雷神槽大理岩矿涉嫌非法开采问题。
(二)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截止2020年6月20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11起,其中大龙一般事故处罚2 起(大龙7.05一般爆炸事故案、9.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协调科移交较大事故处罚2起(思南县7.23较大事故案、思南县11.8较大事故案),信访查处立案处罚4起(河北汇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贵州雍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未到现场开展评价案、贵州盘江石阡天成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石阡县坪地场乡雷神槽大理岩矿非法开采案、中交二公司东萌工程公司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案),遵义市应急管理局移交1起(沿河县诚信引火线有限公司违法经营案),基础科移交1起(贵州中水西南硅业有限公司违反操作规程案),支队复查检查1起(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违反操作规程案);
其中9起已下达处罚决定书,实施处罚金额225.14425万元;
追缴2019年处罚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17.25万元;
(三)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1月22日,支队长召集支队全体干部进行了春节前、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提醒约谈工作。2020年4月2日、4月30日分别开展清明、五一节前提醒谈话,6月8日支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分级提醒约谈。
(四) 值班值守工作情况。支队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局关于值班的规章制度及要求完成值班值守工作,没有出现方面影响。
(五) 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局统一安排部署,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1、参加了重点交通卡口疫情排查、生产经营单位疫情排查和社区卡口执勤工作;
2、完成了党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疫情防控工作;
3、参加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等工作;
4、积极配合基础科和危化科做好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服务工作;
5、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五项”行动专项整治和三年行动工作;
6、每月对石阡、印江暗访暗查及“两会”期间督查工作。7、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处罚案件来源单一,从上半年案件情况来看大多来源于事故处罚;
二是没有监管科室移交案件具体的移交制度,存在时限超时、证据灭失致证据不足(孤证)、违法行为与罚则对应性差致法律适用不够准确等法律瑕疵情况;
三是执法人员专业性、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疑难案件处理不能得心应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及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得以胜任当前执法工作。一是要重视执法机构队伍建设,要充实执法人员,确保执法机构能够独立开展执法工作。要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对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要求比较高的特点,要扩大法律人才的比重,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人才结构,要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执法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人才充实到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来,切实提高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大力加强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检查知识以及行政处罚知识的学习培训,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八大行业等专业执法知识的学习掌握。主要通过如下方式:1、邀请上级机关和有关专家进行集中授课,针对本地相关企业特点,从工艺流程(关键环节)、技术标准、隐患排查等方面开展专业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传授,务求现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能迅速辨识隐患,分类隐患,规范执法,高效执法。2、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学习,参加上级单位等组织的培训会或者到执法规范的单位跟班学习。3、执法支队每周安排半天时间,由干部职工轮流讲解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重点行业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并交流点评,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二)继续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一是要厘清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责,明确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体制机制。要切实厘清业务监管科室和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自的监管和执法职责,正确处理好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业务科室的配合关系,明确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制度,全面履行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能职责,改善行政处罚案件来源单一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业务监管科室案件移交制度,包括移交时限、移交内容、移交标准等,保证整个行政执法的及时、连续、合法、合理,真正做到行政处罚与服务教育相结合,有效避免 时限超时、证据灭失致证据不足(孤证)、违法行为与罚则对应性差致法律适用(引用)不够准确等法律瑕疵。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完善案件移交、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案件报告、案件执行、结案归档等制度。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1号)和《**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铜府办法〔2015〕116号)准确行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文书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实现执法文书标准化,行政执法案件标准化。
(三)狠抓执法队伍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安全 生产领域违法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党员干部廉洁准则》和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系列规定和要求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好重点时段、节假日等提醒谈话等,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抓好执法队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
四、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一) 开展重点时段、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提醒约谈工作;
(二) 开展思南县“7.23”较大交通事故案、**市丰源物质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大龙门市部“7.05”一般爆炸事故和贵州大龙万和商贸物流有限公司“9.2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行政处罚执行及结案工作;
(三) 继续开展松桃黔东锰矿一采区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和违法组织生产案罚款催缴工作;
(四) 及时办理局交办的信访件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五) 开展局相关科室移送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六) 开展协调科移送的事故案件行政处罚工作;
(七) 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五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八) 开展**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九) 开展上级交办和下级报请的违法案件的查处;
开展其他市州移送的违法案件查处。
(十)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